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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网:关于收到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8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于2021年5月26日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管理人通过与各方协商,并经桂林中院指导,拟定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东方网络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定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

(提示:因安检、签到等原因,现场参会人员请务必提前30分钟到场)

二、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地点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2号法庭(桂林市七星区毅峰路19号)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列席人员: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代表、重整投资人代

表、东方网络代表、东方网络职工代表、其他特邀嘉宾

四、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作《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报告》。

2.核查债权;

3.审议并表决《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关于提请审议〈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及附件;

4.关于推荐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继续担任东方网络重整案件管理人的议案。

五、表决方式

(一)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通过邮政EMS快递、电子邮件或者现场直接送达本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时,会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一并送达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选择在会议正式召开前,提前表决并在表决票上亲笔签名(适用于自然人债权人)、加盖债权人印章(适用于单位债权人)后,将表决票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给管理人;

(二)债权人也可在会议当天现场将表决票提交给管理人;

(三)特别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以及截止2021年5月26日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直接适用作为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债权人会议不再就该部分重复核查。但2021年5月27日起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方网络重整申请之日止期间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管理人将自动补充计算,补充计算结果提交重整阶段的东方网络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

2.债权人就《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投的表决意见为“同意”的表决票,在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东方网络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作修改或者虽有修改但该修改对相应债权人没有不利影响的,本次投“同意”票的相应债权人不再重复投票,本次“同意”的表决意见直接作为东方网络重整阶段的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以及第二次表决(如有)的表决意见。

六、参会注意事项

(一)根据法院安保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请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通行码,否则将无法通过诉讼通道的安检,无法参会。

(二)管理人工作人员将在安检处等候,指引债权人前往会场。

(三)出席人员未按会场要求签到,或未提交真实、充分的参会人员资格证明,或债权人对代理人授权不明确的,管理人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或者视为其未出席,或者其现场所填表决票无效。

(四)为确保会议平稳有序进行和统计表决准确,会议正式开始后,管理人可不再接受迟到债权人签到、入场。

东方网络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勤、王心卓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3号红璞礼遇酒店十五楼

联系电话:18290021503(赵)、15078930199 (王)

电子邮箱:xzwang0320@163.com

邮政编码:541004

七、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桂林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日,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如果公司本次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4.在预重整程序结束后,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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