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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3
证券代码:002169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代码:112828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简称:18智光02公告编号:2019095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25,822,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业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10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用电投资”)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6年非公开增发股票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瀚园支行441162949018800012858
2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11017508519001
3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715967836124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11017637179001
5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801880100045039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 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并把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上述议案。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开

立新 的募集资金账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除专用于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的账户外。已按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转入新项目的专户中管理。其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银行账号:

441161803013000052068),已按规定用途完成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除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账户外,其他账户将不再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与相关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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