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合金”)、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楚江”)近日决定,为兼顾长远发展和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向本公司分配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1、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楚江合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887,505.72元。楚江合金股东决定对其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分配利润36,000,000.00元,占其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6.3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清远楚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7,481,699.48元。清远楚江股东决定对其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分配利润33,000,000.00元,占其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的9.7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分红款69,000,000.00元,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