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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支南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58)于2019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59)于2019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提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61)于2019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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