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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芮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关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产生不利影响之风险因素,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相应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2,058,1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0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86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9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0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红宝丽、红宝丽集团公司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股东大会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硬泡、聚氨酯硬泡聚氨酯硬质泡沫
硬泡组合聚醚、聚氨酯聚醚、硬泡聚醚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环氧丙烷、PO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是硬泡聚醚多元醇、异丙醇胺之主原料
环氧丙烷衍生品硬泡聚醚多元醇、特种聚醚、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
DCP过氧化二异丙苯
人民币元
泰兴化学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醇胺化学公司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贸公司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控制100%的子公司
新材料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聚氨酯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聚氨酯销售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供应链科技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制75%的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红宝丽股票代码00216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红宝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HONGBAOLI GROUP CORPORATION,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HONGBAOL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1300
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1300
公司网址www.hongbaoli.com
电子信箱wangys@hongbaoli.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玉生孔德飞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电话025-57350997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997025-57350997
电子信箱wangys@hongbaoli.comkongdf@hongbaoli.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公司主营业务为环氧丙烷衍生品之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等,以及环氧丙烷、聚氨酯保温板生产经营;新兴材料产业聚氨酯保温板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仍较小。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孙伟、王伟庆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2,610,810,227.922,382,800,057.569.57%2,467,154,05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194,011.4589,276,972.0034.63%29,078,40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4,519,618.5895,560,476.2230.30%17,125,38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4,913,742.97256,238,564.21-137.04%169,405,309.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533.33%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1533.33%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6%5.84%1.62个百分点1.9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4,333,408,323.593,818,099,295.1313.50%3,635,897,76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62,637,041.941,565,864,135.166.18%1,500,271,420.2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73,369,397.61495,996,255.47650,707,335.06990,737,23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55,499.2826,968,648.0420,993,530.4447,376,33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687,086.2325,376,000.5018,565,584.3456,890,947.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14,430.4164,114,860.16-89,550,057.79-24,363,473.7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978,351.89-18,083,696.32544,825.23新材料公司生产设备处置损失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526,966.087,936,354.2613,390,775.6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78,424.672,449,022.941,344,608.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31,444.95193,816.10-1,043,483.46
减:所得税影响额1,767,081.17-1,225,980.692,253,579.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009.774,981.8930,124.54
合计-4,325,607.13-6,283,504.2211,953,021.3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衍生品,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环氧丙烷、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聚醚系列产品和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93%以上。泰兴化学于2020年9月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投入生产,环氧丙烷作为聚醚产品和异丙醇胺产品生产原料主要自用,部分对外销售;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处于试生产阶段,于2021年1月获得正式生产许可。

1、主要产品及用途

类别产品名称产品图片用途或功能
基础化工原料环氧丙烷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基础化工原料(环氧丙烷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 合聚醚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是生产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的主要原料之一。 聚氨酯硬泡主要应用于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热水器、冷藏车、冷库等冷藏行业,以及建筑、工业设备等领域作隔热保温材料。
异丙醇胺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等行业。
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用于建筑保温、冷库保温、冷藏运输和特种罐体和保温箱体、冻土路基保温等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其所处产业链结构如下: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及上下游产业链

(1)工艺流程

硬泡组合聚醚:通过起始原料的预处理、氧化烯烃的聚合反应、中和脱色处理、脱挥发物与过滤等工序生产出聚醚多元醇,然后根据发泡剂特性和客户需要而研制的配方定制成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根据羟基个数分为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三异丙醇胺。目前公司异丙醇胺的生产采用自主研发的超临界合成方法,即浓氨水和环氧丙烷充分混合高压通过一系列的聚合反应,在反应器的不同阶段生成相应的产品,并可视实际需求情况而调节各类产品的产量。环氧丙烷:工艺共分为异丙苯氧化、丙烯环氧化、PO精馏、苄醇氢解四个流程。

(2)产业链

公司打造环氧丙烷-聚醚和醇胺及衍生物产业链,本年度环氧丙烷项目取得生产许可,标志着公司一体化产业链基本形成,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3、经营模式:

(1)环氧丙烷衍生品

①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公司专业从事硬泡组合聚醚生产经营三十多年,产品直接对外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行业知名的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茅,为聚氨酯行业领军企业,工信部颁布的硬泡聚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并蔓延,供应链中断、经营压力加大,世界主要经济体陷入衰退,同时跨境商品与人员流动受限,除了防疫物资外,市场需求及消费受到极大抑制,全年全球经济萎缩。中国控制住疫情,并恢复生产,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3%(来源:国家统计局)。疫情也使得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及消费习惯被重塑,随着中国复工复产,冰箱(柜)产业逆势上扬,全年全国家用电冰箱累计生产9,014.7

万台,同比增长14.05%,家用冷柜累计生产3,042.4万台,同比增长40.09%(来源:国家统计局)。针对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客户日益提高的需求,公司发挥顾问式营销和管家式服务优势,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冰箱(柜)、集装箱两大应用领域,积极开拓冷链高铁、冷藏车、管道等新市场新客户,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努力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公司始终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为宗旨,突出快人一步的响应能力,塑造自身的竞争优势。公司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职能,与客户保持零距离接触,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供技术支持,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客户的肯定,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同时,针对国际冰箱市场,公司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持续扩大海外销售,实现了国内、国外两翼齐飞的良好局面,世界知名企业冰箱(柜)生产企业如博西华、伊莱克斯、惠而浦、三星、LG、美的、海信、美菱、奥马、创维、晶弘、TCL等,均与公司建立了长期战备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产品也进入冷链物流领域,如冷藏集装箱、冷藏车、保鲜冷库等领域,客户如中集、中车长江、中远等。2020年公司被韩国东部大宇电子授予优秀供应商奖、被美的冰箱事业部授予“风雨同行 共创未来”战略奖、被创维电器授予创维冰洗空2020年全球供应商大会“十年战略奖”、被海信家电集团授予"战略互信奖"等。

②异丙醇胺

公司生产经营异丙醇胺,以直销及与区域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实现国内外销售。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及国内环氧丙烷价格快速上涨并高位运行,对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带来一些影响。公司开拓产品新应用领域、重点开拓国内市场,国内市场的比重已占61%,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水泥外加剂、丙二胺、固化剂等行业。异丙醇胺产品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是具有氨基和醇性羟基的醇胺类化工物,兼具胺和醇的综合性能,应用领域广泛,客户比较分散。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主知识产权,国内没有同类规模化全系列的生产企业,竞争对手主要为陶氏、巴斯夫等国外化工巨头。公司异丙醇胺生产过程中产品结构比例可调,可有效应对市场对各产品的需求变化,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临界零排放连续法”工艺,生产过程实现“零”排放。另外,公司还生产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主要运用于水泥外加剂领域,面向庞大的水泥市场。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形成完善的全球销售服务网络。近几年,公司有针对性开发一异、二异产品新应用市场,如电子半导体、固化剂应用,以提高一异、二异在整体中结构比重、提升整体毛利率。疫情发生后,发挥异丙醇胺清冼功效,开发洗手液用途,推广使用。

(2)环氧丙烷

公司由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承担“年产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建设与运营任务。2020年7月,泰兴化学“年产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安全竣工验收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9月,泰兴化学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环氧丙烷项目投入生产。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自用作为生产聚醚多元醇、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材料,少量外销,出售给下游企业。

(3)新兴材料

①聚氨酯保温板。

采用直销、经销和代销的方式实现销售。目前,该产品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聚氨酯保温板在建筑保温领域市场,以及新应用市场,以现货销售为主。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总体供求趋势

公司经营主产品为环氧丙烷衍生品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等,公司具有年产10万吨环氧丙烷的生产能力,环氧丙烷有部分对外销售,但作为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材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环氧丙烷。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全球环氧丙烷行业发展形势较好,但先进的生产工艺仍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企业手中。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环氧丙烷产销地之一,但其中60%的产能为氯醇法,该工艺“三废”量大,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工艺;随着下游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对环氧丙烷需求保持持续增长,受制于技术限制,先进工艺产能一直未能满足国内需求。报告期,中国环氧丙烷供需不平衡,不足部分依赖进口。

环氧丙烷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料,公司向上一体化,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打造环氧丙烷产业基地。2020 年 9 月,子公司泰兴化学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环氧丙烷装置投入生产,所产出的环氧丙烷主要为其他子公司生产所用。公司环氧丙烷生产装置采用具有自主产权、先进的共氧化法新工艺(异丙苯法),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该工艺安全性好、三废少、产品品质高,在国家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的当下具有良好的前景,环氧丙烷装置的正式生产,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的支撑公司聚醚产业和异丙醇胺产业的发展,并有力推动中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

2、环氧丙烷衍生品

①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聚氨酯应用领域很广,被广泛应用于航天军工、汽车、家电、建筑、石油化工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全球聚氨酯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中国将是未来聚氨酯消费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聚氨酯有硬泡和软泡之分,聚氨酯硬泡应用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如冰箱(柜)冷藏、建筑外墙/管道保温、冷库、汽车、储罐、热水器等行业,以及仿木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硬泡组合聚醚是聚氨酯硬泡的主要原料之一,因此宏观经济面及国家的政策对硬泡组合聚醚行业影响较大。本年度,随着冷链物流产业发展,硬泡组合聚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商机。

多年来,中国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冷藏行业一直是聚氨酯硬泡最大的应用领域,占比在50%左右。中国是世界冰箱(柜)生产第一大国,国内冰箱生产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借助供应链资源,使得冰箱产品综合性能已挤身国际先进水平,产量也逐年增长,成为主要出口地区。冰箱上游硬泡组合聚醚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了冰箱(柜)产业发展。冰箱(柜)产品升级、节能、降本增效等要求,反过来也对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在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推动了技术创新和行业进步。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围绕下游行业发展、客户个性化要求,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来促进产品的更新迭代,并储备新技术。在国内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公司多年来一直名列前茅,并推动了聚氨酯行业进步,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1年公司再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殊荣。公司加快推动品牌的国际化,成为全球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市场有力的参与者和竞争者。公司与博西华、伊莱克斯、惠而浦、三星、LG、美的、海信、美菱、奥马、创维、晶弘、TCL、中集等国内外冰箱(柜)、集装箱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②异丙醇胺。异丙醇胺作为精细化工原料,由于产品优越的环保性能,在国内外众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随着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及产品研发技术进步,工业和民用化应用将被拓宽,未来市场对异丙醇胺需求将会不断增加,异丙醇胺产业前景十分广阔。

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有知识产权,是国内规模化全系列生产异丙醇胺的企业。异丙醇胺生产装置产能规模4万吨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产能规模5万吨,合计9万吨/年。异丙醇胺生产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欧

美发达国家,如德国巴斯夫、美国陶氏等,其他地区多数国家需依赖进口,世界上仅有十几家企业生产。公司异丙醇胺生产采用连续法高压超临界工艺,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前述生产企业。

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改性异丙醇胺)应用市场为水泥外加剂市场,公司装置产能在国内拥有规模优势。公司已建立了遍布世界的营销网络,销量规模名列前茅。

