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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军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定,本人对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3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站在公正、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1年4月22日八届十五次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1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4.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6.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11.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1年8月26日八届十七次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年半年度)。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议,

审议内控审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情况。2021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重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情况、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内控审计部各季度工作报告等,并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情况,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报表开展年度审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召开会议,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其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2020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关注审计进度,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内控审计部季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对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推进公司法治建设职责,审议确定公司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部署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审议总法述职报告,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及前门店、王府井店、环球店及三元桥店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了解,通过门店运营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深度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治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1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2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

浦军:mikepu@263.net

独立董事:浦军2022年4月21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建伟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定,本人对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3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站在公正、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1年4月22日八届十五次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1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4.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6.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11.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1年8月26日八届十七次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年半年度)。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内控审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情况。2021

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重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情况、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内控审计部各季度工作报告等,并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情况,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报表开展年度审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召开会议,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其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2020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关注审计进度,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内控审计部季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对公司内控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推进公司法治建设职责,审议确定公司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部署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审议总法述职报告,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等途径,履行监督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方案和实际发放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间,多次实地考察前门、双榆树、环球影城、和平门、清华园等五家门店,并与20多人次的员工交谈,获悉企业运营的一线信息,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治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1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2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

李建伟:clreview@sina.com

独立董事:李建伟2022年4月21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定,本人对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3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站在公正、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1年4月22日八届十五次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1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4.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6.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11.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1年8月26日八届十七次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年半年度)。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开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

等途径,履行监督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的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方案和实际发放情况。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及门店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指导公司经营管理者绩效考核及薪酬制度的修订,对公司组织架构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治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1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2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联系方式:

吕守升:Lv_samson@hotmail.com

独立董事:吕守升2022年4月21日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黎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定,本人对2021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2021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积极献言献策,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会第八届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其余3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站在公正、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和资料,就议题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1年4月22日八届十五次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1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4.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6.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11.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1年8月26日八届十七次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年半年度)。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相关事项进行

客观、公正地分析并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门店运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六、认真参加董事培训的情况

2021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领域与上市公司工作经验,为公司在治理与运作上提供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回顾2021年的工作,本人在独立董事岗位上,切实奉行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

张黎:leezhang@nsd.pku.edu.cn

独立董事:张黎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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