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闻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贾闻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 年,会计学硕士,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毕业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获得硕士 学位。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综合性证券公司。现任 MUFGFundServices(加拿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2024 年5 月17 日至今担任东方智造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4 次董事会,召开了3 次股东会。本人在本报告期 内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 司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和政策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 2025 年,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的基础上,根据
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暂无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 2025 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参加专门会议,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召开的 全部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 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 报;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 行状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7 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 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
3、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本 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定期报告均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 已获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治 理及合规管理,推动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变更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于2025 年8 月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履行审议 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并 拟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绩效考核 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积极与经营管理层交换意见, 结合自身专业和经历在会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持续提升,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贾闻轩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