3、新兴材料

聚氨酯保温板。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建筑市场,建筑能耗占中国能源消耗总量30%以上,在既有的约400亿平方米建筑中,95%以上属于高能耗建筑。而新建筑中大部分仍为高能耗建筑,建筑能耗占比不断上升。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显示,建筑能耗由2012年的7.40亿吨标准煤增长至2019年的10.6亿吨标准煤,其能耗占比由2012年的18.40%增加到2019年的21.81%。当下,中国经济社会正向低碳经济、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推行建筑节能政策,如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建筑节能。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等等。因此,建筑保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高效节能、高阻燃保温材料需求潜力增大。聚氨酯保温可用于喷涂保温工程等。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中着重要求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建筑保温行业受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大多数省份执行GB50016-2014的力度较大,对有机保温材料尤其是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市场冲击十分明显;且建筑保温市场涉及到的标准众多;再加上市场不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保温材料种类多、性能差异大,客户过度以低价来作为选择保温材料的标准,影响了整个建筑保温行业的良性发展。中国聚氨酯保温材料的使用率还不到15%,而在国外,聚氨酯材料以其优异保温性能在建筑保温领域一直被广泛应用,国内外普遍认为聚氨酯材料是目前最理想的建筑保温材料。上海作为中国最发达的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政府对节能建筑和城市更新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为了推动聚氨酯产业发展,近期上海聚氨酯工业协会率先推出了《T/SPUIA0001-2020建筑用聚氨酯硬泡体增强保温板团体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聚氨酯优势并对防火安全从材料性能指标上进行把控,引导创新促进健康安全应用。对全国将起到示范效应。公司是聚氨酯保温行业的知名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功能,在建筑保温行业内仍保持产品品质和持续稳定性的优势。鉴于目前建筑保温行业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于建筑外墙保温领域,着眼于周边的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产业化等保温项目,市场认可度较高。除了维持现有外墙外保温市场外,也在积极开展工作,拓宽聚氨酯材料应用领域,如罐箱保温、一体化板和保温车业务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75,039.02万元,较年初增加115,466.98万元,主要系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投入转固定资产所致
无形资产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1,276.62万元,较年初减少106,019.21万元,主要系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投入转固定资产所致
货币资金无重大变化
应收账款与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合计102,538.68万元,较年初增加43,726.48万元,主要是四季度销量放大,应收增多。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生产资源优势。公司现经营产品涉及四大产业,拥有较好的生产资源和产业基础。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生产基地在南京化工园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聚氨酯基地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且有聚醚多元醇配套生产条件,能生产不同标准和型号的产品,硬泡组合聚醚产能规模在行业名列前茅。此外,还有特种聚醚装置。醇胺基地异丙醇胺(包括一异、二异、三异)产能4万吨,且产品结构可调,国内尚没有规模化全系列的同类生产企业,产品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其他同类生产企业,装置采用超临界生产工艺,有别于世界同类企业;基地另外还具有年产5万吨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生产能力,公司异丙醇胺产品总产能规模为9万吨,规模优势突出。“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已形成1000万平方米高阻燃保温板生产能力。 环氧丙烷是聚醚、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料,公司打造环氧丙烷产业链,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环氧丙烷产业基地,报告期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已正式生产,该装置工艺采用共氧化法新工艺,三废少,为国内该工艺首套装置。因此,公司已打通产业链;此外,利用PO项目中间产品而延伸的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已建设完工,试生产并产出合格产品,并于2020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于2021年1月获得正式生产许可。同时,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丰富环氧丙烷下游衍生品聚醚业务种类,拟在泰兴基地建设“年产 12 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公司不断整合生产资源,完善产业链布局,设备性能和生产工艺在产业配套上相互支撑,生产条件日益完善,提升了公司的综合优势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公司的各化工生产装置均在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园区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化工园区的定位基本不变;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自设立以来,持续增加环保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符合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要求,特别是当今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管控趋严的背景下,企业生产装置正常生产、重大项目获得正式生产许可,体现了公司多年来严抓管理的成效。生产基地生产装置、设备和厂房都为公司自建,并配置了功能完备的研发和检测中心,确保了生产效率及产品的高质量。公司合法拥有土地,核心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2、技术研发优势。公司设立研究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基础,子公司聚氨酯公司、醇胺化学公司、新材料公司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环氧丙烷自主知识产权,泰兴化学公司生产装置采用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公司设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技研发体系建设及机制运行,研发队伍不断壮大,每年增加研发投入,配置研发设施,搭建产学研平台,加强基础课题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创新型企业。公司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有江苏省技术中心、江苏省醇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聚氨酯工程中心三个省级技术中心,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合作,共建了中科院南京醇胺分中心,培养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从事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高阻燃保温板

产品、环氧丙烷及其他衍生物等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为行业内技术专家。每年度,公司研究院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围绕行业发展方向、客户需求,市场情况,确定研发方向,制订研发计划,对形成的研发成果组织鉴定,并申报专利成果,同时着力于对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每年均有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问世,公司始终在行业中保持技术优势,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2019年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效的发明专利46项,尚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16项。本年度,公司申请专利19项,获得授权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3、客户服务优势。公司坚持与客户共成长理念,诚信经营,围绕客户要求,为客户提供一对一服务和顾问式营销,客户满意度和依赖度提升,双方合作的紧密度加深。对于公司的主要客户,公司均设立了办事处(包括国外土耳其、巴西办事处),常年派驻专业营销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该部分人员熟悉客户生产线的特点,一方面随时跟踪客户生产过程中的聚氨酯发泡全过程,并跟踪客户硬泡组合聚醚的库存变化,做到及时供应以保证客户的稳定生产;另一方面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主动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将售后技术服务前移至售前技术推进,从成本、性能、节能等各方面为客户提供超前服务与定制式解决方案,赢得较高的客户粘性,形成快速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机制,对终端市场具有较强的掌控力,将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4、品牌和市场优势。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确立了较为突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从管理、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多维度运营提升了“红宝丽”品牌价值。“红宝丽”商标已在美国、日本等36个国家和地区完成四十件商标国际注册。在第1类聚醚商品上的“红宝丽及图”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以优质的品牌和服务获得政府部门和公众的认可,被工信部授予“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被江苏省商务厅认定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被列入2019年江苏省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江苏精品国际认证联盟授予“江苏精品”荣誉称号;公司是聚氨酯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获奖单位。

公司牵头制订或起草的《冰箱冰柜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一异丙醇胺国家标准》和《冻土路基用硬质聚氨酯泡沫板(DLPU)》等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已发布并实施;公司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精益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持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和高品质服务,稳定和提升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逐步积聚和提升了“红宝丽”品牌价值。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升效率,提供技术支持,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巩固和提升了市场地位,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信息,公司冰箱用硬泡组合聚醚全球市场占有率、国内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行业排名第一。异丙醇胺产品柔性化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的供应需求,通过技术创新开拓新应用市场,采取差异化定价,公司客户已遍布世界各洲,占据行业重要地位;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综合性能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知名房地产商认可;环氧丙烷生产装置采用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公司营销网络遍布世界各消费主流地区,产品出口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市场等,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在各业务领域均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公司与博西华、伊莱克斯、惠而浦、三星、LG、美的、海信、美菱、长虹、雪祺电气、奥马、创维、晶弘、TCL、中集等国内外冰箱(柜)、集装箱龙头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后荣获美的“战略合作奖”、雪祺电气“精诚合作奖”、LG“优秀供应商”、长虹“最佳质量供应商”等多项荣誉。红宝丽凭借品牌资源和行业影响力,与国际化工巨头既竞争又开展合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国际化进程,促进了行业发展。公司将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服务能力转化为市场的竞争优势,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企业做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受“新冠疫情”事件影响,全球经济遭受严重冲击,除中国之外的主要经济体出现负增长。面对疫情,中国政府成功应对,上半年控制住了疫情,并推行“双循环”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经济体,全年GDP增长

2.3%,人民币兑美元升值6.47%。家电冰箱(柜)产业逆势上扬,中国家用电冰箱累计生产9,014.7万台,同比增长14.05%,家用冷柜累计生产3,042.4万台,同比增长40.09%(来源:统计局),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32.16万亿元,同比增长1.9%(来源:海关总署)。中国制造业快速复苏,下游白色家电消费、冷链物流等的需求增长拉动了国内聚氨酯硬泡市场消费增长;大宗化工原料价格经历过山车行情,环氧丙烷价格由历史低点到历史高位,步入景气周期;而国外疫情蔓延导致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加上物流不顺畅、环氧丙烷价格快速上涨与高位运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一是强化服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国际化竞争能力,做好物流调度,服务客户需要,扩大产品销售规模;

二是严格管理,针对原材料大幅涨价情况,推行有序调价,并采取降本增效措施,控制经营成本。同时,严抓生产安全与环保,企业经营质量提升;

三是推进泰兴基地环氧丙烷项目试生产与运营管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把握行业机会,项目发挥效益,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丙烯市场化采购13.03%5,626.276,109.68
环氧丙烷市场化采购37.38%7,860.4911,921.54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2020 年,环氧丙烷市场低开高走,年均采购价格 11,375元/吨(不含税),同比上涨19.99%。上半年中国环丙市场跌多涨少,整体呈现不规则“V 型”走势,半年采购均价7,860.49元/吨(不含税),同比跌7.20%;下半年市场涨多跌少,呈不规则“W 型”走势,半年采购均价 11,921.54元/吨(不含税),同比涨43.63%。

国内环氧丙烷价格走势图(不含税,单位:人民币)

报告期,影响环氧丙烷市场涨跌变化的主要因素为春节效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需求变化,对运输、产销的影响、高位成本支撑、内外围生产装置集中检修以及原油、商品市场风险偏好、全球货源流动再分配、下游出口支撑等。上半年,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与蔓延,环氧丙烷上下游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疫情初期,国内一些企业停工停产,环氧丙烷下游开工降至低位,社会库存快速增加,尽管国外环氧丙烷装置集中检修,进口缩量,但难敌需求疲软。4 月环氧丙烷现货价格降至 6,700-6,800 元/吨(含税),创近五年来新低。行业开工降至四成附近,创历史新低。

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复工复产,全球制品订单到中国,伴随着下游及终端出口恢复,新的趋势在三季度渐次形成。7 月后,环氧丙烷价格呈现长周期上涨行情。四季度内外围装置仍有一波集中检修预期,叠加传统“金九银十”旺季来临,环氧丙烷市场价格从九月初的 13,500 元/吨(含税)阻力位快速上行,10月高点触及 19,000 元/吨(含税),后续一直维持高位,是历史比较罕见的。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环氧丙烷工业化应用拥有催化剂开发、PO合成、分析检测、应用评估、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科研管理等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员51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拥有丙烯环氧化、苄醇氢解等PO合成、生产、分析、精制处理等系列专利技术16项公司研究院下设PO衍生物应用技术研究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拥有研发团队。(1)拥有单管式催化剂制备与后处理实验装置、多套多规格微型反应器等先进实验装备。经过多年研发,成功开发出了高效的环氧化催化剂,并最终拥有了自有知识产权的新一代PO生产技术;(2)掌握CHP 法制环氧丙烷绿色清洁生产工艺,该工艺技术具
有无副产、安全性好、环保清洁、投资少、产品质量高等优点,代表绿色PO生产技术前沿方向。装置采用共氧化法新工艺(异丙苯法),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3)环氧丙烷纯度达99.98%,优于国家优级品指标,在高活性聚醚及高端无味聚醚的合成及发泡性能中表现出优异的性能;
环丙衍生品—聚醚工业化应用拥有聚醚合成、配方开发、分析检测、应用评估、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科研管理等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员41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拥有组合聚醚低密度、快速脱模、低导热、减压发泡、ODS淘汰、生物基替代等系列专利技术29项公司深耕聚氨酯行业三十多年,设有聚氨酯应用技术研究所,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有江苏省技术中心和江苏省聚氨酯工程中心省级技术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长期积累的应用技术,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工程化技术能力强,在行业中拥有技术研发优势。
环丙衍生品-醇胺工业化应用拥有醇胺合成、中试、检测分析、工艺控制、应用开发、科研管理等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员21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拥有连续法超临界零排放异丙醇胺、绿色催化剂和低耗高效氨回收、醇胺下游衍生物合成及其应用等系列专利技术28项公司研究院下设异丙醇胺应用技术研究所,设立江苏省醇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公司异丙醇胺生产采用连续法高压超临界工艺。在世界上具有技术优势。
保温材料产业化推广阶段拥有聚氨酯保温板配方开发、分析检测、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员7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拥有高阻燃、高强度、低氯聚氨酯板材等系列专利技术22项。公司研究院下设新材料应用技术研究所,开发的高阻燃取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 ,实现永久阻燃。产品应用建筑保温、罐箱特种设备保温和冷藏车保温领域,根据客户需求,持续开展产品技术升级。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环氧丙烷10万吨/年82.00%报告期前期试生产,后期投入使用
环丙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15万吨/年89.00%
环丙衍生品-异丙醇胺9万吨/年92.00%
保温材料1000万平方米/年3.87%
DCP项目2.4万吨0.00%2#装置在建1#装置建设完工,试生产结束,完成竣工验收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环氧丙烷、DCP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20〕20487号)。根据《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在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风险防范减缓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在江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 9 月 30 日,泰兴化学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2021年1月公司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获得正式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2020-09-30 至 2023-09-29。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许可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编号有效期许可范围
1泰兴化学公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苏)WH安许证字[M00287]2020年9月30日-2023年9月29日过氧化氢异丙苯[含量≤90%,含A型稀释剂≥10%](476500吨/年)、1,2-环氧丙烷(100000吨/年)异丙基苯(29000 吨/年)、过氧化二异丙苯[52%<含量≤ 100%,](12000 吨/年)***。
2泰兴化学公司排污许可证泰州市环境保护局91321283346077961J001P2018.07.03- 2021.07.02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3聚氨酯公司排污许可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913201936673880660001P2020.01.19- 2023.01.18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4醇胺化学公司排污许可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913201937652691405001P2019.11.15- 2022.11.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5公司排污登记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91320100249697552B001W2020.04.10- 2025.04.09-
6新材料公排污登记表南京市生态环9132011868673092020.07.20--
境局478001W2025.07.19
7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宁)危化经字006722018.06.26- 2021.06.25危险化学品经营
8聚氨酯销售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宁)危化经字006712018.06.26- 2021.06.25危险化学品经营
9国际贸易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建邺区应急管理局苏(宁)危化经字(建)001012020.10.20- 2023.10.19危险化学品经营
10醇胺化学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WH-安许证字[A00039]2021.03.28- 2024.03.27危险化学品生产
11供应链科技公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67M582017.12.20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2国际贸易公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500862016.05.03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3醇胺化学公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500852018.01.30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4聚氨酯公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631582016.05.04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5公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102152017.06.13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6聚氨酯销售公司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32019678822016.05.04核发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7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江苏九州认证有限公司02918Q30137R7M有效期至2021.04.25聚醚多元醇、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

