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于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于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国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022,577,988.73 | 11,383,914,927.51 | -3.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348,625,316.17 | 10,159,214,361.09 | 1.86%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91,225,861.55 | -25.51% | 943,557,720.26 | -56.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753,159.02 | 15.44% | 308,175,098.61 | -57.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8,210,499.14 | 104.46% | 271,039,795.57 | -59.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9,165,724.51 | 84.13% | 977,588,710.25 | -47.4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21.13% | 0.0538 | -58.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13.16% | 0.0538 | -58.4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0.10% | 2.99% | -4.6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57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277,601.14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78,072.4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90,742.4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052.00 | |
合计 | 37,135,303.0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3,80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韩猛 | 境内自然人 | 6.87% | 393,523,936 | 0 |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8% | 382,519,210 | 0 | |||||
张淑霞 | 境内自然人 | 2.80% | 160,400,498 | 0 | |||||
陈于冰 | 境内自然人 | 2.04% | 116,838,039 | 78,333,529 | |||||
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 | 58,186,013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99% | 56,575,671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9% | 39,278,917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38% | 21,941,101 | 0 | |||||
李拓 | 境内自然人 | 0.23% | 13,275,181 | 0 | |||||
颜丹纯 | 境内自然人 | 0.21% | 11,905,4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韩猛 | 393,523,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523,936 |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2,519,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519,210 | ||||||
张淑霞 | 160,400,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400,498 |
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 58,186,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8,186,01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6,575,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75,67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278,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78,917 |
陈于冰 | 38,504,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04,51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941,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41,101 |
李拓 | 13,275,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75,181 |
颜丹纯 | 11,90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5,4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韩猛与张淑霞为一致行动人,其余人之间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股东中,李拓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7,490,63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41.1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90.7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预付的推广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87.3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往来款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1.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汽车金融业务净回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8.5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待退及预缴税金减少所致;
6、发放贷款和垫款较期初减少58.4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汽车金融业务净回款增加所致;
7、债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0.9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债权投资增加所致;
8、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36.7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9、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7.5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0.8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缴纳2019年度相关税费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部分企业债及回购股权激励股票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7.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暂估的销项税减少所致;
13、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15、库存股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权激励股票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2,335.18%,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61.10%,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非全资子公司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6.93%,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广业务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66.21%,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63.70%,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56%,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14%,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84.8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0.7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1.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1.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10、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4.59%,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884.9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诉讼赔偿款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原计提预计负债的案件撤诉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1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利润减少导致相应所得税减少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7.88%,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9.8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非全资子公司减少所致;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交易权益工具投资减少所致;
17、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49.15%,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汇率变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0.74%,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广业务下降所致;
2、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5.87%,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0.9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及外部往来款减少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6.34%,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广业务下降所致;
5、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36%,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调整所致;
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86.2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下降导致相关税费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9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支付期间费用及受限资金减少所致;
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回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734.9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对外投资项目的利息、股息、红利增加所致;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4.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7.9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7.3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13、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1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1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0.1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方式筹资活动所致;
1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6.4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4.8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分红及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1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03.0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权激励股票所致;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65.28%,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持有的外币资产受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46%,主要系上述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最高贷款余额5,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为网络科技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不超过15,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限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 2020年08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巨潮资 |
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 |
2020年09月24日 |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90,000 | 30,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20,000 | 20,000 | 0 |
信托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85,000 | 85,000 | 0 |
其他类 | 闲置自有资金 | 209,175.96 | 208,964.85 | 0 |
合计 | 404,175.96 | 343,964.85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