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 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月2日 9:3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彭敏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条款以相关方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由于东方投资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2018年10月26日公布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应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附件《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