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作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金风科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本次相关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预测,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与金力永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
公司调整与金力永磁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天祐 魏炜 杨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