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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海金属:关于公司收到溧水开发区厂区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溧水开发区厂区拆迁补偿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签订溧水开发区厂区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编号2019-19),披露了公司与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签订《开发区项目收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溧水开发区厂区拆迁补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334006.2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25823.39平方米,住所为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9号,补偿总金额为67537.44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分别签订溧水洪蓝镇厂区和晶桥镇厂区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编号2019-38),披露了公司与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水商贸旅游”)、南京溧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水高投”)签署了《洪蓝项目收储合同》和《晶桥项目收储合同》。《洪蓝项目收储合同》是关于南京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精密”)厂区搬迁补偿合同,《晶桥项目收储合同》是关于南京云开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云开”)厂区搬迁补偿合同。

根据《洪蓝项目收储合同》约定:补偿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76372.6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5966.93平方米,住所为溧水区洪蓝镇蒲塘村薛家自然村。补偿总金额为17,629.6775万元人民币(该补偿款不含税)。

根据《晶桥项目收储合同》约定:补偿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3082.9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0856.65平方米,住所为溧水区晶桥镇工业集中区。补偿总金额为16,917.2620万元人民币(该补偿款不含税)。根据《晶桥项目收储合同补充协议》,增加补偿款221.73984万元人民币(该补偿款不含税),南京云开(晶桥厂区)搬迁补偿总金额为17139.00184万元(该补偿款不含税)。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支付的拆迁款12000万元人民币,因公司所有拆迁补贴于2019年年报已经确认收益,本次拆迁款到位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没有影响。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总金额为83614.2796万元,其中南京云开(晶桥厂区)获得搬迁总额11997.3012万元,云海精密(洪蓝厂区)获得搬迁总额12340.7743万元,溧水开发区厂区获得搬迁总额59276.2041万元。

剩余拆迁补偿款到位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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