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张群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彭敏女士、王宋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附:
1、彭敏女士简历
彭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起在公司分别任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职务;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职务。彭敏女士与公司股东彭朋先生为父女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6,9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彭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宋琪先生简历
王宋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汉族,199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本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董秘办。
王宋琪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宋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