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
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或“公司”)2014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全聚德《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沟通访谈,中信证券认为:全聚德已经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
制度,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2016 年度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
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真实、客观的。
(以下无正文)
全聚德《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骆中兴
孙琳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