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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复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2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复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521号)。公司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分析,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同比增长136.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224.49%,扣非后净利润0.63亿元,同比增长341.66%。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7.6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3.46%,其中,关联方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68.19%。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结构,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2)结合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产品销售定价方式,详细说明关联方产品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关联方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国家产业政策继续对新能源行业进行扶持,新能源行业下游产品需求出现爆发性增长,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由于在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链的布局较全面,公司锂电设备和锂盐产品订单大幅增加,同时因锂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实现了大幅增长。

1、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结构情况如下表:

产品结构

产品结构项目单位2021年2020年同比增长
锂精矿销售量47,982.8570,737.77-32.17%
生产量44,029.7658,398.50-24.60%
收入175,398,483.91194,927,308.39-10.02%
毛利109,798,720.0793,967,217.6916.85%
毛利率62.60%48.21%增加14.39个百分点
锂盐销售量4,433.702,111.10110.02%
生产量3,564.791,964.7781.44%
收入442,761,688.3076,158,099.09481.37%
毛利63,472,026.58363,672.8117353.06%
毛利率14.34%0.48%增加13.86个百分点
锂电设备销售量39199294.95%
生产量39494319.15%
收入299,806,591.10117,793,400.46154.52%
毛利83,426,968.9328,577,563.20191.93%
毛利率27.83%24.26%增加3.57个百分点

(1)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叠加疫情和环保治理统一停产的影响,公司锂矿采选有效生产时间不足,全年共生产锂精矿4.4万吨,同比减少24.60%;销售锂精矿4.8万吨,同比减少32.17%,锂精矿销售额共2.77亿元,同比增加了42.48%,抵销与联营企业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后列报锂精矿收入1.75亿元,列报收入同比减少

10.02%。

报告期内,因产品价格上涨及产销量的增加,公司锂盐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公司全年共生产及加工锂盐3,565吨,同比增长81.44%;销售锂盐4,434吨,同比增长110.02%;实现锂盐产品收入4.43亿元,同比增长481.37%。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设备业务依托比亚迪刀片电池扩张战略,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齐头并进,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公司全年共生产锂电设备394台,同比增长319.15%;销售锂电设备391台,同比增长294.95%;实现锂电设备产品收入3亿元,同比增长154.52%。

(2)销售产品结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其中锂精矿销量47,982.85吨,营业收入为1.75亿,占营业总收入的19.05%;锂盐产品销量4,433.70吨,营业收入4.43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48.11%;锂电设备销量391台,营业收入3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32.56%。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盐产品和锂电设备的营

业收入。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锂盐产品和锂电设备产销旺盛,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同比增长136.09%,主要是由于锂盐产品和锂电设备销售收入增长所致,其中锂盐产品收入增长481.37%,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48.11%,同比增加了28.57个百分点;锂电设备收入增长

154.52%,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2.56%,同比增加了2.36个百分点。

3、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224.4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增减变动额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总额25,669.7712,290.8513,378.93108.85%
期间费用、税金15,425.0410,552.154,872.9046.18%
净利润6,828.942,104.484,724.46224.49%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224.49%,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毛利增长了1.34亿元,同比增长109%,期间费用、税金等对净利润影响较小,而业务毛利额的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产品销售量和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增加。

报告期内,锂盐产品毛利6,347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24.73%,增长6,310万元,同比增长17,353.06%,是毛利增长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锂盐产品价格一路走高,公司锂盐产品销售量价齐升,毛利率增加了13.8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锂电设备产品毛利8,343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32.50%,增长5,485万元,同比增长191.93%。报告期内,锂电设备承接订单金额大幅增长,全年满负荷生产。产销量同比大幅度增长;受产销规模增加的影响,毛利率增加了3.5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锂精矿产品毛利1.10亿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42.77%,增长1,583万元,同比增长16.85%。报告期内,叠加疫情影响和环保治理统一停产影响,公司锂矿采选业务全年有效生产时间不足,导致公司锂精矿产量下降了

24.60%。但因锂精矿价格大幅上涨,毛利率增加了14.39个百分点。

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公司销售产品,无论客户是否关联方,定价方式相同。能够获取市场公开价格信息的,公司参考市场公开价格信息进行销售定价;定制类产品销售通过竞标或协议方式进行定价。