注:证书到期及时更换。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公司经营主产品为环氧丙烷下游衍生品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等,以及大力推广的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公司具有年产10万吨环氧丙烷的生产能力,环氧丙烷主要自用生产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有部分对外销售,但作为主原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公司打造环氧丙烷及衍生物产业链, 2020年 9 月,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环氧丙烷项目投入生产(注:公司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试生产于2021年1月获得生产许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市场主要为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领域;异丙醇胺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金属切削、电子清洗、固化剂等行业;聚氨酯保温板产品市场主要在建筑外墙保温领域。报告期,疫情发生并蔓延,对世界经济造成冲击,中国控制住疫情,制造业快速复苏,下游白色家电消费、冷链物流等的需求增长拉动了国内聚氨酯硬泡市场消费增长;大宗化工原料价格经历过山车行情,环氧丙烷价格由历史低点到历史高位,步入景气周期,下半年环氧丙烷价格快速上涨并高位运行,而丙烯供应量及价格相对稳定。公司凭借多年经营资源,有效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国内市场,取得成效。公司环氧丙烷采购均价比上年水平上涨19.99%(见上图),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产品定价采取盯着环氧丙烷价格策略,其产品随着环氧丙烷价格上涨,年均价高于上年平均水平。公司环氧丙烷市场化采购,环氧丙烷项目投入生产后,应下游企业需求,公司生产的环氧丙烷也有部分外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1,081.02万元,比上年增长9.57%;其中聚氨酯聚醚实现营业收入155,315.10万元,比上年增长6.71%;异丙醇胺实现营业收入83,948.20万元,比上年增长0.06%;聚氨酯保温板材实现营业收入1,092.45万元,比上年下降15.21%;环氧丙烷及附属品实现收入16,687.57万元。同时,公司采取技术降本、管理增效等措施,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控制经营成本,由于四季度环氧丙烷价格高位运行,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生产成本上行,综合毛利率为19.83%,以致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3,864.99 万元,较上年增长34.93%。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61,081.02238,280.019.57%
营业成本209,310.64188,702.9410.92%
期间费用33,202.1436,714.03-9.57%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以及泰兴基地项目投入生产,项目借款利息费用化,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增加;产品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科目调出减少。
其中:研发投入7,008.655,842.1419.97%研发投入增加
利润总额13,864.9910,275.9534.93%环氧丙烷项目生产贡献业绩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1.3725,623.86-137.04%主要是应收项目增加31,744.61万元,应付项目减少6,374.78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1.46-27,093.85-42.53%项目建设投入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50.2412,604.7739.00%融资借款增加6,023.05万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15.1011,409.59-171.13%
货币资金35,468.8844,664.31-20.59%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9,528.6332,303.3653.32%四季度聚醚和异丙醇胺产品销售旺盛,单季度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0.01%,以致应收款增加,处于正常授信期内。
应收款项融资53,010.0526,508.8499.97%四季度聚醚和异丙醇胺产品销售旺盛,单季度总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0.01%,客户票据贴现减少
固定资产175,039.0259,572.04193.83%主要系泰兴化学公司项目投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41,276.62147,295.83-71.98%同上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610,810,227.92100%2,382,800,057.56100%9.57%
分行业
基础化工原料2,559,508,719.8598.04%2,294,397,092.6796.29%11.55%
其他材料10,924,488.760.42%12,884,403.210.54%-15.21%
材料贸易40,377,019.311.55%75,518,561.683.17%-46.53%
分产品
环丙衍生品2,392,633,056.4991.64%2,294,397,092.6796.29%4.28%
环氧丙烷及附属品166,875,663.366.39%
保温材料10,924,488.760.42%12,884,403.210.54%-15.21%
贸易材料40,377,019.311.55%75,518,561.683.17%-46.53%
分地区
国内1,994,903,894.0676.41%1,598,236,420.9867.07%24.82%
国外615,906,333.8623.59%784,563,636.5832.93%-21.5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基础化工原料2,559,508,719.852,042,652,108.7020.19%11.55%12.99%-1.01%
其他材料10,924,488.7611,118,165.87-1.77%-15.21%-8.92%-7.03%
材料贸易40,377,019.3139,336,090.692.58%-46.53%-41.31%-8.67%
分产品
环丙衍生品2,392,633,056.491,920,654,587.4219.73%4.28%6.24%-1.48%
环氧丙烷及附属品166,875,663.36121,997,521.2826.89%26.89%
保温材料10,924,488.7611,118,165.87-1.77%-15.21%-8.92%-7.03%
贸易材料40,377,019.3139,336,090.692.58%-46.53%-41.31%-8.67%
分地区
国内1,994,903,894.061,584,323,596.3520.58%24.82%23.86%0.61%
国外615,906,333.86508,782,768.9117.39%-21.50%-16.31%-5.1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产量(单位:吨)销量(单位:吨)收入实现情况产品上半年平均售价产品下半年平均售价同比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环丙衍生品-硬泡聚醚133,663.44128,2021,553,151,013.3011,086.1312,793.2015.40%主要系主原料环氧丙烷价格下半年上涨较快
环丙衍生品-异丙醇胺82,456.6383,950839,482,043.198,855.3911,274.4427.32%同上
环氧丙烷及附属品22,084.0010,834.166,875,663.368,981.8213,388.8549.07%下游需求增长、行业价格上涨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 是 □ 否

海外业务名称开展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海外业务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
硬泡聚醚及异丙醇胺产品出口拓展聚醚国际冰箱市场,开拓异丙醇胺国际业务,客户遍布世界各地,出口收入61,590.63万元,占营收比重23.59%。海外业务税收政策没有变化,对业务开展没有影响报告期,疫情在国外蔓延,国外企业停工停产,以及物流不畅,影响出口业务,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协调物流,出口收入占比较上年下降9.34个百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分点。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基础化工原料销售量222,986.44208,023.587.19%
生产量226,954.19210,755.887.69%
库存量18,789.8714,822.1226.7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基础化工原料原材料1,882,414,079.3692.16%1,722,700,187.2595.29%9.27%
基础化工原料人工成本27,148,131.061.33%23,038,998.161.27%17.84%
基础化工原料折旧42,757,349.422.09%24,282,640.111.34%76.08%
基础化工原料能源67,938,837.493.33%29,335,140.591.62%131.60%
基础化工原料其他制造成本22,393,711.371.10%8,443,566.040.47%165.22%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环丙衍生品营业成本1,920,654,587.4291.76%1,807,800,532.1595.80%6.24%
环丙衍及附属品营业成本121,997,521.285.83%
保温材料营业成本11,118,165.870.53%12,206,951.970.65%-8.92%
贸易材料其他业务成本39,336,090.691.88%67,021,957.843.55%-41.31%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051,303,845.1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0.27%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380,197,505.0914.56%
2客户二239,926,121.429.19%
3客户三168,197,484.926.44%
4客户四132,042,318.415.06%
5客户五130,940,415.345.02%
合计--1,051,303,845.1840.2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826,544,373.9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9.5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客户一278,475,512.0413.32%
2客户二195,187,307.709.33%
3客户三180,683,121.808.64%
4客户四108,790,802.195.20%
5客户五63,407,630.263.03%
合计--826,544,373.9939.5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9,061,268.27105,867,647.42-72.55%运输费用调整,在营业成本核算
管理费用151,088,306.53142,216,623.846.24%薪酬、咨询费用、办公费增长
财务费用81,785,376.1060,634,614.5334.88%利息支出增长,及环丙项目转固后,利息费用化
研发费用70,086,477.5258,421,427.7519.97%研发材料增长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研究院承担技术研究、产品开发职能。本年度,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经营产品市场需求,以及客户产品升级及降本提效的要求,确立研发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研究院共确立研发项目23项,主要包括主杂质对氢解反应的影响研究、非酸精制工艺改进研究、不同发泡体系泡沫性能衰减研究、特种改性醇胺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以及环氧丙烷项目涉及的丙烯环氧化、苄醇氢解、副产物分析方法等方面,项目紧贴产业链,涵盖产品、技术或工艺创新多个领域。计划项目已结题20项,另有3项延续至2021年。全年共申请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2项, PCT国际专利申请8项。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确保公司技术进步,在行业前沿持续保持优势地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2019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7915912.58%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3.45%12.27%1.18%
研发投入金额(元)70,086,477.5258,421,427.7519.9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68%2.45%0.2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2,859,513.402,272,369,847.40-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7,773,256.372,016,131,283.191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13,742.97256,238,564.21-137.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424,353.09340,795,427.27-69.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0,139,000.05611,733,972.41-57.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14,646.96-270,938,545.14-42.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7,171,662.701,416,941,119.704.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4,669,272.841,290,893,403.66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502,389.86126,047,716.0436.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150,970.47114,095,935.15-171.1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91.37万元,较上年净额减少137.04%。主要为:

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加31,744.61万元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6,374.78万元;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1.46万元,较上年净额减少42.53%,主要为项目建设投入减少;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为17,250.24万元,较上年净额增加36.85%,主要为本期经营融资借款增加6,023.0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9,491.37万元,与净利润11,855.46万元差额21,346.83万元,其原因为四季度销售99,073.7239万元,应收增多,致使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加31,744.61万元。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478,424.670.35%理财产品收益
资产减值-11,685,892.89-8.43%存货跌价损失
营业外收入3,892,634.212.81%往来核销收入及其他
营业外支出2,875,994.282.07%捐赠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
信用减值损失-14,269,153.94-10.29%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资产处置收益-12,563,546.87-9.06%新材料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其他收益8,526,966.086.15%政府补助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54,688,827.278.18%446,643,156.2111.70%-3.52%
应收账款495,286,276.3111.43%323,033,604.248.46%2.97%
存货295,317,256.936.81%276,959,419.217.25%-0.44%
固定资产1,750,390,248.1340.39%595,720,430.6615.60%24.79%泰兴项目环氧丙烷结转固定资产等
在建工程412,766,173.169.53%1,472,958,336.4138.57%-29.04%同上
短期借款1,094,669,701.2525.26%712,957,804.1318.67%6.59%
长期借款482,967,186.3111.15%619,137,186.3116.21%-5.06%
应付票据155,319,004.033.58%197,016,350.085.16%-1.58%
应付账款371,016,041.588.56%381,103,664.099.98%-1.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265,488.936.91%181,464,419.264.75%2.16%
应收款项融资530,100,547.6312.23%265,088,434.896.94%5.29%
无形资产226,599,578.105.23%230,820,194.286.04%-0.81%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0.00100,000,000.00100,478,424.67478,424.670.00
金融资产小计100,000,000.00100,478,424.67478,424.670.00
上述合计0.00100,000,000.00100,478,424.67478,424.670.00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金 额(元)受限制的原因
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9,778,193.95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118,614,310.27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子公司的股权(注)877,833,830.87用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固定资产334,743,040.18抵押用于长期应付款

注:注:公司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子公司醇胺化学2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310,371,518.88398,558,410.36-22.13%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2.4万吨/自建化工新96,932,1359,559,自筹88.00%81,500,00.00试生产2017年巨潮资
年DCP项目材料64.12686.3300.00阶段04月06日讯网(公告编号:临2017-016)
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自建化工原料153,475,420.461,233,090,354.55自筹及募集资金100.00%146,080,000.0063,835,114.91项目已生产,产生经营效益2015年06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5-029)
合计------250,407,584.581,592,650,040.88----227,580,000.0063,835,114.91------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子公司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学产品的销售401,000,000.00724,688,614.06487,266,380.841,227,593,124.4518,287,839.1319,111,830.16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子公司硬泡组合聚醚等产品销售100,000,000.00226,367,900.54102,905,538.87491,170,866.18-47,094,884.01-34,410,495.63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子公司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50,000,000.00443,018,525.77254,512,806.61809,495,856.4579,249,262.3471,789,514.43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化学原料及产品等进出口5,000,000.0049,190,336.5846,445,593.0752,905,941.583,593,580.702,683,443.23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包装料的生产销售100,260,000.00163,261,856.69-1,402,747.61211,003,772.33-4,926,046.04-4,980,460.45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子公司化工产品及原料的生产与销售1,000,000,000.002,094,705,642.171,033,664,086.93455,838,912.1385,773,703.3163,835,114.9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及环丙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等,其所从事的行业均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

