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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巴士: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解除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解除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29),2018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2021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自2018年以来,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王献蜀未经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担保逾期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并因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基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分行等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法院判决、公司与部分债权人协议和解等途径,上述相关案件已于近期全部结案【详见2019年3月5日《关于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2019年8月28日《关于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19年12月24日《关于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2020年3月11日《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2020年4月14日《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2021年3月26日《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4月7日公司获悉,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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