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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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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部于近日出具的《关于对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5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股份”、“公司”)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同比增长136.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224.49%,扣非后净利润0.63亿元,同比增长341.66%。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7.6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3.46%,其中,关联方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68.19%。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结构,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2)结合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产品销售定价方式,详细说明关联方产品销售定价是否公允,关联方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国家产业政策继续对新能源行业进行扶持,新能源行业下游产品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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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出现爆发性增长,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由于在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链的布局较全面,公司锂电设备和锂盐产品订单大幅增加,同时因锂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实现了大幅增长。

1、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结构情况如下表:

产品结构项目单位2021年2020年同比增长
锂精矿销售量47,982.8570,737.77-32.17%
生产量44,029.7658,398.50-24.60%
收入175,398,483.91194,927,308.39-10.02%
毛利109,798,720.0793,967,217.6916.85%
毛利率62.60%48.21%增加14.39个百分点
锂盐销售量4,433.702,111.10110.02%
生产量3,564.791,964.7781.44%
收入442,761,688.3076,158,099.09481.37%
毛利63,472,026.58363,672.8117353.06%
毛利率14.34%0.48%增加13.86个百分点
锂电设备销售量39199294.95%
生产量39494319.15%
收入299,806,591.10117,793,400.46154.52%
毛利83,426,968.9328,577,563.20191.93%
毛利率27.83%24.26%增加3.57个百分点

(1)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叠加疫情和环保治理统一停产的影响,公司锂矿采选有效生产时间不足,全年共生产锂精矿4.4万吨,同比减少24.60%;销售锂精矿4.8万吨,同比减少32.17%,锂精矿销售额共2.77亿元,同比增加了42.48%,抵销与联营企业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后列报锂精矿收入1.75亿元,列报收入同比减少10.02%。

报告期内,因产品价格上涨及产销量的增加,公司锂盐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公司全年共生产及加工锂盐3,565吨,同比增长81.44%;销售锂盐4,434吨,同比增长110.02%;实现锂盐产品收入4.43亿元,同比增长481.37%。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设备业务依托比亚迪刀片电池扩张战略,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齐头并进,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公司全年共生产锂电设备394台,同比增长319.15%;销售锂电设备391台,同比增长294.95%;实现锂电设备产品收入3亿元,同比增长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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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产品结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其中锂精矿销量47,982.85吨,营业收入为1.75亿,占营业总收入的19.05%;锂盐产品销量4,433.70吨,营业收入4.43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48.11%;锂电设备销量391台,营业收入3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32.56%。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盐产品和锂电设备的营业收入。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锂盐产品和锂电设备产销旺盛,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9.21亿元,同比增长136.09%,主要是由于锂盐产品和锂电设备销售收入增长所致,其中锂盐产品收入增长481.37%,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48.11%,同比增加了28.57个百分点;锂电设备收入增长154.52%,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2.56%,同比增加了2.36个百分点。

3、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224.4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增减变动额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总额25,669.7712,290.8513,378.93108.85%
期间费用、税金15,425.0410,552.154,872.9046.18%
净利润6,828.942,104.484,724.46224.49%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224.49%,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毛利增长了1.34亿元,同比增长109%,期间费用、税金等对净利润影响较小,而业务毛利额的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产品销售量和产品销售毛利率的增加。

报告期内,锂盐产品毛利6,347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24.73%,增长6,310万元,同比增长17,353.06%,是毛利增长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锂盐产品价格一路走高,公司锂盐产品销售量价齐升,毛利率增加了13.8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锂电设备产品毛利8,343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32.50%,增长5,485万元,同比增长191.93%。报告期内,锂电设备承接订单金额大幅增长,全年满负荷生产。产销量同比大幅度增长;受产销规模增加的影响,毛利率增加了

3.5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锂精矿产品毛利1.10亿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42.77%,增长1,583万元,同比增长16.85%。报告期内,叠加疫情影响和环保治理统一停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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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锂矿采选业务全年有效生产时间不足,导致公司锂精矿产量下降了24.60%。但因锂精矿价格大幅上涨,毛利率增加了14.39个百分点。

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公司销售产品,无论客户是否关联方,定价方式相同。能够获取市场公开价格信息的,公司参考市场公开价格信息进行销售定价;定制类产品销售通过竞标或协议方式进行定价。

1、锂精矿关联交易销售价格

2021年公司锂精矿全部销售给关联方,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的澳矿进口报价(CIF中国口岸,6%品位)进行定价。因全年锂精矿价格波动较大,因此采用年度市场均价和公司销售均价进行对比。

公司2021年锂精矿销售均价如下表:

项目数量/金额
销售数量(万吨)4.80
收入金额(亿元)2.77
交易均价(元/吨)5,771(折6%品位销售均价6,396元/吨)
澳矿进口均价(元/吨)5,902(915美元/吨)

如上表,我司交易价格包含送至客户的运费,每吨运费约226元每吨,扣除运费的交易价格为6,170元/吨(折6%品位)。澳矿进口均价为货到国内口岸自提价,不包含国内运费;澳矿进口到口岸后,买方提货至工厂的国内运费约300元/吨,另尚需承担码头装运仓储等费用。考虑该等因素后,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锂精矿的价格实际上与澳矿最终到买方工厂的价格不存在差异,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锂盐关联交易销售价格

