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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2021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尤挺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挺辉)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本人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姓名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投反对票次数)
尤挺辉33000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1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1次。其中,委托出席会议1次。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各次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对外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董事会会议届次事项内容披露日期
2021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21年4月29日
2021年8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年8月28日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公司的高度配合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及财务状况,通过现场交流和电话沟通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以及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动态。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决策和重要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2021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职责。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2021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1年,公司未发生增补或改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选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等进行了研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六、其他事项

1、2021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1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1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谨慎、勤勉、尽责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尤挺辉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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