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选举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对王东先生、申毅先生、王高斌先生、谭仁力先生、陆刚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进行审阅,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了解,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本次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