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10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71,62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71,62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3,323.00万元人民币,增加金额为1,698.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鉴于公司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Pantum (USA) Co., Ltd.、Pantum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合称“奔图电子”)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采购增加,公司将调整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73,323.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7,023.00万元人民币,增加金额为23,700.00万元人民币。
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 | 本次新增预计金额 | 新增后预计金额 | 2019年1-9月已发生金额 |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合并)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市场定价 | 32,000.00 | 21,500.00 | 53,500.00 | 28,357.95 | |
小计 | - | - | 32,000.00 | 21,500.00 | 53,500.00 | 28,357.95 |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合并) |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市场定价 | 18,000.00 | 2,200.00 | 20,200.00 | 14,749.43 | |
小计 | - | - | 18,000.00 | 2,200.00 | 20,200.00 | 14,749.43 | ||
合计 | - | - | 50,000.00 | 23,700.00 | 73,700.00 | 43,107.38 |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严伟先生、汪栋杰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主席曾阳云、监事李东飞为关联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不形成决议。因此,此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2019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 |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4年12月24日 |
注册资本 | 21,082.7868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324837464A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珠海大道3883号01栋3楼中区A |
法定代表人 | 汪东颖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打印机、打印机耗材及相关零配件产品。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公司与奔图电子的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奔图电子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奔图电子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也是必要的、有利的。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