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11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853.30万份股票期权,分四期行权;
2、 本次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 本次期权的授予日期:2019年10月31日;授予人数:765人;
4、 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27.73元/股;
5、 本次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纳思JLC1,期权代码:03783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3、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19年10月16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0月31日
2、授予数量:4,853.30万份
3、行权价格:27.73元/股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765名激励对象授予4,853.30万份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期权数量(万股) |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
严伟 | 董事兼总经理 | 401.96 | 6.881% | 0.378% |
汪栋杰 | 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 | 226.12 | 3.871% | 0.213% |
张剑洲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126.52 | 2.166% | 0.119% |
程燕 | 副总经理 | 126.52 | 2.166% | 0.119% |
陈磊 | 财务负责人 | 38.92 | 0.666% | 0.037% |
丁励 | 技术负责人 | 126.52 | 2.166% | 0.119% |
小计 | 1,046.56 | 17.917% | 0.984% | |
中层管理人员(81人) | 1,955.86 | 33.484% | 1.839% | |
核心骨干人员(678人) | 1,850.88 | 31.686% | 1.741%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 4,853.30 | 83.087% | 4.564% | |
预留 | 987.93 | 16.913% | 0.929% | |
合计 | 5,841.23 | 100.000% | 5.493% |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期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四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纳思JLC1
2、期权代码:03783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年11月12日
四、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2019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