(1)环氧丙烷

A、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具有年产10万吨环氧丙烷的生产能力,环氧丙烷主要自用,作为原料生产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仅有部分对外销售,不参与市场竞争。

B、行业发展趋势环氧丙烷是非常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是除聚丙烯和丙烯腈外的第三大丙烯衍生物,主要用于聚醚多元醇和丙二醇的生产,是生产聚氨酯树酯、不饱和聚酯树酯、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油田破乳剂、增塑剂、汽车制动液、阻燃剂、润滑油、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丙二醇醚、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等化工产品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汽车、建筑、食品、烟草、医药、纺织及化妆品等行业。

2020年,中国环氧丙烷需求量338万吨,同比增长 3.5%。环氧丙烷生产工艺主要分为直接氧化法、共氧化法和氯醇法,消费量中60%来源于氯醇法工艺。2020年中国环氧丙烷产能320万吨(受到环保压力,有

很多小型氯醇法装置出现了长期停车或关停,出现了年度总产能出现萎缩的情况),产量287万吨(来源:

卓创资讯),预估PO进口规模 47万吨。由于中国PO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中国每年仍有较大的进口量。预计2021年需求保持增长。

2020年上半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产量同比出现大幅萎缩,而从5月份开始,新冠疫情带来的反向效应,以及下游聚醚等消费需求拉动,环氧丙烷生产形势转好,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加之突发事件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涨,四季度维持高位运营。

中国环氧丙烷行业生产工艺中,氯醇法工艺产能约占60%,该工艺技术相对成熟,缺点是污水、废渣较多。直接氧化法和共氧化法为较新工艺,环境污染较小,技术多数掌握外资手中。中国政府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指出,限制新建氯醇法环氧丙烷生产装置,鼓励建设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装置。随着经济发展,中国政府环保标准提高,对国内化工园区及区内企业的安全环保管控升级,未来氯醇法环氧丙烷生产工艺将受到更多的环保监管,随着其他生产工艺逐渐成熟,将被逐步替代,氯醇法工艺产能占比会逐步下降。从行业消费需求上看,国内聚醚新增产能有望带动环氧丙烷需求提速。

由于环氧丙烷行业发展前景,吸引了一些企业拟进入环氧丙烷行业,建设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但从项目现有工艺装置运行情况、以及考虑新项目建设周期来看,短时期内中国环氧丙烷行业供需格局可能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2)环丙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A、行业竞争格局:

聚氨酯泡沫分为硬泡和软泡,聚氨酯硬泡应用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作隔热保温材料,如冰箱(柜)冷藏、建筑外墙/管道保温、冷库、汽车、储罐、热水器等行业,以及仿木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硬泡组合聚醚与聚合MDI同为聚氨酯硬泡的主要原料之一。2020年中国聚氨酯硬泡消费量约240万吨,其中硬泡组合聚醚110万吨、聚合MDI 130万吨。家电冷藏行业耗用硬泡组合聚醚50多万吨,是硬泡组合聚醚的

主要应用领域,也是最高端的应用市场。而在发达国家,硬泡组合聚醚的主要消费领域是建筑外保温领域;在中国,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冷藏行业一直是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领域,占比接近50%。因此,我国硬泡组合聚醚市场竞争主要体现在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冷藏行业上。冷藏行业对聚氨酯硬泡产品质量的要求最高,而聚氨酯硬泡的质量稳定性和性能改进取决于硬泡组合聚醚性能,冰箱(柜)产品升级、节能保温、降本增效、保鲜等要求,对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在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直接影响其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因此,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需要围绕行业发展方向,针对冷藏行业内不同客户的个性化要求,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增强服务客户价值创造的能力,不断地在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进与优化等方面增加投入,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而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推动了技术创新和行业进步。2020年,受下游冰箱(柜)冷藏行业、冷链物流增长,聚氨酯硬泡消费量较上年增幅较大。公司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15万吨,硬泡组合聚醚市场主要是冰箱(柜)冷藏集装箱领域。中国是世界冰箱(柜)生产第一大国,也是主要出口国,国内冰箱生产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借助供应链资源,使得冰箱产品综合性能已跻身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围绕下游行业发展、客户个性化要求,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来促进产品的更新迭代,并储备新技术;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实现价值创造,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客户的肯定。公司与博西华、伊莱克斯、惠而浦、三星、LG、美的、海信、美菱、奥马、创维、晶弘、TCL、中集、中远等国内外冰箱、冰柜、集装箱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国内外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公司冰箱用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三年排名第一(来源: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2020年提供数据),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1年公司再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殊荣。2020年公司被韩国东部大宇电子授予优秀供应商奖、被美的冰箱事业部授予“风雨同行共创未来”战略奖、被创维电器授予创维冰洗空2020年全球供应商大会“十年战略奖”、被海信家电集团授予"战略互信奖"等。

B、行业发展趋势聚氨酯硬泡作为节能新材料,具有重量轻、绝热效果好、施工方便等特点,还具有隔音、防震、电绝缘、耐热、耐寒、耐溶剂、使用寿命长等优良特性,是优质的绝热保温材料,被广泛用于制冷、保温、建筑、包装与运输等行业,亦开始逐步探索应用于其他新兴领域。根据天天化工网《2020中国MDI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聚氨酯硬泡消费量约240万吨,其中聚合MDI 130万吨、硬泡组合聚醚110万吨。家电冷藏行业耗用硬泡组合聚醚50多万吨。当前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冷藏行业仍是聚氨酯硬泡的最大消费领域,占总消费量比接近50%。2020年,疫情发生,储存理念发生变化,再加上居民消费习惯改变,冰箱(柜)消费增加和冷链物流发展,拉动了聚氨酯硬泡需求;同时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养殖业(猪舍、鸡舍等)也成为聚氨酯硬泡新应用领域,使得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拓宽。2020年,整体上国内聚氨酯硬泡近几年应用结构变动不大。在我国,冷藏保温行业将来仍然是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聚氨酯硬泡应用前景拉动硬泡组合聚醚消费增长,而硬泡组合聚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2020年聚氨酯硬泡应用结构图

冰箱(柜)领域2020年,中国家用电冰箱、冷柜的产量分别为9,014.70万台、3,042.40万台,同比增速分别高达14.05%、

40.09%(根据统计局网站整理)。2020年,在疫情的影响下,消费者对健康功能的需求进一步凸显,除菌、抑菌类冰箱备受关注,冰箱产品健康化趋势进一步加快,以出口为例,北美及欧洲地区对大容量健康冰箱需求猛增。同时受疫情影响,海外工厂几乎处于停转状态,但中国从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逐渐复工复产,由此促进了国内冰箱(柜)的生产,特别是出口,2020年,中国冰箱出口量6954万台,同比增长35.6%。(海关总署)。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居民消费要求提高,冰箱保鲜品质、大容量、健康、能效、智能、医疗物资储存等成为未来冰箱消费市场的核心布局和竞争内容。在经历疫情后,用户的健康防护意识进一步提升,大容量存储、精细化存储的需求日益凸显,创新、升级依然是冰箱行业的发展主旋律。冰箱行业的发展前景仍被看好。未来冰箱企业市场竞争更加突显,产能呈现集中趋势。冰箱产业发展,将支撑硬泡组合聚醚消费量。

冷链物流领域:现代社会环境下,冷藏冷冻类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项系统工程,冷链物流一般包括预冷、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主要的基础设施有冷库、冷藏车、保温盒、超市的冷藏陈列柜等。聚氨酯硬泡是物流工具的重要隔热保温材料。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习惯发生改变, 2020年因疫情原因,推动了冷链物流行业快速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商机。其中,“生鲜电商+冷链宅配”迎来了业务大爆发。未来随着技术的更迭和消费者线上购买生鲜的习惯养成,叠加此次疫情影响,生鲜电商渗透率有望加速上行,而线上生鲜消费的增长也将反推整个物流业加大对冷链运输、仓储等方面的投入,冷链行业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20年我国冷链物流市场将达到10.3%的增速,市场规模将达到3832亿元,冷链需求总量将突破2.65亿吨,显示了强劲的消费需求。这一系列因素都将会促进中国加快推进冷链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拉动硬泡组合聚醚消费。

(2)环丙衍生品-异丙醇胺领域:

A、行业竞争格局

异丙醇胺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三异丙醇胺,是一种具有绿色环保和性能优异的精细化工原料,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固化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丙二胺、涂料等行业,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改性异丙醇胺)主要应用于水泥外加(助磨)剂领域,面对水泥市场。随着经济发展,应用领域逐步增多。

异丙醇胺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非洲、中东、中国、日本、韩国、东南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生产商主要集中在中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如德国巴斯夫、美国陶氏化学等,目前世界上仅有十几家公司能够生产异丙醇胺,而国内仅有红宝丽可以规模化全系列生产异丙醇胺。国内仅有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生产企业。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主知识产权,采用超临界工艺,生产装置规模4万吨/年,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前述生产企业,另有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规模5万吨/年,合计产能规模9万吨,具有规模优

势和技术优势,形成了竞争优势。公司异丙醇胺产品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进,2020年,疫情发生,国外企业停工停产,经济下行,影响市场需求,公司把国内市场作为开拓重点,通过开发新技术拓宽新用途,推动产业发展。

B、行业发展趋势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也是一种绿色环保和性能优异的基础性化工原料,应用领域广泛。异丙醇胺未来发展表现在政策推动和技术进步两个方面。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各界对异丙醇胺经济性、环保性认识的进一步增强,政府碳中和规划、节能减排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以及技术进步,异丙醇胺新技术、新用途将得到开发,其应用将被进一步拓宽,异丙醇胺的消费需求会不断增加。如未来国内脱硫标准提高、水泥行业去产能对异丙醇胺应用机会。从技术进步上看,异丙醇胺在电子领域清冼功效,已开始在国内半导体电子领域得到应用,应对疫情洗手液应用等;从世界范围来看,异丙醇胺相对于同类产品乙醇胺来说更加环保,异丙醇胺起步较晚,而乙醇胺全球消费量大。世界各国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正逐步限制乙醇胺作为工业原料领域的应用,如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发布《污染物排放及转移登记制度》,将乙醇胺列为有害物质,禁止乙醇胺在某些领域使用。异丙醇胺与乙醇胺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同的属性,可作为替代品被应用到越来越多的原先是乙醇胺的消费领域;中国水泥产能巨大,越来越多的水泥生产企业已使用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如水泥企业中国建材、金隅冀东等,其作用是有利于水泥生产企业降低生产能耗、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未来,异丙醇胺产业发展空间广阔。

(3)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材领域:

A、行业竞争格局节约能源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开展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国内建筑保温市场上的主要保温材料包括岩棉板、发泡水泥板、聚氨酯板、聚苯板等,种类繁多,它们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聚氨酯材料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保温材料,其保温性能优异,性价比高。欧美、日本部分发达国家建筑保温材料中约有50%采用聚氨酯保温材料,中国目前还不到15%;EPS/XPS在欧美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中占有率<10%,在中国占比却远远大于聚氨酯材料。目前,聚氨酯保温板生产企业良莠不齐,多数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强,行业内大型企业的参与少,投入少。公司凭借在聚氨酯行业多年积聚的资源优势,根据建筑保温、消防安全要求,经过十多年研究攻关,开发出既能提升产品保温性能,又能满足建筑消防安全要求的聚氨酯高阻燃保温板产品技术,并用于保温材料生产。公司研发的HBL聚氨酯保温板体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认可。公司已形成了年产10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多年来,公司围绕政府开展建筑节能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于建筑外墙保温领域,聚氨酯保温板除了销售江苏及周边建筑保温市场外,也进入了北京等市场,应用于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老旧房屋及会议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住宅产业化等保温项目,市场认可度较高。公司是聚氨酯保温行业的知名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在建筑保温行业内仍保持产品品质和持续稳定性的优势,在同行业竞争者中销售量具有规模优势。

B、行业发展趋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建筑能耗占中国能源消费总量30%以上。在中国既有的约400亿平方米建筑中,95%以上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的能源利用率仅为28%,相比欧美平均近50%、日本为57%的效率相距很远。中国人口众多,除了既有建筑面积外,每年新增建筑面积都在15亿平方米以上。因此开展建筑节能是一项长期国策,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政策,大力推动建筑节能的发展。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特别是《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发布

