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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全聚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骆中兴                   联系电话:010-6083 31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琳琳                   联系电话:010-6083 30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了全聚德
                                           2016年度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2016年半
                                           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2016
                                           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
                                           要》、及2016年以来的历次三会会议
                                           资料及决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公司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执
                                      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董事会各专业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0次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
 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请上市公司将项目
                                    目投资未达计划进度。     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并
                                                             对项目进行评估,如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应及时寻找新的募
                                                             集资金投资方向。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是             不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关联交易承诺》
 3、《关于土地和房屋问题的承诺》
 IDG 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是             不适用
 (IDG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和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
 1、自全聚德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
 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
 份,并委托全聚德董事会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
 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
 的上述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
 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
 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
 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
 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有;
 3、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2016年度,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机构或者保荐的
 项及整改情况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1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
                                          管局对本保荐机构泉州宝洲路营业部出具
                                          《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宝洲路
                                          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3号),指出中信
                                          证券泉州宝洲路营业部存在员工违规为客户
                                          融资提供便利的问题。本保荐机构此前已根
                                          据福建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
                                          作,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经济
                                          处罚,并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以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2、2016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山西监
                                          管局出具《关于对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下措施的决定》(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18号),认为本保荐
                                          机构保荐的东杰智能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导致该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投资重点均发生变
                                          更,未及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违反了《上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相关规定。
                                   东杰智能对文件所列相关情况进行了说
                               明。
                                   3、2016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宁波证
                               监局出具《关于对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下措施的决定》(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18号),认为在对本
                               保荐机构保荐的理工环科进行现场检查中发
                               现公司存在相关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理工环科对文件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整
                               改,并向宁波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全聚德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骆中兴
                         孙琳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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