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9-3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王文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建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建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86,619,855.57 | 2,319,814,106.79 | -1.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03,834,683.02 | 898,722,224.15 | 0.5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50,842,799.11 | -1.57% | 678,704,871.40 | -7.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8,036.61 | -76.93% | 5,112,458.87 | -31.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93,712.86 | -731.45% | -1,626,436.06 | -279.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2,543,107.88 | -42.27% | 122,493,349.08 | -51.9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6 | -76.47% | 0.0154 | -23.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6 | -76.47% | 0.0154 | -23.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19% | 0.57% | -0.2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92,778.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06,035.6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1,871.5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08,047.92 |
合计 | 6,738,894.9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35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顾清波 | 境内自然人 | 27.85% | 92,576,555 | 0 | 质押 | 49,078,854 |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5% | 35,754,391 | 0 | 质押 | 21,386,613 | |||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3% | 34,000,000 | 0 | |||||
绍兴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源进取一号 | 其他 | 1.00% | 3,324,675 | 0 | |||||
绍兴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0% | 3,324,574 | 0 | |||||
辛立柱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690,560 | 0 | |||||
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幻方星辰7号私募基金 | 其他 | 0.47% | 1,547,357 | 0 | |||||
潘慧铭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192,300 | 0 | |||||
周伟文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135,566 | 0 | |||||
胡林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108,346 | 831,259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顾清波 | 92,576,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92,576,555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35,754,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54,391 |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3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0,000 |
绍兴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源进取一号 | 3,324,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4,675 |
绍兴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324,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4,574 |
辛立柱 | 1,690,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0,560 |
上海天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倚道-幻方星辰7号私募基金 | 1,547,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7,357 |
潘慧铭 | 1,19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2,300 |
周伟文 | 1,135,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5,566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55,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5,8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与顾清波存在关联关系,胡林任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386,613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367,778股,实际合计持有35,754,391股;公司股东绍兴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源进取一号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24,675股,实际合计持有3,324,675股;公司股东绍兴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24,574股,实际合计持有3,324,574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余额增加1,336.76万元,增长了72.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支付的材料款增加。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余额增加480.25万元,增长了115.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支付的备用金及其他款项增加。 3.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余额减少873.73万元,减少了78.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子公司甘肃九鼎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不再出租。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增加1,471.93万元,增长了56.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技改项目暂未完工。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余额减少588.05万元,减少了55.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6.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余额增加1,475.16万元,增长了202.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收到的客户预付款增加。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减少663.12万元,减少了37.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款减少。 8.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余额增加11,140.70万元,增长了60.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本科目列示。 9.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余额减少12,505.87万元,减少了71.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二)收入、利润项目
1.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92.67万元,减少了82.3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山东九鼎确认了项目奖励。 2.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3万元,增加了30.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依据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了各项减值准备。 3.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73.79万元,增加了2413.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处置了部分闲置设备。
4.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250.32万元,减少了51.9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甘肃九鼎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78.34万元,增长了49.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集中支付的项目建设款项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85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山东九鼎项目贷款于上年度还清。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8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王文银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顾清波先生将其持有的6,500万股股份转让给正威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后又签订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所述的“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及实际股权受让方明确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文银先生。
2、截至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9年8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王文银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顾清波先生将其持有的6,500万股股份转让给正威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后又签订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所述的“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及实际股权受让方明确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文银先生。 | 2019年08月05日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25) |
截至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 2019年09月12日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顾清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保证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 | 2007年12月16日 | 无限期 | 履行承诺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4,200,000.00 | 4,200,000.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34,972,775.40 | 34,972,775.40 | 自有资金 | |||||
股票 | 18,720,000.00 | 1,170,000.00 | 18,720,0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7,892,775.40 | 0.00 | 0.00 | 0.00 | 0.00 | 1,170,000.00 | 57,892,775.40 | --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