1、锂精矿关联交易销售价格

2021年公司锂精矿全部销售给关联方,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的澳矿进口报价(CIF中国口岸,6%品位)进行定价。因全年锂精矿价格波动较大,因此采用年度市场均价和公司销售均价进行对比。

公司2021年锂精矿销售均价如下表:

项目数量/金额
销售数量(万吨)4.80
收入金额(亿元)2.77
交易均价(元/吨)5,771(折6%品位销售均价6,396元/吨)
澳矿进口均价(元/吨)5,902(915美元/吨)

如上表,我司交易价格包含送至客户的运费,每吨运费约226元每吨,扣除运费的交易价格为6,170元/吨(折6%品位)。澳矿进口均价为货到国内口岸自提价,不包含国内运费;澳矿进口到口岸后,买方提货至工厂的国内运费约300元/吨,另尚需承担码头装运仓储等费用。考虑该等因素后,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锂精矿的价格实际上与澳矿最终到买方工厂的价格不存在差异,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锂盐关联交易销售价格

2021年公司锂盐产品既销售给关联方,又销售给非关联方。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包括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粗制碳酸锂,数量共1,953吨,其中电池级碳酸锂1,862吨、工业级碳酸锂60吨、粗制碳酸锂31吨。向非关联方销售电池级碳酸锂2,089.65吨,因此采用电池级碳酸锂关联方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进行对比。

2021年电池级碳酸锂销售均价如下表:

项目数量/金额
关联方销售数量及占比1,862.00吨、47.12%
关联方交易收入金额(亿元)1.80
关联方交易均价(万元/吨)9.68
非关联方销售数量及占比2,089.65吨、52.88%

非关联方交易收入金额(亿元)

非关联方交易收入金额(亿元)2.28
非关联方交易均价(万元/吨)10.93
价格差异(万元/吨)-1.25

如上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价格低于非关联方交易均价1.25万元/吨,差异幅度为11.39%。主要原因为关联方交易量大且较为集中,主要客户比亚迪一般每月订购一次,一般为上一个月订购下一个月交货,单个订单量较大且发货周期相对滞后;而非关联方客户较为零散,客户数量有28家,大多数客户属于临时订购,订单量小且发货周期短;而报告期内锂盐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关联方交易与非关联方交易因时间差异而导致价格差异,实质上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定价上均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3、锂电设备关联交易销售价格

公司销售的锂电设备具有专用性强,一般按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并专业化定制,产品在具体规格上呈现多样化特点,没有市场价格参考。公司一般是从产品技术指标、性能指标、基本生产成本等角度综合考虑销售定价,具体主要是通过竞标方式定价,少量涉及协议定价,所以锂电设备销售定价主要属于完全竞争状态下的报价。

由于定制化设备在同一类型机型下,每个客户甚至每份合同的技术要求、产品规格均各不相同,价格的参考性、可比性较差,可以采用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销售毛利率进行对比,具体如下表所示:

类别销售收入金额(元)销售毛利率
关联方263,401,806.8027.94%
非关联方36,404,784.3026.99%
合计299,806,591.1027.83%

如上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锂电设备的毛利率为27.94%,与向非关联方销售锂电设备的毛利率26.99%基本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三、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均在新能源锂电产业链上进行不同环节的布局,且存在上下游关系,交易双方基于公开市场环境和真实需求意愿达成交易。相关交易均签署了交易协议,产品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交付,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且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产品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金额

方面显著不同,具备商业实质。

四、年审会计师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1、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查阅公告对关联交易金额的批准,并检查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3)检查关联方资料,了解交易的商业目的,评估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

(4)通过查询市场报价、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核实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执行交易和余额的细节测试,复核大额交易、账户余额的会计记录;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如:发票、合同及出入库单和运输单据相关文件。

(6)比较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及与非关联方签订协议的主要条款,并检查其中的差异情况。

(7)检查与关联方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与协议条款比较。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融捷股份关联方产品销售定价公允,关联方交易具备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你公司向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集团”)控股子公司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融捷锂业”)销售锂精矿2.77亿元,同时向融捷集团控股子公司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金属”)和成都融捷锂业采购锂盐1.42亿元。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华锂”)主营业务即为锂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请你公司结合长和华锂产能利用率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在自产自销锂盐产品的情况下,向融捷金属、成都融捷锂业采购锂盐的原因。

(2)成都融捷锂业主营业务为锂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你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你公司已与成都融捷锂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自2021年8月20日起对成都融捷锂业的锂盐业务进行受托经营。请你公司说明控