以来,随着城市规模化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如《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等,并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逐步规范市场秩序,并鼓励保温隔热材料向高科技、轻质化、高效节能化发展,降低建筑能耗,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利条件,全国范围内获得绿色标识的建筑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同时还涌现出一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中国绿色建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鼓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另外,既有住宅的保温改造,包括北方采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这对于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室内热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鉴于聚氨酯保温材料在建筑保温行业应用占比低状况,上海聚氨酯工业协会率先推出《T/SPUIA0001-2020建筑用聚氨酯硬泡体增强保温板团体标准》,让社会有必要重新客观认识聚氨酯保温材料,让其回归到建筑节能工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冷链物流: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冷链运输物流业发展水平。近几年,冷链运输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20年因疫情原因,推动了冷链物流行业快速发展,中国冷链物流市场预计达到10.3%的增速。其中,“生鲜电商+冷链宅配”迎来了业务大爆发,医疗物资、疫苗等储存、冷藏运输,促使物流业加大对冷链运输、仓储等方面的投入。

2、公司在同行业中所处行业地位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主要公司比较存在的优势和困难。公司生产经营环氧丙烷衍生品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等,环氧丙烷是主要原料,公司配置环氧丙烷资源,建设环氧丙烷生产基地,支持产业发展。公司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采用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2020 年 9 月 30 日,泰兴化学公司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环氧丙烷项目投入生产,利用环氧丙烷生产装置建设的“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于2021年1月也获得正式生产许可。环氧丙烷装置生产出的环氧丙烷作为其他子公司生产原料所用,少量对外销售。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共氧化法新工艺属于安全性好、三废少的环境友好型工艺,在国家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的当下具有良好的前景,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并有力推动了中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环氧丙烷项目装置生产,预示公司已打通产业链,具有一体化优势,并将原料向上游延伸至丙烯领域,将大大地减缓外部市场因素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这是其他同行业企业很少具备的,公司掌握了环氧丙烷生产资源,从而为更好地高质量发展,做大产业规模打下了坚实基础。

环氧丙烷:

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全球环氧丙烷行业处于发展阶段,但先进的生产工艺仍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环氧丙烷产销地。2020年,受下游冰箱(柜)、冷链物流产业发展等,环氧丙烷消费需求增加。目前,中国生产环氧丙烷主要采用氯醇法、双氧水直接氧化(HPPO)法、共氧化法(包括PO/SM、PO/MTBE、异丙苯法)等工艺,氯醇法工艺成熟,但能耗高、污染严重,已被国家列入限制发展目录;共氧化法污染低于氯醇法;HPPO工艺属于环保工艺,但由于需要配套双氧水装置,安全风险高,技术难度大,成熟的工业化技术仍掌握在国外少数企业手中,国内自主研发的HPPO装置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较成熟的PO/SM、PO/MTBE等共氧化法装置中,除产出环氧丙烷外,还有2-3倍的联产品,联产品处置制约了环丙装置产能释放,也使得装置的扩产面临着联产品的销售压力。国内环丙消费量60%来源于氯醇法工艺,面临较大的环保压力;国外多数环氧丙烷采用共氧化法工艺。泰兴化学公司采用较为先进的共氧化法新工艺(异丙苯法),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整个生产过程仅产生少量的工业废水,符合绿色环保理念,在环保要求不断严苛的大环境下具有良好的前景。中国环氧丙烷行业正处于扩张发展期。

环丙衍生品:

(1)硬泡组合聚醚领域:公司硬泡组合聚醚产能规模为15万吨,产品市场主要为冰箱(柜)冷藏集装箱领域,该领域是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技术要求最苛刻的领域,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相关信息,公司冰箱用硬泡组合聚醚产品销售量、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居于行业第一,是聚氨酯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也是工信部“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专注聚氨酯行业三十多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技术创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客户降本、增效、产品升级等提供系统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土耳其、巴西、美国设立办事处,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构建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推动了产品出口量快速增长,赢得了较高的供应份额,促进了聚氨酯业务的稳定发展。2020年,尽管疫情蔓延,下游冰箱柜企业面临困难,公司依托在聚氨酯硬泡领域掌握的核心技术,增强与客户沟通、协作,强化对客户技术服务,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巩固和提升了客户合作关系,销售量稳定增长,公司被韩国东部大宇电子授予优秀供应商奖、被美的冰箱事业部授予“风雨同行 共创未来”战略奖、被创维电器授予创维冰洗空2020年全球供应商大会“十年战略奖”、被海信家电集团授予"战略互信奖"。多年来,公司与国内冰箱(柜)客户产品定价采取环氧丙烷上月均价*系数+综合费模式,与客户定价机制比较透明,规避了环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聚氨酯行业拥有较高的品牌度,“红宝丽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认定为“驰名商标”,参与制订的《建筑板材用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国家标准》和牵头起草的《冰箱、冰柜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国家标准》、《太阳能热水器用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公司为中国聚氨酯工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持续保持竞争优势。2021年,国外新冠疫情的影响还在持续,中美竞争与贸易摩擦,人民币汇率波动升值、石油等大宗化工原料价格上涨等,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环氧丙烷生产条件,追求高质量发展,秉承“做行业引领者”理念,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发挥资源整合协同效应,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持续为客户实现价值创造提供支持,并不断扩大销售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并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另外,公司开拓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市场外,也积极开拓高铁冷藏车、冷藏汽车市场等,提升行业影响力。

(2)异丙醇胺领域:公司各类异丙醇胺生产规模整体达9万吨/年,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以及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国内市场没有规模化全系列同类生产企业。公司异丙醇胺产品出口,市场竞争对手为陶氏等世界知名企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国内外营销网络,产品销售量超过8万吨,规模优势明显,在行业中拥有国际影响力。公司参与了国家标准委异丙醇胺国家标准的制订,牵头起草的《一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两项国家标准已获批发布实施。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连续法超临界液相合成技术实现了异丙醇胺系列(一、二、三异)产品的规模化和连续化生产,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和供货的长期稳定。2020年,尽管本年度国外疫情蔓延以及下半年主原料环氧丙烷价格高位影响国外市场开拓,公司区别对待市场,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产品成本、性价比和服务优势,重点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建设,通过技术服务和增值服务,产品销售区域和客户群进一步扩大,保持了产品销售量相对稳定。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居民对环保越发重视,其优异性能逐渐被社会所认识,异丙醇胺市场潜力大。

(3)聚氨酯保温板领域:

建筑节能是我国实现低碳绿色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住建部等相关部委已制订了建筑节能实施计划。建筑保温材料有聚苯乙烯板、挤塑板、聚氨酯保温板、岩棉等,分有机类和无机类材料。作为保温材料,聚氨酯保温材料具有导热系数低、系统稳定性好、寿命长的绝对优势,且在耐热及阻燃上有较好的表现,是当今综合性能最好的保温材料(其保温效果是聚苯板(EPS和XPS)的1.75倍、岩棉2倍、砖石29倍、木材85倍,混凝土89倍),但由于部分企业自律性和政府监管标准差异化,建筑保温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的做法,加上客户对聚氨酯保温材料认识不够,过于追求低成本,忽视产品质量,以致大量的低价劣质产品充斥市场,给建筑防火安全带来了隐患,同时对给聚氨酯保温板推广应用增加了困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实施后,产品使用成本大幅增加,市场多数聚氨酯保温材料生产厂家已关闭或转型,公司是目前少数

还坚持在经营聚氨酯保温板的生产商之一。公司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1000万平方米,是建筑保温市场上唯一的从原料到配方,再到应用端都建立了完整标准体系的工厂,自主研发生产的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是聚氨酯建筑保温行业知名企业。2020年,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和宣传,扩大在行业中的影响,鉴于建筑保温市场状况,本年度公司以稳定为主以现货交易方式开展保温板材业务,整体经营没有大的变化。另一方面,维持聚氨酯保温板材经营同时,通过技术研发拓宽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罐箱保温、装饰一体化和冷藏车应用市场,希望开发新的客户群体,扩大聚氨酯保温材料销售量,寻找未来发展机会。

近期,为推动聚氨酯产业发展,上海聚氨酯工业协会率先推出《T/SPUIA0001-2020建筑用聚氨酯硬泡体增强保温板团体标准》,该标准立足聚氨酯新技术的发展,采用工厂生产保温板材成品,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不同部位,提出其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同时对保温板材热工性能指标、防水渗透性能、环保性能以及燃烧性能指标等提出了更进一步明确的要求,成为先进应用的新亮点,有利于充分发挥其优势并对防火安全从材料性能指标上进行把控,引导创新促进健康安全应用,对国内推广应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起到示范效应。公司新材料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中国建筑保温市场规模巨大,但在现有环境条件下,由于一些原因,聚氨酯保温板在建筑外墙保温上的应用难以有效放大,上海聚氨酯工业协会率先推出《T/SPUIA0001-2020建筑用聚氨酯硬泡体增强保温板团体标准》,对聚氨酯保温材料推广应用效果有待观察。

3、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发展战略、拟开展的新业务、拟开发的新产品、拟投资的新项目

(1)公司面临发展机遇和挑战

2021年,国内供给和需求都将显著回升,经济增速会显著加快,但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经济复苏面临压力。世界银行预测:2021年全球经济增长4%。

2021年,是中国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政府将持续推动扩大内需、支持创新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宏观政策更多是回归正常化、常态化,经济增速将恢复至正常增长水平以上。政策主线将是调结构、稳杠杆、防风险,表现为货币中性、信用收紧、财政赤字下降、杠杆率稳中有降,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2021年,预计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区间波动中有升值压力,世界经济复苏支撑油价反弹,从而推动化工原料价格上涨,美国新政府成立,其恢复经济愿望使得双方竞争又合作,中国全产业链优势,将带动中国出口增长,这将给我们带来发展机会。公司应当时刻关注市场环境变化,采取措施有效应对,提升经营绩效;抓好聚氨酯聚醚、异丙醇胺文章,抓好泰兴基地项目达产达效工作,促进持续发展。

环氧丙烷产业:受下游消费需求及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环氧丙烷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快速上涨,步入景气周期,并维持高位运营。根据行业披露的信息了解,2021年度,环氧丙烷行业存在新增项目产能完工计划,鉴于该等项目建设及其采用工艺特点,加上环保安全管控,预计2021年计划新增产能正式生产释放产量对供求关系影响有限。为此,结合宏观环境,判断2021年度环氧丙烷价格将维持在相对区间内高位波动。环氧丙烷价格走势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环氧丙烷是公司主产品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和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打造环氧丙烷产业基地,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已正式投产,装置运营稳定。项目投产在景气周期下不仅为公司贡献经营业绩,而且将原料从环氧丙烷延伸到大宗材料丙烯上,为聚醚、醇胺产业发展增加了保障,且打开未来发展空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资产规模和整体实力,增强公司竞争力;而且新工艺使用将有力推动中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对中国环氧丙烷行业全面落实国家环保政策、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氧丙烷装置作为一套新装置,且采用新工艺生产,如何持续平稳运营具有挑战性。公司将不断优化工艺,维持装置运营平稳性,降低消耗,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以提高盈利水平。

另外,公司泰兴基地利用环氧丙烷项目中间品建设的“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于2019年9月试

生产成功,出合格产品,该项目与国内其他同类企业生产工艺有所不同,2021年1月公司年产2.4万吨DCP项目1#装置获得生产许可。DCP是过氧化二异丙苯(Dicumyl peroxide)的简称,俗称“工业味精”,是常用的烷基过氧化物,DCP通常用作聚乙烯(PE)、氯化聚乙烯(CPE)、聚苯乙烯(PS)的交联剂,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EPS)的引发剂,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的交联剂;还用作三元乙丙橡胶(EPDM)、丁腈橡胶和硅橡胶等的硫化剂等,广泛用于电线电缆、鞋材、可发性聚苯乙烯、橡胶等领域。全球DCP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国,其他企业均采用“硫化碱还原工艺”来生产DCP,该种工艺在生产过程会产生含硫废水,受到严格的管控。而公司DCP装置由于直接利用环氧丙烷的中间品作为原料,相比其他生产企业减少了工艺步骤,尤其是不再需要硫化,不产生含硫废水,属于环保类型。DCP项目投产,不仅增加新产品营业收入,而且也将增加环氧丙烷产业链种类,提高环氧丙烷基地的整体效益。

环丙衍生品领域:

