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具体的收购方案仍在沟通协商中,预计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鉴于相关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
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
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股票代码:002175)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预计停牌时
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公司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指定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