股股东融捷集团在上市公司体外投资建设成都融捷锂业4万吨/年锂盐项目的原因,你公司对成都融捷锂业的锂盐业务进行受托经营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情况,相关同业竞争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融捷集团拟采取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及期限。

(3)请你公司结合融捷金属主营业务、锂盐来源等情况,详细说明融捷金属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答复】

一、长和华锂向融捷金属、成都融捷锂业采购锂盐的原因

1、长和华锂2021年产能利用率情况

长和华锂主营业务为粗制碳酸锂和工业级碳酸锂的精加工提纯业务,主营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目前电池级碳酸锂产能3,000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1,800吨/年。2021年长和华锂生产和加工电池级锂盐共3,565吨,产能利用率详见下表:

产品产能(吨/年)产量(吨/年)产能利用率
电池级碳酸锂3,0003,184106.13%
电池级氢氧化锂1,80038121.17%
合计4,8003,56574.27%

如上表,2021年长和华锂电池级碳酸锂产能利用率为106.13%,为近3年来最高;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利用率仅为21.17%。这是因为2021年电池级碳酸锂市场需求大,且销售价格高于电池级氢氧化锂,为体现更好的经济效益,长和华锂2021年主要生产电池级碳酸锂为主。

2、向融捷金属、成都融捷锂业采购锂盐的原因

2021年度,长和华锂共向融捷金属和成都融捷锂业采购锂盐产品1368吨,其中采购原材料518吨,采购电池级锂盐成品850吨(贸易类)。主要原因如下:

融捷金属生产用原材料部分来源于废旧锂电池,废旧锂电池再生后产生的副产品粗制碳酸锂可以作为长和华锂的原材料;成都融捷锂业一期2万吨锂盐项目建成后,自2021年第四季度进入设备带料联动调试,该阶段产出部分纯度不够电池级的锂盐产品,无法销售给锂电池正极材料厂家。长和华锂生产用原材料为粗制碳酸锂和工业级碳酸锂,融捷金属废旧电池再生后的副产品粗制碳

酸锂和成都融捷锂业纯度不够的锂盐产品均可以作为长和华锂的原材料。故长和华锂2021年向融捷金属、成都融捷锂业采购上述用于生产电池级锂盐的原材料480吨。 长和华锂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主营电池级锂盐产品的加工及销售,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另外,在2021年起又成为比亚迪供应商。2021年,锂盐市场需求旺盛,而长和华锂自有产能较小,自产电池级锂盐产品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而又无法向同行厂家购买。为了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以及保障公司盈利的最大化,故2021年长和华锂委托成都融捷锂业、融捷金属间接向市场采购电池级锂盐成品850吨销售给下游锂电正极材料客户。公司采购前述电池级锂盐成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定价,该部分成品向下游锂电正极材料客户销售的业务毛利率仅为1%。

二、成都融捷锂业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

1、融捷集团在上市公司体外投资建设锂盐项目的原因

(1)成都融捷锂业设立及项目投资情况

2017年,锂电材料行业比较低迷,但基于对新能源锂电行业深厚的投资背景,融捷集团预计行业未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为抓住行业未来发展机遇,融捷集团联合公司共同设立成都融捷锂业。成都融捷锂业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双方各自持股50%,由融捷集团控制;2021年,成都融捷锂业引进其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250万元,融捷集团和公司持股比例均下降为40%,仍由融捷集团控制。成都融捷锂业主营锂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原材料为锂精矿,为公司锂矿采选的下游环节,完善了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链上的布局。成都融捷锂业具体建设和运营4万吨/年锂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亿元。其一期2万吨/年锂盐项目自2018年底启动建设,于2021年建成,共投资11亿元。

(2)融捷集团在上市公司体外投资建设锂盐项目的原因

融捷集团实际控制成都融捷锂业,在公司体系外投资建设4万吨/年锂盐项目,主要是由于公司自身资金实力弱,没有矿石提锂技术,并规避投资风险及经营风险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详情如下:

①公司自身资金实力偏弱,难于承担大型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最近五年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9.213.902.703.83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80.21-3.26-0.07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0.15-0.290.160.20
货币资金1.070.340.440.440.32
短期借款1.200.930.400.50-
长期借款0.150.47---

