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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清算组公告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5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4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清算组公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希杰公司”)收到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书,主要如下:

一、清算组公告书主要内容

根据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希杰公司)股东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受理芭田希杰公司强制清算,指定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芭田希杰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7月25日前,向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芭田希杰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芭田希杰公司清算组定于2019年8月9日上午9时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恒隆广场42层)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落款: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2019年6月18日。

二、被裁定破产清算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335695908H成立日期:2015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黄德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57号股权结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8%,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

经营范围:肥料研发、加工、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农业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技术、企业管理培训;农业机械设备设计、安装、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12月31日,沈阳芭田总资产63,221,277.05元,净资产50,212,346.04元(主要为土地及厂房),净利润-5,545,303.58元。

三、破产清算的影响

沈阳芭田主要业务为利用氨基酸废液为生产原料生产有机肥料。

公司持有沈阳芭田68%股权,投资成本6800万元(详见公告:15-19)。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2019年3月31日账面价值为3334.8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对沈阳芭田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沈阳芭田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沈阳芭田净资产主要为土地 及厂房,按照原值计入,预计破产清算结果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沈阳芭田2016、2017、2018年连续3年亏损,本次的清算有利于公司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剥离不良资产。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

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以临时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资料

1、沈阳芭田希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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