A、硬泡组合聚醚领域:硬泡组合聚醚是环氧丙烷的下游产品之一,中国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市场为家电冰箱(柜)冷藏集装箱领域,该领域占消费总量的接近50%。2020年,疫情发生,储藏用品倒带推动了家用冰箱冷柜行业及冷链物流业快速发展,2020年,中国家用电冰箱、冷柜的产量分别为9,014.70万台、3,042.40万台,同比增速分别为14.05%、40.09% (来源:统计局网站整理)。冰箱生产企业众多,但产能集中在优势企业手中,且产品升级和行业整合是冰箱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产能呈现集中趋势。随着疫情发生、消费方式改变和冷链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商用医疗冰箱、商用冷柜也呈良好发展趋势。对于冷藏集装箱行业,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冷藏集装箱制造国和出口国,行业企业集中度非常高,后疫情时代,将保持更广泛的集装箱海运市场。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存在较高的技术、人才、市场以及资金等各方面的壁垒。公司凭借在聚氨酯行业三十多年的积淀,技术研发能力、技术创新成果始终处于行业前列,拥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场营销服务人员。目前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达15万吨,具有规模化生产优势。2021年,公司将借助环氧丙烷项目生产条件,强化客户关系管理,践行“顾问式”和“管家式”服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技术支持,为客户创造价值,扩大产品销售量,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强化创新措施,持续推进技术降本、管理增效措施,维持产品盈利水平。B、异丙醇胺领域:异丙醇胺也是环氧丙烷的下游产品之一,公司拥有异丙醇胺知识产权,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没有规模化的全系列生产企业,国际上也仅有巴斯夫、陶氏等少数企业具有生产条件。异丙醇胺用途广,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固化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等行业。作为精细化工产品,随着技术进步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其性能优势逐步体现出来,在工业、民用上得到较多的应用。针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要求,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具有很好的作用。公司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拥有年产5万吨生产能力,并呈现良好的需求态势,与中国建材、金隅冀东、红狮水泥、亚洲水泥等水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021年,将借助环氧丙烷生产条件,研发新技术,拓宽新用途,开发大客户,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升一异、二异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根据环氧丙烷国内外价格变动情况,制订差异性的营销策略,选择性开拓重点市场在扩大销售规模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利润率,推进醇胺产业发展。

新兴材料领域:

聚氨酯保温板材,公司作为保温行业知名的高阻燃保温板生产制造企业,要结合政府建筑节能政策变化,加大保温板阻燃综合性能的宣传,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取得共识,与知名的房地产商、经销商推广,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开发新产品,降低生产成本,立足于江苏及周边建筑保温市场,重点拓展区域外,如北京等北方市场,扩大建筑保温板材销售规模。拓宽新应用领域,持续开拓建筑保温业务,有计划拓展保温板的新应用领域,包括冷藏运输车保温、养殖保温、管道保温等。

(2)公司发展战略

聚焦打造以环氧丙烷为核心的一体化化工新材料产业链,继续“做强、做大、做长”环氧丙烷、聚醚、醇胺事业(即“一核两翼”)和新材料聚氨酯保温板,同时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其他衍生物,积极围绕产业链开展运作,形成协同互补优势。培养人才、拓展业务,投入研发,锻造品牌,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成为行业领先、智能化、国际化的综合性化学新材料集团,为国家、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卓越价值。

(3)拟开展新业务、拟开发新产品

2021年,公司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优化工艺,高负荷稳定运营,支持聚氨酯聚醚和异丙醇胺业务经营,同时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就残液提纯利用,增加收益;DCP项目1#装置已取得得生产许可,开拓市场释放产能,抓好达产达效工作,开展中间品苄醇等销售业务;拓展硬泡组合聚醚高铁冷藏、冷藏汽车领域业务;拓宽特种高性能聚醚应用新市场,扩大销售收入;拓宽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材新应用市场,增加销售收入等。

公司围绕“成为行业引领者”企业愿景,秉持“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构思一代”的技术创新战略,以现有研发平台为支撑,整合研发资源,构建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计划开发15项以上重点新产品和新技术。

聚氨酯领域:围绕聚氨酯上下游及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产品性能,推进技术创新,配合客户产品升级;从紧缺原料端出发,开发高性能单体聚醚;结合国家碳中和目标,开发环保型聚醚产品;拓宽产品应用领域,积极开发非硬泡领域的新产品(如胶黏剂等)。

醇胺业务:围绕醇胺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以绿色制造为出发点,利用现有超临界合成工艺,推进技术创新,开发安全环保的醇胺产品制造技术;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拓宽醇胺产品应用领域,延伸醇胺产品的下游产业链,开发新型醇胺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新材料业务:以政策标准为导向,关注市场动态,开发低成本型建筑保温板材,并注重产品工艺结构的改进,努力加大生产运用体量;针对罐箱、冷藏车/箱保温等应用领域,根据客户需求,持续开展产品技术升级,推进产品和技术创新。

PO业务:围绕PO产业链,开展PO相关产品分析研究和工艺优化研究,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开拓循环经济资源,促进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4)拟投资新项目

2021年,推进 “年产2.4万吨DCP项目” 2#装置建设,并试生产;推进“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项目建设;着手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环氧丙烷扩能规划,并推进有关工作等。

4、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

2020年,疫情发生并蔓延,对全球经济造成影响,公司所经营产品所在行业及其下游领域在这一年中各有不同表现。公司面对环境变化,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为支撑,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是国内市场,巩固和扩大产品销售量,实现营业收入26.11亿元,较上年9.57%,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97.4%。公司加强对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试生产管理,环氧丙烷项目已投入生产,项目装置运营稳定,产能负荷逐步提升,有力支持了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生产经营。年产2.4万吨DCP项目抓紧建设中,1#装置已试生产成功,并于2021年1月取得生产许可。

2021年,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运营特点,结合行业现状,同时考虑到生产的环氧丙烷有部分对外销售,确定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幅20%以上。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预计世界经贸复苏受疫情等影响还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公司将围绕企业战

略目标,认真应对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在双循环新格局下,发挥企业优势,争取较快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围绕“一核”,针对泰兴化学12万吨环氧丙烷装置、DCP项目 1#装置,做好达产达效工作,要“吃干榨净”开发新产品,继续优化工艺、优化运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装置经济性;在建、新建、规划中的装置,要积极推进;

(2)围绕“两翼”,聚氨酯、异丙醇胺要追求高质量发展,并围绕规划方向,积极寻找、布局第二增长曲线;寻找新材料产业园发展机会,开展合作;

(3)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环保绿色发展能力再上台阶;

(4)创新创业发展,从商业模式、战略管理、职能、技术研发与管理等方面实施创新,做好公司技术和品牌运营工作;

(5)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制度建设,激发组织活力。

5、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

2021年,根据年初规划,公司项目资金投入主要是年产2.4万吨DCP项目,以及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项目。年产2.4万吨DCP项目总投资4.37亿元,分二期建设,1#装置已取得生产许可,2#装置在建设中,截止2020年末已累计投资3.6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 年产12万号吨聚醚多元醇项目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5.09亿元,建设资金通过发行股份募集。

除此以外,如有其他项目建设支出及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公司将统筹安排,拟通过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等途径来解决。

6、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1)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及其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4个产业基地,包括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的硬泡聚醚生产基地、异丙醇胺生产基地,位于高淳经济开发区的新材料保温板生产基地,以及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的环氧丙烷产业基地,并在海外设有聚醚业务办事处。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快,公司面对的经营环境不断变化,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管理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政府主管部门、化工园区对化工生产企业环保、安全生产要求也日趋严格,如果公司各管理层级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规模扩张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经营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2)环保与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基地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增添了环保设施,用于“三废”的处理,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及要求,从而导致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软硬件投入,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若公司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能导致公司被环保部门处罚风险。同时,公司生产的环氧丙烷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多个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亦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政府主管部门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也在提高,生产型企业生产设备的操作要求较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则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拥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配置了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制度,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以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执行,着力提高员工个人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及处置问题的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环丙项目不达效风险

公司硬泡聚醚、异丙醇胺等产品的主要原料是石油下游衍生品环氧丙烷,其他还有一些辅助材料,环氧丙烷的原料是丙烯,大多为化工原材料。2020年,受疫情影响、油价波动、下游行业需求等因素影响,环氧丙烷价格波幅较大,四季度维持在高位运行,对环氧丙烷项目投入生产贡献利润十分有利,但环氧丙烷项目产能毕竟有限,不能满足硬泡聚醚、异丙醇胺的需求,缺口需要外采,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硬泡聚醚、异丙醇胺生产成本。2021年,随着全球疫情消退及经济逐步回暖,以及地缘政治等因素,国际油价可能出现反弹甚至走高。此外,政府主管部门对生产性园区和企业的环保、安全生产稽查力度加大,众多不达标的中小园区及生产企业可能逐步退出市场,进而影响公司所需化工原料的市场供应。该等因素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目前,公司泰兴基地环氧丙烷项目生产运行整体平稳,但由于该装置是国内共氧化法新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工艺的成熟度会影响装置负荷及整体运行成本,达产达效仍需一定时间,由于环氧丙烷价格波动,可能存在项目效益不达效的风险。

(4)汇率风险

近年来,公司产品国际化进程加快,尽管疫情影响出口收入,但2020年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3.59%,占比较高,此外还通过国际平台采购大宗原辅材料。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6.47 %,2021年,仍存在升值的压力,随着公司国际化业务推进,进出口贸易额会进一步增加。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化,人民币兑美元、欧元等世界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将会加大,汇率的波动将给公司经营稳定性及经营成果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5)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和自主研发积累,产品技术在所从事行业始终保持行业优势,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的研究开发、工艺和生产技术,异丙醇胺的合成技术,以及高阻燃聚醚多元醇和高阻燃保温板材生产技术、环氧丙烷生产工艺、DCP生产工艺等,从保护核心技术角度出发,公司将技术及工艺分割保密,将适宜公开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但仍存在大量的生产工艺技术及产品配方不适合申请专利,因而不受《专利法》保护。如果公司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泄漏公司工艺技术或产品配方,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等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公司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经验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还掌握着产品的部分核心技术和工艺,这些核心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基础,也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的宝贵资源。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用人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增强员工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人员。尽管如此,但如果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主要销售人员离职,将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全过程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深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增强企业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化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福利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利益,避免技术流失;三是通过制度建设,增加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投入与管理,并严格制度执行力;开展企业经营全过程管理,重视经营风险。

(2)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一是抓好已生产项目(环氧丙烷项目和DCP1#装置)达产达效管理,为聚醚、异丙醇胺生产提供保障,充分贡献效益,并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开展项目建设前或在建项目相应工作;二是优化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物资采购供应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三是加强国际贸易经营管理,以及外汇、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综合使用金融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年08月12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财通证券化工研究员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 8月12日红宝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上海证券、财通证券 化工研究员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 11月1日红宝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0年11月03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中信证券研究员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 11月3日红宝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坚持“五个为”办企宗旨,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以回报广大股东。《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条件 :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第1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配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为了保证股本规模与未来业务拓展及发展规模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现金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详细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在定期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如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现金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利润分配政策2020年执行情况

2020年4月 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82,32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润 283,755,807.65元结转下年度分配。2020年5月13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度: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82,32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57,049,242.28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019年度: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82,32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83,755,807.65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347,539,834.5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120,194,011.450.00%0.000.00%
2019年24,082,324.4089,276,972.0026.97%24,082,324.4026.97%
2018年24,082,324.4029,078,402.8282.82%24,082,324.4082.82%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鉴于泰兴基地项目建设致使负债增加,且DCP项目仍在建设中,需要资金投入,整体产业发展规划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在推进中,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重大现金支出安排,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等因素,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及日常经营需要,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602,058,11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0
可分配利润(元)347,539,834.57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之现金分红政策,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方案。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芮敬功、芮益民和芮益华关于独立性的承诺在权益变动后,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之间仍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仍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020年07月22日长期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实际控制人芮敬功、芮益民和芮益华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2020年07月22日长期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争的其他企业。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承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007年09月13日长期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芮敬功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007年09月13日长期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分红承诺公司承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的条件......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第 1 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 。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事2008年10月30日长期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没有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孙伟、王伟庆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孙伟5年、王伟庆4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为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在业务往来中诉其他业务单位或自然人案件1,148.97法院判决供应链科技公司胜诉法院判决供应链科技公司胜诉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为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在业务往来中诉其他业务单位或自然人案件154.95法院一审审理之中
为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在业务往来中诉其他业务单位或自然人案件2,433.63法院一审审理之中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泰兴化学其他未如实备案从业人员吴波的身份信息其他罚款0.05 万元
泰兴化学其他办公楼消防水管末端放其他罚款1.5 万元
水装置未设置排水管
泰兴化学其他办公楼机械排烟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控制室主机不能正常保存火警、 故障等信息其他罚款1.5 万元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兴公〔滨〕行罚决字〔2020〕2492号

2020年6月30日,因未如实备案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泰兴化学被泰兴市公安局课处罚款0.05万元。其后,泰兴化学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补充报备并缴纳了罚款。

(2)泰兴(消)行罚决字〔2020〕0098号

2020年8月12日,因办公楼消防水管末端放水装置未设置排水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目之规定,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泰兴化学课处罚款1.5万元。其后,泰兴化学对相关消防设施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

