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收到董事及总经理李六军,董事刘建军、崔卫兵,监事张玉明及高级管理人员常文瑛、周永寿、宋勇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7,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高管锁定股 | 无限售流通股 |
李六军 | 董事、总经理 | 23,672 | 0.0009% | 17,754 | 5,918 |
刘建军 | 董事 | 162,080 | 0.0059% | 121,560 | 40,520 |
崔卫兵 | 董事 | 107,600 | 0.0039% | 80,700 | 26,900 |
张玉明 | 监事 | 161,930 | 0.0059% | 121,447 | 40,483 |
常文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5,858 | 0.0028% | 56,893 | 18,965 |
周永寿 | 副总经理 | 100,068 | 0.0037% | 75,051 | 25,017 |
宋勇 | 财务总监 | 78,602 | 0.0029% | 58,951 | 19,65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及配股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李六军 | 不超过5,918股 | 不超过0.0002% |
刘建军 | 不超过40,520股 | 不超过0.0015% |
崔卫兵 | 不超过26,900股 | 不超过0.0010% |
张玉明 | 不超过40,483股 | 不超过0.0015% |
常文瑛 | 不超过18,965股 | 不超过0.0007% |
周永寿 | 不超过25,017股 | 不超过0.0009% |
宋勇 | 不超过19,651股 | 不超过0.0007%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按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遵守前述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人员中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其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较少,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张玉明、常文瑛、周永寿、宋勇签署的《关于减持华天科技股票的计划》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