2021年公司锂盐产品既销售给关联方,又销售给非关联方。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包括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粗制碳酸锂,数量共1,953吨,其中电池级碳酸锂1,862吨、工业级碳酸锂60吨、粗制碳酸锂31吨。向非关联方销售电池级碳酸锂2,089.65吨,因此采用电池级碳酸锂关联方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进行对比。

2021年电池级碳酸锂销售均价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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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金额
关联方销售数量及占比1,862.00吨、47.12%
关联方交易收入金额(亿元)1.80
关联方交易均价(万元/吨)9.68
非关联方销售数量及占比2,089.65吨、52.88%
非关联方交易收入金额(亿元)2.28
非关联方交易均价(万元/吨)10.93
价格差异(万元/吨)-1.25

如上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价格低于非关联方交易均价1.25万元/吨,差异幅度为11.39%。主要原因为关联方交易量大且较为集中,主要客户比亚迪一般每月订购一次,一般为上一个月订购下一个月交货,单个订单量较大且发货周期相对滞后;而非关联方客户较为零散,客户数量有28家,大多数客户属于临时订购,订单量小且发货周期短;而报告期内锂盐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关联方交易与非关联方交易因时间差异而导致价格差异,实质上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定价上均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3、锂电设备关联交易销售价格

公司销售的锂电设备具有专用性强,一般按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并专业化定制,产品在具体规格上呈现多样化特点,没有市场价格参考。公司一般是从产品技术指标、性能指标、基本生产成本等角度综合考虑销售定价,具体主要是通过竞标方式定价,少量涉及协议定价,所以锂电设备销售定价主要属于完全竞争状态下的报价。

由于定制化设备在同一类型机型下,每个客户甚至每份合同的技术要求、产品规格均各不相同,价格的参考性、可比性较差,可以采用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销售毛利率进行对比,具体如下表所示:

类别销售收入金额(元)销售毛利率
关联方263,401,806.8027.94%
非关联方36,404,784.3026.99%
合计299,806,591.1027.83%

如上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锂电设备的毛利率为27.94%,与向非关联方销售锂电设备的毛利率26.99%基本一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三、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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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均在新能源锂电产业链上进行不同环节的布局,且存在上下游关系,交易双方基于公开市场环境和真实需求意愿达成交易。相关交易均签署了交易协议,产品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交付,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且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产品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金额方面显著不同,具备商业实质。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查阅公告对关联交易金额的批准,并检查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3)检查关联方资料,了解交易的商业目的,评估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

(4)通过查询市场报价、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核实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执行交易和余额的细节测试,复核大额交易、账户余额的会计记录;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如:发票、合同及出入库单和运输单据相关文件。

(6)比较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及与非关联方签订协议的主要条款,并检查其中的差异情况。

(7)检查与关联方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与协议条款比较。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融捷股份关联方产品销售定价公允,关联方交易具备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问题3: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2亿元,同比增长132.49%,坏账准备0.16亿元,同比增长34.88%。其中,应收账款第一名、第二名欠款方余额分别为1.66亿元、1.48亿元,分别占应收账款总额47.00%、41.98%。请你公司说明第一名、第二名欠款方是否均为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截至目前相关欠款方回款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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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账款前五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融捷集团165,502,969.0047.00%827,514.85
比亚迪147,847,154.5041.98%6,247,936.38
第三名10,334,533.372.93%628,480.31
第四名6,453,897.871.83%360,587.72
第五名5,594,442.511.59%381,155.04
合计335,732,997.2595.33%8,445,674.30

如上表,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中第一名为融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第二名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其余客户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由于融捷集团及比亚迪均为公司的大客户,资信良好,不存在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风险,所以按公司会计政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帐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模型如下:

账 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半年以内(含半年)0.5
半年至1年1
1-2年10
2-3年30
3-4年80
4-5年80
5年以上100

公司应收账款第一名和第二名合计应收账款金额为3.13亿元,坏账准备具体计提金额如下表: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其中:[6个月以内]232,648,518.921,163,242.590.50%
[7至12个月]47,269,935.19472,699.351.00%
1年以内小计279,918,454.111,635,941.940.58%
1至2年22,949,957.662,294,995.7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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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至3年10,481,711.733,144,513.523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13,350,123.507,075,451.23--

如上表所示,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各账龄区间实际计提比例与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计提比例一致,表明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相关欠款方回款情况

截至目前,融捷集团及比亚迪回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名称2021年期末余额截止目前已回收金额截止目前期末余额
融捷集团165,502,969.00165,502,969.000
比亚迪147,847,154.5023,150,382.98124,696,771.52

如上表,融捷集团应收账款1.66亿元系销售锂精矿业务产生,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22年4月13日全部回款;比亚迪应收账款系销售锂电设备业务产生,截至2022年7月20日,按照合同条款已回款0.23亿元,剩余1.25亿元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时点。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并对应收款项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

(2)获取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分析检查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通过分析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融捷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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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第二名欠款方均为关联方,截至目前第一名的相关欠款已收回,第二名尚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时点,尚未完全回款。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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