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传媒: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3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9-04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支南先生、储德武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声明:公司拟选举的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支南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1986年7月至1988年9月,开封大学应用文科教研室教师(期间:1987年9月至1988年7月,杞县苏木乡初级中学进行基层锻炼);1988年9月至1997年7月,开封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期间:1991年9月-1993年8月,北京师范大学古典文学助教进修班进修);1997年7月-2003年3月,开封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报刊编辑部主任(期间:2002年4月取得副编审任职资格、聘任副编审职务);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任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编辑部编辑;2003年7月至2018年10月,先后任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党委组织部(人事处)部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主任、纪委副书记;2018年10月至今,任广州日报社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部主任。

截止披露日,孙支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的关联方单位任职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储德武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专业,法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8年9月,先后任广州日报社政文新闻中心记者,珠三角新闻中心记者、编辑,夜班编辑中心编辑;2008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广州日报社夜班编辑中心主任助理;2013年11月至2018年05月,任广州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副主任;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纪律委员会书记。

截止披露日,储德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