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
邮编:515821电话:0754-85510311传真:0754-85500848网址:http://www.orientzr.com
【2019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吴锦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海治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52,029,219.61 | 2,439,154,731.52 | -3.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49,412,050.10 | 1,042,777,181.12 | 0.64%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8,243,144.86 | -6.59% | 335,481,187.81 | -20.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1,951.76 | -54.22% | 7,920,958.64 | -47.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00,865.66 | -79.72% | 5,318,718.13 | -64.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970,405.71 | -130.12% | 76,263,843.65 | -54.6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9 | -52.63% | 0.01 | -5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9 | -52.63% | 0.01 | -5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5% | -0.07% | 0.51% | -0.9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29,605.0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6,788.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0,576.41 | |
合计 | 2,602,240.5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77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66% | 97,210,818 | ||||||
陈潮钿 | 境内自然人 | 10.87% | 67,500,000 | 质押 | 66,990,200 |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8% | 14,755,120 | ||||||
金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7,335,700 | ||||||
金华市裕华棉茧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 | 7,087,900 | ||||||
金华市穗丰农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 | 6,348,000 | ||||||
丁湘莹 | 境内自然人 | 0.71% | 4,378,781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裕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69% | 4,300,000 | ||||||
郑潇潇 | 境内自然人 | 0.67% | 4,152,601 | ||||||
陈兵 | 境内自然人 | 0.52% | 3,2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97,210,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10,818 | ||||||
陈潮钿 | 67,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00,000 |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4,755,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55,120 | ||||||
金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7,33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35,700 | ||||||
金华市裕华棉茧有限公司 | 7,08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87,900 |
金华市穗丰农资有限公司 | 6,3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8,000 |
丁湘莹 | 4,378,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8,781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裕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000 |
郑潇潇 | 4,152,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2,601 |
陈兵 | 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丁湘莹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378,781 股,合计持有公司4,378,781 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54.68%,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减少;
(二)基本每股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减少;
(三)货币资金减少8,101.20万元,与上年期末对比减少62.29%,主要原因是归还银行借款;
(四)预付款项增加1,912.22万元,与上年期末对比增加244.82%,主要原因是预付货款;
(五)其他应付款增加4,601.25万元,与上年期末对比增加122.69%,主要原因是向二股东陈潮钿借款增加;
(六)长期应付款减少5,081.37万元,与上年期末对比减少48.42%,主要是原因长期应付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七)投资收益减少1,613.75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47.21%,主要原因是减少澳洲Image公司的投资股权奖励;
(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47.50%,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对澳洲Image公司的投资股权奖励减少,利润下降;
(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64.44%,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利润总额下降;
(十)应付票据减少3,991.00万元,与上年期末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应付票据到期归还本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即972,10,818股,占本公司股份的15.6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同意上述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 2019年07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9-027 |
2019年09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9-034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一、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二、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四、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 | 2013年07月08日 | 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或采取的监管措施。十、本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潮钿 | "1、本人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违规干涉贵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2、本人将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公司与贵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 2010年09月29日 | 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
陈潮钿 | 关于与广东 | 2007年09月 | 至承诺人解 | 报告期内,严 |
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第一条、在本人作为东方锆业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东方锆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本人今后如果不再是东方锆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本人自该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第二条、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东方锆业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东方锆业,并尽可能地协助东方锆业取得该商 | 13日 | 除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关系起满五年终止 | 格履行承诺 |
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 |||||
方振山;翁清和;韶关市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本股东持有东方锆业 5%以上股份期间,本股东及本股东可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东方锆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股东今后如果不再是东方锆业的股东,本股东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 2007年09月13日 | 至承诺人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终止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当本期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 2012年10月08日 | 2019年10月8日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吴锦鹏、江春 | 公司董事长吴锦鹏先生和董事兼总经理江春先生自 2018年2月6日起半年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2018年02月06日 | 2018年8月5日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股票 | 9,553,500.00 | -1,775.40 | -9,235,670.40 | 316,674.6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9,553,500.00 | -1,775.40 | -9,235,670.40 | 0.00 | 0.00 | 0.00 | 316,674.60 | --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吴锦鹏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