(3)泰兴(消)行罚决字〔2020〕0099号

2020年8月12日,因办公楼机械排烟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控制室主机不能正常保存火警和故障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目之规定,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泰兴化学课处罚款1.5万元。其后,泰兴化学对相关消防设施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构建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16年 4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559.6422 万股新股。2016 年 5月,公司设立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有198名核心员工自筹资金出资6,015.485万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1,053.5万份,其中,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385万份,出资额合计2,198.35万元,占红宝丽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36.54%;其他员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668.5万份,出资额3,817.135 万元,占红宝丽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63.46%。2016 年 6月 1日,员工持股计划以人民币 5.71 元/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053.5 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的 1.74%。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6 年 6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16 年 6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已于2019年6月24日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0 年 8 月 3 日-8 月 7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依据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 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剩余4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

2、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实施情况

为了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核心骨干员工队伍,提升其薪酬水平,公司搭建平台,根据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激励管理办法》,并由2018年4 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每年对进入平台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进行甄选与更新,并对该等员工的业绩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根据办法激励对象工作满一定期限,分配的激励基金才归个人所有。公司已按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了激励基金1,661万元,其中2018年度

141.25万元,2019年度883.45万元,2020年度636.30万元。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09月22日726.9连带责任保证2017.09.22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0月09日894.78连带责任保证2017.10.09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0月31日3,198.54连带责任保证2017.10.31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1月02日73.15连带责任保证2017.11.02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1月09日559.87连带责任保证2017.11.09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1月10日635.32连带责任保证2017.11.10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1月13日28.17连带责任保证2017.11.13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1月20日556.23连带责任保证2017.11.20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2016年04月2140,0002017年11381.46连带责任保2017.11.28至
有限公司月28日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2月12日1,394.25连带责任保证2017.12.12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2月28日479.08连带责任保证2017.12.28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2月29日1,337.26连带责任保证2017.12.29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7年12月29日296.71连带责任保证2017.12.29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1月09日152.5连带责任保证2018.01.09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1月17日918.02连带责任保证2018.01.17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1月31日179.91连带责任保证2017.09.22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3月14日554.56连带责任保证2018.03.14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3月14日534.04连带责任保证2018.03.14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4月24日759.29连带责任保证2018.04.24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4月27日249.17连带责任保证2018.04.27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5月18日395.96连带责任保证2017.09.22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6月29日872.47连带责任保证2018.06.29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7月20日536连带责任保证2018.07.20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7月24日1,220连带责任保证2018.07.24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7月30日1,220连带责任保证2018.07.30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8月06日1,526连带责任保证2018.08.06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8月16日436.06连带责任保证2018.08.16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8月30日162.36连带责任保证2018.08.30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6年04月21日40,0002018年09月30日136.67连带责任保证2018.09.30至2022.12.0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8年06月09日20,0002019年08月3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8.30至2025.08.3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8年06月09日20,0002019年09月26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9.26至2025.08.3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8年06月09日20,0002019年10月28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0.28至2025.08.3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8年06月09日20,0002019年11月22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1.22至2025.08.3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19年09月07日20,0002019年10月11日2,166.54连带责任保证2019.10.11至2021.08.26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公司2020年03月11日15,0002020年06月05日0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06.05至2020.07.27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20,0002020年10月30日5,949.62连带责任保证2020.10.30至2023.07.3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20,0002020年08月10日4,337.96连带责任保证2020.08.10至2022.07.07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20,0002020年08月10日4,375连带责任保证2020.10.15至2022.09.15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2020年09月03日10,0002020年08月10日7,2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20至2023.03.30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45,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70,857.1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2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61,443.85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45,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70,857.1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25,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61,443.85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36.9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0
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上表中对全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7日的担保2,166.54万元、2020年03月11日发生的担保5,949.62万元、4,337.96万元、4,375.00万元,是泰兴化学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系抵押+保证方式融资;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发生的担保7,200万元是销售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系抵押+保证方式融资。

2、其他说明

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期限不超过 2 年(含 2 年)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债券”)。为增加本次发行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 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申请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深圳担保为公司本次发行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具体以深圳担保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深圳担保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提供地上建筑物“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楼”【不动产(2019)宁高不动产权第 0001310 号】作为抵押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委托保证合同》、《保证反担保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0,00000
合计10,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坚持“为国家、为员工、为顾客、为股东、为社会”的办企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详见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环保合规情况及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始终围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精益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及双重预防机制等工作体系和方法,结合上级的要求开展工作,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不断深化和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技术研发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层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属地安全环保管理职责,增强了各级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安全局面。通过国家安监总局网、安全管理网、安全管理QQ和微信群、安全专家库和政府下文等平台,及时获知新增和变更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性文件。收集整理了323个法规标准,新增和修订14个,均对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符合性评价,针对法律法规的变更情况,结合三大体系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增加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环戊烷卸车管理制度等。公司、各子公司在员工的培训教育方面都非常重视,2020年共组织对145名新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实现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组织61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取证和复审,及时对324名特殊工种员工进行了取证、换证的培训,确保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100%。

其次,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晚上,组织了对员工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讲解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殊作业管理、交通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观看了《工贸行业粉尘爆炸典型事故警示片》、《江苏德桥仓储火灾事故案例视频》《3.21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事故》等主题警示教育片,全年共培训员工达6602人次。安全生产月期间,集团安环部携手人力资源部、工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此次竞赛参与人数487人,竞赛场次7580次,通过知识竞赛加大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再次,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告知公司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项,施工过程中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等,全年共对1244名外来施工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

针对新研发项目,安环部门组织对醇胺化学SAA项目开展了HAZOP分析,制定了21条整改和建议项措施;组织对泰兴化学DCP项目开展了JSA分析,制定了15条控制措施,均进行了严加管控。

结合月度检查以及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通过专家安全检查和内部自查,发现并整改隐患和不符合项共1605处,安委会文件要求的各项措施都得到了有效落实。在生产作业现场开展查“三违”和反“三违”活动,共查处违规违纪行为101起。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空气呼吸器送检换气,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一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基础建设工作,按照“管生产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围绕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等几个方面抓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夏季高温到来前,组织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对空调、电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准备了盐汽水、运动饮料、酸梅汤等,食堂还准备了绿豆汤,为战高温、保生产提供了保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组织全部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并开展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公司适时开展消防运动会暨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共组织开展了104场大小演练活动,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全年公司共接受外部检查146次,未发现重大违规或不足。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精准扶贫号召,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指导,结合自身条件及公司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了扶贫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工作真正惠及弱势群体和需要帮扶的人员,以此助力国家扶贫工作的开展。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0年,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计划,公司加大社会扶贫力度,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响应区工商联号召,开展结队帮扶工作,向贫困人群、落后地区红十字会捐赠;防疫防控活动中,捐赠财物;支持乡村扶贫事业,推动贫困村脱贫;公司关爱困难员工,建立了特困员工的长期帮扶机制; 全年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投入为174.91万元。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 1.资金万元174.91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其中: 2.1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万元41.54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7.3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万元43.87
8.社会扶贫————
8.3扶贫公益基金投入金额万元89.5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未来,公司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强化管理,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盈利水平,以自身的发展中支持地方建设;公司将继续支持国家扶贫事业,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拓宽扶贫渠道,支持贫困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国家扶贫工作的开展作出努力,推动建立和谐社会。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水-COD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1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181.31mg/L《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00mg/L2.53t37.303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氨氮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1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22.98mg/L《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0mg/L0.32t1.189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总磷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1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0.61mg/L《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mg/L0.0085t0.0104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悬浮物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1东经:118°47′49.56″北纬:32°16′61.45652.4mg/L《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400mg/L0.73t/
南京红宝丽废水-石油间歇排放达到接1东经:0.19mg/《南京江北新0.0026t/
醇胺化学有限公司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118°47′49.56″北纬:32°16′61.456″L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mg/L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雨水-pH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7.5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雨水-COD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32.03m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雨水-氨氮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1.63m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雨水-总磷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东经:118°47′48.876″北纬:32°16′50.772″0.1mg/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气-氨气(有组织氨吸收塔排气筒(FQ-01)(DA001)1东经:118°47′47.724″北纬:32°16′46.344″0.104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及表2标准,≤14kg/h0.911t≤13.824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改性醇胺装置废气冷凝吸收塔,水吸收后排大气(FQ-04)(DA002)1东经:118°47′47.364″北纬:32°16′44.112″0.77mg/m3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11.04×10-3t≤13.824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异丙车间真空尾气排气筒,水吸收后排大(FQ-02)1东经:118°47′45.114″北纬:32°16′44.22″0.67mg/m3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1×10-5t≤13.824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品灌装尾气排气筒,水吸收后排大气(FQ-03)/东经:118°47′40.884″北纬:32°16′44.22″2.66mg/m3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13.824t/a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废气-氨气(无组织)间歇排放/厂界0.0275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限公司GB14554-93)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废气-环氧丙烷(无组织)间歇排放/厂界ND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水-COD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1北纬32°15′25.74″ 东经118°49′42.78″568mg/L≤1000mg/L8.415t≤32.682t/a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水-pH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1北纬32°15′25.74″ 东经118°49′42.78″″7.666~9//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水-氨氮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1北纬32°15′25.74″ 东经118°49′42.78″8.62mg/L≤50mg/L0.128t≤0.261t/a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水-T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1北纬32°15′25.74″ 东经118°49′42.78″″2.73mg/L≤5mg/L0.040t≤0.1t/a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水-SS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1北纬32°15′25.74″ 东经118°49′42.78″20mg/L≤400mg/L//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水-石油类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1北纬32°15′25.74″ 东经118°49′42.78″5.18mg/L≤20mg/L//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雨水-COD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25mg/L≤40mg/L//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雨水-pH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6.856~9//
南京红宝丽雨水-氨氮间歇排放,检测合1北纬0.2mg/L≤2mg/L//
聚氨酯有限公司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32°15′25.38″ 东经118°49′42.85″″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雨水-TP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1北纬32°15′25.38″ 东经118°49′42.85″0.2mg/L≤0.4mg/L//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1北纬32°15′21.10″ 东经118°49′47.39″3.64mg/m3≤80mg/m30.0136t0.215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环氧丙烷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1北纬32°15′21.10″ 东经118°49′47.39″″ND≤5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环氧乙烷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DA0011北纬32°15′21.10″ 东经118°49′47.39″″ND≤5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吸附(DA002)1北纬32°15′18.76″ 东经118°49′50.02″2.62mg/m3≤80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厂界0.74mg/m3≤4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环氧丙烷无组织/厂界ND≤1.5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环氧乙烷无组织/厂界ND≤0.3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二氧化硫无组织/厂界ND≤0.4mg/m3//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废气-氮氧化物无组织/厂界0.063 mg/m3≤0.12mg/m3//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氨氮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W001)1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0.9 mg/L≤35mg/L/2.474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悬浮物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W001)1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100mg/L//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水-COD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W001)1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150 mg/L≤500mg/L/80.417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水-PH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W001)1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7.6 mg/L6~9//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总磷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W001)1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3/0.483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水-总氮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DW001)1东经119°56′47.72″北纬32°7′26.47/50/2.474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氨气吸附法(DA001)1东经119°56′6.37″北纬32°7′25.18″////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硫化氢吸附法(DA001)1东经119°56′6.37″北纬32°7′25.18″////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VOCs催化燃烧(DA002)1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50mg/m3≤80/1.497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环氧丙烷催化燃烧(DA002)1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0.16mg/m3≤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丙酮催化燃烧(DA002)1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0.68mg/m3≤10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异丙苯催化燃烧(DA002)1东经119°57′6.37″北纬32°7′15.71″////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异丙苯催化燃烧(DA004)1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乙苯催化燃烧(DA004)1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100mg/m3//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乙醇催化燃烧(DA004)1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苯酚催化燃烧(DA004)1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20mg/m3//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VOCs催化燃烧(DA004)1东经119°57′3.67″北纬32° 7′6.92″/80mg/m3/12.47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一氧化碳热力焚烧(DA006)1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25.67mg/m380mg/m3//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热力焚烧(DA006)1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10.81mg/m365mg/m3//
红宝丽集团废气-二噁热力焚烧1东经/.0.5ng-TEQ/m3//
泰兴化学有限公司(DA006)119°57′3.46″北纬32° 7′24.64″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林格曼黑度热力焚烧(DA006)1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VOCs热力焚烧(DA006)1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2.1mg/m380mg/m3/0.98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二氧化硫热力焚烧(DA006)1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3.11mg/m3200mg/m3/0.144t/a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废气-氮氧化物热力焚烧(DA006)1东经119°57′3.46″北纬32° 7′24.64″11.22mg/m3500mg/m3/184.599t/a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自设立以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未发生环保事故。

今年,江苏环境保护部门对环保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的两个生产型全资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和聚氨酯公司被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列入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的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被泰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列入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1)公司总部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和新材料公司位于南京高淳经济开发区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内,公司设立安环部统一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第三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篇章,定期开展演练,实施环保监测与隐患治理并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高淳区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指标符合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环卫所定期清运,工业固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2)醇胺化学公司