公司自上市以来,营收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偏弱,日常经营积累不足,且2021年之前总体现金流状况比较差。同时,公司的财务情况也导致融资困难,例如难以取得大额银行贷款、无法发行公司债券等。成都融捷锂业4万吨/年锂盐项目投资规模大,而公司自上市以来日常经营积累不足,且融资能力有限,公司当时的资金实力偏弱,难于支持大型项目的投资建设。成都融捷锂业作为公司联营企业,自成立起,公司支付给成都融捷锂业的资金仅为缴足注册资本金2,500万元。而融捷集团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有力的筹资能力,故成都融捷锂业由融捷集团控制并负责投资建设,有利于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符合成都融捷锂业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①公司自身没有技术储备,无法保障锂辉石提锂企业的技术需求

公司锂盐业务控股子公司长和华锂与成都融捷锂业的生产原理和技术完全不同。长和华锂的原材料是粗制碳酸锂或工业级碳酸锂等纯度低于99.5%的碳酸锂产品,通过除杂-过滤-沉锂-提纯分离-烘干-粉碎等化工工序,加工成电池级碳酸锂或者氢氧化锂。成都融捷锂业的原材料是锂精矿,通过焙烧-酸化-浸出-分离及洗涤-沉淀-过滤-蒸发浓缩-沉淀-分离及洗涤-干燥等环节生产出电池级碳酸锂或氢氧化锂,生产过程前段为冶炼焙烧工序,后段为化工工序。

如上所述,公司已有的锂盐生产主要涉及化工提纯工序,在锂精矿火法冶炼生产锂盐方面没有任何技术积累,不具备投资建设成都融捷锂业锂盐生产线的技术实力和大型工业项目的建设经验。而融捷集团深耕新能源锂电产业多

年,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管理的背景及大型工业项目建设经验,且其研发生产团队运营经验丰富和成熟,技术优势比较明显。因此,由融捷集团承担建设成都融捷锂业锂盐工厂,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建成,符合成都融捷锂业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①规避上市公司投资风险及经营风险

2018年锂电池细分市场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三元电池装车辆明显提升并超越磷酸铁锂电池成为当时的主流产品,磷酸铁锂电池的原材料锂盐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导致锂盐产品价格持续回落,电池级碳酸锂价格由年初的16万元/吨跌至年末的8万元/吨;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受到补贴退坡影响,销量呈下降态势,随着销量的下降,先是对动力电池的需求减少,进而影响上游锂盐产品的需求,导致电池级碳酸锂价格持续下降,直至2019年末已跌至4.85万元/吨,2020初年再创新低跌至约4万元/吨,直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价格才开始反弹。如前所述,成都融捷锂业在投资建设4万吨/年锂盐项目时锂电材料行业处于持续低迷状态,短期内行业前景不明朗,行业的不确定性给投资带来巨大的风险。同时,在行业低迷期间,企业运营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为规避行业的不确定性给上市公司投资和经营可能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减轻上市公司的业绩负担,故以融捷集团实际控制成都融捷锂业的方式,在上市公司体外进行4万吨/年锂盐项目的投资建设。

2、《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情况

2021年8月,公司与成都融捷锂业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期内,公司将派出管理人员,负责成都融捷锂业锂盐业务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

(2)委托期内,锂盐业务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收益由成都融捷锂业承担。

(3)委托期内,成都融捷锂业每年将向公司支付60万元的托管费,按季度支付。托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支付。

(4)公司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托管安排和责任派驻成都融捷锂业的管理人员,其相关的薪资及差旅等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5)委托经营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新的协议。委托期内,如成都融捷锂业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其他方式消除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3、同业竞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成都融捷锂业主营业务为锂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与公司锂盐业务控股子公司长和华锂产品相同,存在同业竞争。但成都融捷锂业与长和华锂在采购、生产、客户群体上有明显的不同,详情如下:

(1)原材料不同。长和华锂生产用原材料为粗制碳酸锂和工业级碳酸锂,其供应商主要为盐湖提锂企业;而成都融捷锂业生产用原材料为锂精矿,其供应商主要为矿石提锂企业。故双方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不存在供应商重叠情况。

(2)生产流程不同。长和华锂以粗制碳酸锂或工业级碳酸锂为原料,通过除杂-过滤-沉锂-提纯分离-烘干-粉碎等化工工序,加工电池级碳酸锂或者氢氧化锂;成都融捷锂业以锂精矿为原料,通过焙烧-酸化-浸出-分离及洗涤-沉淀-过滤-蒸发浓缩-沉淀-分离及洗涤-干燥等环节生产出电池级碳酸锂或氢氧化锂,生产过程前段为冶炼焙烧工序,后段为化工工序。故双方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模式以及技术方面均不相同。

