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彭朋先生的通知,彭朋先生与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柏文化”)于2019年9月2日签署了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之《协议书》,彭朋先生提出无法按约定实施股票交割,不再转让《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中约定的4,400万股东方网络的股票给东柏文化。同时彭朋先生于2019年1月16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失效,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签署及完成进展情况
1、签署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签署了《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彭朋正筹划将其持有的44,000,000股公司股票转让予东柏文化或东柏文化的指定主体,占公司总股本的5.8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2019年1月16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签署了《表决权委托书》,委托人彭朋先生将其持有的东方网络44,000,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84%)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给东柏文化行使。
2、完成进展情况:
(2019-09号)公告发布后,公司印章等表明公司管理权的凭证尚未按公司
要求移交且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于2019年9月2日签署了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之《协议书》,彭朋先生提出无法按约定实施股票交割,不再转让《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中约定的4,400万股东方网络的股票给东柏文化。表决权委托协议失效,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之《协议书》签署情况
甲方: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彭朋鉴于甲乙双方曾就彭朋先生所持有的4,400万股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票转让事宜签订了相关协议。现因彭朋先生所持有的所有股票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且陆续被相关权利人申请司法强制处置,彭朋先生提出无法按约定实施股份交割。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不再转让上述4,400万股东方网络的股票给甲方,乙方可对上述股票自行处置。
二、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权益变动
本次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之《协议书》生效前,东柏文化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数量为84,592,46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其中直接持股40,59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受托行使表决权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但鉴于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的一致行动安排,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132,765,85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1%。
本次东柏文化和彭朋先生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东柏文化减少受托行使表决权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同时,彭朋先生和东柏文化解除表决权委托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彭朋先生对其名下拥有的公司股份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表决权等所有权利。最终,东柏文化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变
更为40,59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彭朋先生持有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变更为92,17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本次协议签署前后公司5%及以上股东的持股数和拥有表决权数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
彭朋 | 92,173,383 | 12.23% | 48,173,383 | 6.39% |
东柏文化 | 40,592,469 | 5.39% | 84,592,469 | 11.22%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
彭朋 | 92,173,383 | 12.23% | 92,173,383 | 12.23% |
东柏文化 | 40,592,469 | 5.39% | 40,592,469 | 5.39% |
(二)其他影响
1、本次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四、备查文件
1、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签署的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之《协议书》。
2、彭朋先生告知函、东柏文化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