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15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备案工作,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均以其高素质的专业队伍、齐全的从业资质、丰富的执业经验、严格的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公司实际审计需求确定。此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业务资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备案工作。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投资者保护能力:2020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4名,注册会计师45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86名。本期签字会计师:李领军,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就职于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12)主审及签字会计师,从事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482)IPO审计、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376)增发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兼职情况,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0,945.2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0,06.2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569.6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代码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9 | 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K70 | 房地产 | 房地产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99.07 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执业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松清,2009年加入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于2010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加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业中从业时间近10年,从事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丁越,2009年起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事务所,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 家。 拟签字会计师:李领军,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就职于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12)主审及签字会计师,从事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482)IPO审计、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376)增发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有兼职情况,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2次,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项目 | 事项 | 是否影响目前执业 |
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3月8日 |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7月26日 |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5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3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1月26日 | 厦门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1号《厦门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否 |
4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1月26日 |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8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马燕、单鹏飞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5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25日 |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1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6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月21日 |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韩秋科、李叶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7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5月6日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6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沈建平、李松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8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0月28日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鉴证项目及2018年度商誉减值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松清、吴丽丽采取出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9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9月9日 | 潍坊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0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杨光、岳丁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0 | 行政监 | 2019年12 | 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 | 否 |
管措施 | 月9日 | 限公司、山东地瑞科森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 措施决定书[2019]76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巩平、岳丁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
11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19日 |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商誉专项检查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7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韩秋科、李叶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12 | 行政监管措施 | 2020年5月26日 | 在执行佳云科技审计中存在:1、未能识别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存在差错;2、未能识别公司收入确认不准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0号《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周香萍、廖伟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备案工作。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