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魏全球先生、杨凯先生、贾金富先生、张东阳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拟进行的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