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2021年2月2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机器设备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公司因补充企业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袁州支行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使用全资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责任有限公司原值4.68亿元机器设备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此项贷款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该抵押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0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