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涉及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方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韩猛 | 393,523,936 | 6.87 |
2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0,538,800 | 5.08 |
3 | 张淑霞 | 160,400,498 | 2.80 |
4 | 陈于冰 | 116,838,039 | 2.04 |
5 | 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 58,186,013 | 1.02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141,714 | 0.98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105,226 | 0.44 |
8 | 王细林 | 20,015,900 | 0.35 |
9 | 杨锋 | 15,871,900 | 0.28 |
10 | 颜丹纯 | 11,905,400 | 0.21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韩猛 | 393,523,936 | 6.98 |
2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0,538,800 | 5.16 |
3 | 张淑霞 | 160,400,498 | 2.85 |
4 | 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 58,186,013 | 1.03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141,714 | 1.00 |
6 | 陈于冰 | 29,209,510 | 0.52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105,226 | 0.45 |
8 | 王细林 | 20,015,900 | 0.36 |
9 | 杨锋 | 15,871,900 | 0.28 |
10 | 颜丹纯 | 11,905,400 | 0.21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