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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9

股票简称:智光电气 股票代码:002169债券代码:18智光01 债券简称:11275218智光02 11282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2019年11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光电气”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7 年10 月13 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18 号文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18智光01

债券名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 智光01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6.3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债券担保情况: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二)18智光02

债券名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8 智光02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 亿元(含1亿元),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1亿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4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6.8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广发证券作为“18 智光01”、“18智光02”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1、2019 年 11 月 11 日,郑晓军先生与其配偶李喜茹女士签署了《股权转

让合同》,郑晓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誉集团”) 53.00%的股权转让给李喜茹女士;同日,李喜茹女士与李永喜先

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喜茹女士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享有的金誉集团 53.00%表决权委托给李永喜先生行使。(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2、郑晓军先生与李喜茹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永喜先生与李喜茹女士系兄妹

关系。

3、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郑晓军先生,郑晓军先生持有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金誉集团53%的股权,从而通过金誉集团控制公司19.32%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郑晓军先生不再持有金誉集团股权,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由郑晓军先生变更为李永喜先生。

4、本次系在公司控股股东金誉集团进行的股权转让。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金誉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权利限制情况。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了本次权益变动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将按照原有的生产经营战略继续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会对上市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金誉集团股权结构变动,不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由郑晓军先生变更为李永喜先生。此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要求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广发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曹文洋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1楼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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