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全聚德: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3 月 24 日
董事会第七届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
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4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颖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55,540,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8,463,955 股的 50.4242%。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302,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8,463,955 股的 0.098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及出席了本次
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傅穹先生、王秀丽女士、邓小丰女士、朱恒源
先生向大会作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未对报告提出
质询。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申请 2017 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31,606,774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3,933,7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25%;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 154,587,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6%;
反对 1,255,1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05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78,142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361%;反对 1,255,10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39%;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
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聘任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40,4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0%;
反对 302,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830,9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4%;反对 302,345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6%;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