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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巴士: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68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6)。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15:00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A栋10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徐振春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3,912,2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9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390,7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521,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521,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521,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9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59,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268%;反对1,633,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8177%;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8,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681%;反对1,633,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46%;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3%。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是本次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60,013,002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徐静和潘远彬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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