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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2022年9月10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及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经审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培钊先生、林维声先生、冯军强先生、郑宇先生、穆光远先生、孙立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伟相先生、徐佳先生、吴悦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梅月欣、向静、李伟相

2022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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