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网络股票代码:002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朋住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通讯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九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彭朋 |
上市公司/东方网络 | 指 |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朋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东方网络4,400万股股份,受让方为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4,400万股份表决权委托予东柏文化(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彭朋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503031949******** | ||
住所 |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 ||
通讯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在公司任职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彭朋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东方网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东方网络92,173,383股股票,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12.2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4,400万股东方网络股票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柏文化”)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行使,并拟将该部分股票转让给东柏文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柏文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彭朋 | 92,173,383 | 12.23 | 48,173,383 | 6.39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2018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筹划将持有的东方网络44,000,000股股票(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5.84%)转让予东柏文化及/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
2019年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表决权委托书》,同意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网络44,000,000股股票(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5.84%)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东柏文化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东柏文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情形
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质押权人 | 质押股份数额(股) |
彭朋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320,00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30,999,990 |
合计 | 65,319,990 |
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份冻结情况 |
彭朋 | 彭朋所持25,044,276股股份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起止日为2018年7月3日-2021年7月2日,原因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股份纠纷为由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彭朋所持30,999,990股股份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起止日为2018年8月21日-2021年8月20日,原因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因与彭朋先生之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而申请的财产保全。 | |
彭朋所持36,129,117股股份于2018年11月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三年,原因系合同纠纷申请人武志辉以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彭朋先生在2014年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广陆数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广陆数测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广陆数测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广陆数测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广陆数测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完毕、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彭敏
3、电话:0773-582046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桂林市 |
股票简称 | 东方网络 | 股票代码 | 002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彭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92,173,383股 持股比例: 12.2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48,173,383股 持股比例: 6.3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彭朋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