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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2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51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光学建设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光学建设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学建设”)与关联方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业”)签订设备及厂房租赁协议。其中,租赁设备共计13台,月租金389,833.30元(含税),租赁期限10年;租赁厂房及外围土地面积共计4,847.56平方米,月租金61,456元(含税),租赁期限1年。

2.建设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为中光学建设的股东,持有中光学建设4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设工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巍、段永胜、祝道山、徐斌在审议该事项时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7842028302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15.587666万元法定代表人:车连夫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在国防科工委核准范围内承接军品生产业务。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销售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空调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维修,房屋出租,量具、仪器校准与检测,机械产品及其原材料的理化分析,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工程设备,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安防工程壹级(凭资质证书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建设工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建设工业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的厂房及外围土地系中光学建设生产经营所需,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内;租赁的设备系建设工业为中光学建设生产需要所购置的全新设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的设备、厂房及外围土地的定价,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设备租赁价格按照设备折旧额定价,厂房及外围土地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设备租赁

租赁设备包括镀膜机、抛光机等共计13台,账面购置价款48,226,800.00元,月租金389,833.30元(含税),租赁期限10年,自2020年11月1日至2030年11月1日止。付款方式为六个月一付,先用后付。

2.厂房及外围土地租赁

租赁厂房及外围土地面积共计4,847.56平方米,月租金61,456元,租赁期 1 年,

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赁保证金60,000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光学建设系公司与建设工业的合资成立的子公司,注册地在建设工业所在地,中光学建设租赁建设工业的厂房及设备有利于充分利用合资方的优势资源,推进中光学建设快速投产经营,降低运营成本,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光学建设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披露日,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与建设工业发生其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建设工业开展租赁业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建设工业开展租赁业务,有利于推进中光学建设快速投产经营,降低运营成本,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中光学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建设工业开展租赁业务事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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