(3)客户群体不同。成都融捷锂业和长和华锂在产能规模上悬殊较大,且产品品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双方客户群体不同。长和华锂产能规模小,其客户群体以小客户为主,2021年成交的小客户数量达到28家;而成都融捷锂业产能规模大,其一个季度的产量超过长和华锂一年的产量,故其客户群体以大客户为主。成都融捷锂业和长和华锂各自生产的产品虽然都是电池级锂盐,但在品质上也有差异,成都融捷锂业生产的电池级锂盐属于矿石提锂产品,因成份简单、杂质含量小、纯度更高,更受高端客户青睐,故其客户以行业内的高端客户为主;而长和华锂生产的电池级锂盐主要属于盐湖提锂产品,因其成份复杂,在杂质含量上没有矿石提锂纯度高,更适合中低端客户。故双方产品虽然相同,面临的市场和客户也均为下游电池材料企业,但其客户群体有明显的不同。

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规定,公司派出管理人员负责成都融捷锂业锂盐业务的经营管理,采购、生产、销售均由本公司统一安排。2022年初至今,

锂盐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状态,成都融捷锂业和长和华锂产品无积压库存情况,不存在客户竞争关系。因成都融捷锂业的锂盐业务已托管给公司经营管理,成都融捷锂业的销售和客户选择由公司安排,公司会优先保障长和华锂的销售。实际运营中,公司获得的锂盐销售机会,将优先安排长和华锂销售,除非长和华锂因产量不足、产品不匹配客户需求等自身情况,或因订单价格等市场情况放弃的,公司再安排成都融捷锂业销售。故《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可以有效避免成都融捷锂业与公司在锂盐产品销售时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确保成都融捷锂业未来开展销售业务时与本公司不构成竞争关系或损害公司的商业机会,有利于未来公司锂盐产品业务的生产与经营稳定性,可以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融捷集团拟采取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及期限

因成都融捷锂业2021年底才建成2万吨/年锂盐生产线,2022年1月1日起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生产流程控制、财务管理等各内部管理方面尚需各部门及人员磨合并积累经验。为充分消除新建企业运营中的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同时考虑产业调整的周期性特点,成都融捷锂业尚需一定时间的过渡期,才能达到生产运营情况的全面稳定。

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融捷集团计划自本复函出具之日起未来五年内以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益为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采取有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或上市公司、停止成都融捷锂业相关竞争业务、促使上市公司取得成都融捷锂业控制权等多种方式,或采取其他届时法律及监管规则允许的解决相关同业竞争事项的合规措施,以彻底解决成都融捷锂业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融捷金属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融捷金属与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如下表: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融捷金属开发、生产及销售钴系产品四氧化三钴等钴系材料

融捷股份

融捷股份锂矿采选、锂盐加工及冶炼、锂电设备制造锂精矿、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和锂电设备

如上表,融捷金属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与公司完全不同,融捷金属在废旧锂电池再生过程中的副产品少量粗制碳酸锂全部销售给了公司,故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由于2021年锂电原材料供不应求,长和华锂自身锂盐产量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而其作为锂盐企业较难向同行业竞争对手购买大量锂盐。因此,融捷金属采购锂盐产品后再销售给长和华锂,可以有效避免前述情况。融捷金属销售给长和华锂的电池级碳酸锂来源为外购。因此,公司与融捷金属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2亿元,同比增长132.49%,坏账准备0.16亿元,同比增长34.88%。其中,应收账款第一名、第二名欠款方余额分别为1.66亿元、1.48亿元,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47.00%、41.98%。请你公司说明第一名、第二名欠款方是否均为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截至目前相关欠款方回款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应收账款前五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融捷集团165,502,969.0047.00%827,514.85
比亚迪147,847,154.5041.98%6,247,936.38
第三名10,334,533.372.93%628,480.31
第四名6,453,897.871.83%360,587.72
第五名5,594,442.511.59%381,155.04
合计335,732,997.2595.33%8,445,674.30

如上表,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中第一名为融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第二名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其余客户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由于融捷集团及比亚迪均为公司的大客户,资信良好,不存在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风险,所以按公司会计政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帐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模型如下:

