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2019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澳洲Stockyard Hill风电项目公司出让49%股份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澳洲Stockyard Hill项目公司49%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带来正面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