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关于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共同对其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部分资料需要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部分问题需相关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工作量较大,公司履行相关核查程序仍需时间,无法按要求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前述关注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争取尽快提交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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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