账 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半年以内(含半年)0.5
半年至1年1
1-2年10
2-3年30
3-4年80
4-5年80
5年以上100

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名和第二名合计应收账款金额为3.13亿元,坏账准备具体计提金额如下表: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其中:[6个月以内]232,648,518.921,163,242.590.50%
[7至12个月]47,269,935.19472,699.351.00%
1年以内小计279,918,454.111,635,941.940.58%
1至2年22,949,957.662,294,995.7710.00%
2至3年10,481,711.733,144,513.523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13,350,123.507,075,451.23--

如上表所示,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各账龄区间实际计提比例与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计提比例一致,表明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相关欠款方回款情况

截至目前,融捷集团及比亚迪回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名称2021年期末余额截止目前已回收金额截止目前期末余额
融捷集团165,502,969.00165,502,969.000
比亚迪147,847,154.5023,150,382.98124,696,711.52

如上表,融捷集团应收账款1.66亿元系销售锂精矿业务产生,已按照合同

约定于2022年4月13日全部回款;比亚迪应收账款系销售锂电设备业务产生,截至2022年7月20日,按照合同条款已回款0.23亿元,剩余1.25亿元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

四、年审会计师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1、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并对应收款项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

(2)获取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分析检查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融捷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第一名、第二名欠款方均为关联方,截至目前第一名的相关欠款已收回,第二名尚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时点,尚未完全回款。”

4、报告期内,你公司向控股股东融捷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康定市天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定天捷建材”)33.33%股权,转让完成后融捷集团将控制康定天捷建材。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康定天捷建材与你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3.63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发生在康定天捷建材股权转让之前,康定天捷建材是否在股权转让完成前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

【答复】

2021年5月,公司转让了全资子公司康定天捷建材33.33%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21年5月31日起,公司对康定天捷建材丧失了控制权,天捷

建材成为公司联营企业。自康定天捷建材成立以来,除了缴纳注册资本金之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向康定天捷建材支付其他非经营性资金143.63万元,收到康定天捷建材归还的非经营性资金143.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付款方收款方日期金额(元)备注
1融达锂业康定天捷建材2020年6月4日-200,000.00银行电汇
2融达锂业康定天捷建材2020年9月1日-150,000.00银行电汇
3融捷股份康定天捷建材2021年3月12日-560,000.00银行电汇
4康定天捷建材融达锂业2021年3月19日600,000.00银行电汇
5融达锂业康定天捷建材2021年3月24日-400,000.00银行电汇
6融达锂业康定天捷建材2021年3月25日-30,000.00银行电汇
7康定天捷建材融捷股份2021年3月31日906,344.56垫付土地价款
8融达锂业康定天捷建材2021年6月8日-100,000.00银行电汇
9融捷股份康定天捷建材2021年7月15日-346,344.56银行电汇
10康定天捷建材融达锂业2021年7月16日280,000.00银行电汇
余额0.00

备注:上表中公司及融达锂业向康定天捷建材支出款项记为“-”,公司及融达锂业收康定天捷建材款项记为“+”(省略)。

如上表,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融达锂业共支付给康定天捷建材134万元,康定天捷建材归还融达锂业60万元,并为公司垫付鸳鸯坝绿色锂产业园土地价款90.634456万元。在公司对康定天捷建材丧失控制权之前,康定天捷建材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及融达锂业应付康定天捷建材16.634456万元。因此,股权转让完成前(即2021年5月31日前)康定天捷建材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控制权丧失后,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委托融达锂业代为归还康定天捷建材往来款10万元。至此,公司及融达锂业应付康定天捷建材往来款余额为

6.634456万元,其中公司应付康定天捷建材往来款为34.634456万元,融达锂业应收康定天捷建材往来款为28万元。2021年7月,公司清理与康定天捷建材、融达锂业三方往来账款,由公司于7月15日归还康定天捷建材往来款346,344.56元,康定天捷建材于7月16日归还融达锂业往来款280,000元,三方往来账项清理为零。

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在建工程科目项下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答复】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在建工程科目项下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250万吨/年锂矿精选项目在建工程720,000,000.002,683,058.399,249,581.430011,932,639.821.66%8.30%000其他
锂工程技术研究院及观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在建工程160,000,000.00311,723.5812,373,388.500012,685,112.087.93%16.01%000其他
合计2,994,781.9721,622,969.930024,617,751.90----000--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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