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064)于2020年10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