醇胺化学是公司异丙醇胺生产基地,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内。醇胺化学公司始终坚持“环保优先、源头控制、绿色发展、科学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严格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醇胺化学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环保设施改善和环保治理力度,

全面实现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削减的工作目标。防治污染设施设置齐全符合设置规范,满足法律法规要求,运行良好。 醇胺化学废水排放口1个(HGY-WS-01),雨水排放口1个(HGY-YS-01)。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经收集池收集送至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经检测合格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250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公司的废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PH、COD、氨氮),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醇胺化学通过5万吨/年醇胺系列技改项目“以新带老”建设初期雨水池、5万吨装置设置暂存池,用于收集装置、中间罐区污水、初期雨水。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并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或截流槽,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 醇胺化学大气污染物均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项目共有四个废气排放口,氨排放口(FQ-01)(监测因子:氨气)治理设施为:氨吸收塔对工艺产生氨气进行水吸收并回收利用,真空泵尾气吸收排放口(FQ-0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在装置5台真空泵安装水吸收处理罐实现有组织排放,灌装尾气吸收排放口(FQ-03)(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在仓库灌装线及槽车灌装线设置尾气喷淋吸收装置。改性车间尾气吸收装置(FQ-04)(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尾气经两级冷凝后合格后排放至大气。所有废气排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且已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当地环卫所每周清运两次,工业保温岩棉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3)聚氨酯公司

聚氨酯公司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生产基地,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内。聚氨酯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政策,投入环保设备,建立环保设施,废水排放口1个(WS-01),雨水排放口1个(FWS-01)。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收集后,经公司150t/d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700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与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且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或截流槽,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该子公司大气污染物均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项目共有二个废气排放口,全厂废气总排放口(FQ-01)(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活性炭调峰+催化氧化装置,对聚合尾气、组合废气、特种聚醚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气排放口(FQ-0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对分析室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全厂废气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已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当地环卫所每周清运两次,一般固废聚醚滤渣和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4)泰兴化学公司

泰兴化学公司是公司环氧丙烷生产基地,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的项目工艺技术先进,通

过多途径回收物料、循环利用,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同时依托泰兴经济开发区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固废集中处理,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规定和环保准入条件,项目采取的工艺减排和控制措施、污染防治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在实施到位和正常运行状况下,可实现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实现综合利用,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要求。泰兴化学公司废水总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厂区内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清下水收集进入缓冲池,监测达标后,排入洋思港河。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收集后,经污水车间预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3159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与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并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氨氮、PH),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泰兴化学公司PO项目有3个废气排放口:生产装置运行产生的尾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单元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环氧丙烷、丙酮、异丙苯等)直接排入大气;工艺装置开、停车及发生事故时的废气经地面火炬燃烧后符合排放标准通过33.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SO

、NOX

等)排空;污水车间各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处置后满足排放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氨气)排空。DCP项目有3个废气排放口:2个DCP车间各配置1个催化氧化处理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分别通过两根40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等)排空;危废回转窑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高温脱硝+急冷塔+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工艺处理,危废液体喷射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合并,通过一根50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SO

、NOX等)排空。PO、DCP项目均取得安全许可证。所有废气排口拟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危废管理制度,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由当地环卫所定期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建设 单位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现状环评审批机关、文号及 时间“三同时”验收机关及 时间
1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40kt/a异丙醇胺 扩能改造项目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东路55号扩建正常运行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0】6号 2010.1.15南京市环境 保护局 2015.3.12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化环建复【2014】16号 2014.5.7
25万吨/年醇胺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新建正常运行南京市环保局 宁化建复【2015】61号自行验收 2019.6.4
2015.6.25
3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修编报告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108号新建正常运行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0】48号 2010.5.17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分局2011.4.1
4年产6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修编报告技改正常运行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2】18号 2012.2.10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分局2013.9.6
53万吨/年特种聚醚技改项目技改正常运行南京市化工园环境保护局 宁化环建复【2014】43号 2010.5.17南京市化工园环保局2017.9.14
6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12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29号新建正常运行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泰环字【2015】110号 2015.10.27自行验收 2020.10.26
7年产2.4万吨DCP(过氧化二异丙苯)项目新建正常运行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泰行审批(泰兴)【2018】20073号 2018.3.21自行验收 2020.10.26
8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项目新建前期准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泰行审批(泰兴)〔2020〕20487号)2020.12.3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公司总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事故风险评价与防范应急措施”篇章,识别潜在危险源,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针对危险源,每年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员工参与演习,教授灭火、逃生、急救、报警、处置险情等知识,事后总结得失,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新材料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改项目实施后,重新委托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等级判定为一般环境风险,同时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醇胺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17-2017-019-H,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

(3)聚氨酯公司

该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17-2016-018-H,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

(4)泰兴化学公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该子公司编制了《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A版)》,并于2018年9月6日在泰兴市生态环境局备案。2018年3月21日,DCP(过氧化二异丙苯)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18】20073号)。鉴于预案管理范围发生变更,2019年4月,重新修编形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B版),2019年7月实施并在泰兴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备案。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2次,效果较为显著。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1)公司总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

每周取样一次,自行检测,根据结果及时排查隐患,杜绝污染物超标现象。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监测。

(2)醇胺化学公司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的通知》(苏环办【2017】38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厂区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进行管控,及时掌握环境运行状况,实现环境达标排放,该子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包括企业自行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及在线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3)聚氨酯公司

该子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包括企业自行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及在线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4)泰兴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两个项目均完成保验收,制定相关的监测管理制度,并配置相关人员、设备和仪器,拟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国债逆回购和理财。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8,000 万元) 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

余额为0。期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实际累计发生额10000万元,当期全部收回,实际收益47.84万元,单日最大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额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50,886.88 万元。“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已由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报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已通过环评相关工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1年2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3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批文。

3、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 亿元(含2亿 元)、期限不超过 2年(含 2年)的公司债券。为增加本次发行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申请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签订《委托保证合同》, 约定由深圳担保为本次发行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不超过2 亿元(含2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具体以深圳担保出具的《担保函》为准。同时,深圳担保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提供地上建筑物“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楼”【不动产(2019)宁高不动产权第 0001310 号】作为抵押反担保。深圳担保要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公司尚未就非公开发行债券向交易所递交申请。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正式生产许可。公司于2020年 7月 1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进展公告》(编号:临 2020-022 )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对“年产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公司按专家组的意见完成现场问题整改,并修改完善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已获得专家组签字确认,公司“年产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安全竣工验收通过专家评审,具备了领取正式生产许可的条件。公司于2020年10月 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公告》(编号:临 2020-047 ),2020 年 9 月,泰兴化学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预示着环氧丙烷项目进入正式生产阶段。

2、醇胺化学公司本质安全治理项目。醇胺化学公司鉴于生产装置建设投产时间较长,同时考虑到生产装置早期建设规范要求与现有规范存有差异等情况,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对设备装置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异丙醇胺装置自动化升级改造;(2)异丙醇胺中央控制室及全厂性配电房间搬迁移位;(3)对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及部分涉及危险工艺设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4)可燃液体传输设备升级改造;(5)消防水泵升级改造;(6)球罐的消防喷淋设施及仪表升级改造;(7)环丙尾气吸收装置搬移。 项目总投资 3,73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4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本质安全治理项目公告》。该项目分为现场改造和中控楼建设,现场改造2020年9月下旬完成,9月30日通过验收,中控楼建设于2021年1月完成并通过验收。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487,2911.58%-1,518,900-1,518,9007,968,3911.3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9,487,2911.58%-1,518,900-1,518,9007,968,3911.3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9,487,2911.58%-1,518,900-1,518,9007,968,3911.3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92,570,81998.42%1,518,9001,518,900594,089,71998.68%
1、人民币普通股592,570,81998.42%1,518,9001,518,900594,089,71998.6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602,058,110100.00%602,058,11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魏水明165,500165,5000原监事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2020年1月22日
韦华715,300715,3000原高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2020年1月22日
陈三定638,100638,1000原高管辞职,根据减持新规解除锁定2020年1月22日
其他高管合计7,968,3917,968,391任期内75%锁定部分2023年1月22日
合计9,487,29101,518,9007,968,391----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16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30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00%162,558,291-5,999,198162,558,291质押80,157,517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8%28,795,34628,795,346
陆卫东境内自然人2.00%12,020,000-4,060,00012,020,000
柳毅境内自然人1.71%10,280,000-2,600,00010,28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33%7,978,6007,978,600
芮敬功境内自然人1.13%6,790,3145,092,7351,697,579
钟振鑫境内自然人0.88%5,311,6005,311,600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86%5,195,267-3,561,3005,195,26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75%4,515,000-6,020,0004,515,000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0%2,990,000-354,0432,99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是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员工设立,由员工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芮敬功先生认购 30 万份。除此之外,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与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2,558,291人民币普通股162,558,291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795,346人民币普通股28,795,346
陆卫东12,02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20,000
柳毅10,280,000人民币普通股10,28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78,600人民币普通股7,978,600
钟振鑫5,311,600人民币普通股5,311,600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195,267人民币普通股5,195,26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4,515,000人民币普通股4,515,000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990,000人民币普通股2,990,000
王代兵2,850,000人民币普通股2,85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员工设立,由员工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芮敬功先生认购 30 万份。除此之外,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与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持有的公司股票8,015.751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3.31%。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芮敬功2001年11月23日91320118730576634X对科技实业投资、化工原辅材料的销售等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芮敬功本人中国
芮益民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芮益华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芮敬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芮益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芮益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
变更日期2020年07月22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0年07月25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芮敬功芮益华芮益民

57.0081%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7%

27%

1.34%

1.3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65)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芮敬功董事长现任761994年06月20日2022年07月22日6,790,3146,790,314
芮益民董事、总经理现任502001年03月22日2022年07月22日1,258,8101,258,810
陶梅娟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81994年06月20日2022年07月22日1,244,1541,244,154
张益军董事、副总经理现任502012年04月23日2022年07月22日
王玉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542013年06月20日2022年07月22日141,646141,646
吴一鸣董事现任492019年07月22日2022年07月22日231,000231,000
江希和独立董事现任622015年11月03日2022年07月22日
吴建斌独立董事现任642016年02月01日2022年07月22日
崔咪芬独立董事现任572016年07月12日2022年07月22日
张书监事会主席现任462019年07月22日2022年07月22日
夏友满监事现任452013年06月20日2022年07月22日60,00060,000
赵赟监事现任522003年06月06日2022年07月22日121,200121,200
姚志洪总工程师现任522004年05月10日2022年07月22日777,400777,400
芮益华副总经理现任452013年06月20日2022年07月22日
陈洪明总会计师现任382017年10月19日2022年07月22日
合计------------10,624,5240010,624,52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芮敬功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男,1944年10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高淳县化工总厂车间副主任、供销科副科长、泡沫分厂厂长,1991年11月至1994年6月任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厂长,1994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芮敬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芮益民、公司副总经理芮益华为父子关系。 芮益民先生:男,1970年6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红宝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子公司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南京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南京市工商联执委、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常委、高淳区工商联副主席、高淳区新联会会长、高淳区民营经济协会会长,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公司董事长芮敬功与芮益民为父子关系,芮益民与公司副总经理芮益华为兄弟关系。陶梅娟女士:女,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11月至1994年6月任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副厂长,199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益军先生:男,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1992年8月至1993年2月,在苏州油毡厂工作;1993年3月至1998年6月,在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宜兴联营厂工作;1998年7月至2004年6月,在江苏天音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起担任生产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月任德纳天音集团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副董事长。

王玉生先生:男,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南京市高淳县饮食服务公司会计、南京天润冷食厂财务科长、高淳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员,2002 年10 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吴一鸣先生:197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1992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专业。1992 年至 1999 年,任公司技术员;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红宝丽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至 2012 年任公司市场部部长;2013 年至今,任子公司聚氨酯销售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任公司董事。曾获南京市劳动模范、南京市科技进步奖。 江希和先生:男,1958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兼任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公司、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蓝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吴建斌先生:男,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曾于1982年7月任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师;1989年5月赴日本爱知大学法学部进修商法博士课程;2001年4月至10月任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特邀研究员;2004年4月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1月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9月起 兼任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

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及扬州、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崔咪芬女士:女,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中国民主同盟南京工业大学副主委、民盟江苏省对外联络委员会委员、第九、十届鼓楼区政协委员。兼任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南京托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资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张书先生:197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 年6 月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2011 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技术员、异丙醇胺中试装置项目经理、异丙醇胺中试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异丙醇胺项目部副部长、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醇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醇胺化学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公司研究院醇胺研究所所长。2019年7月,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夏友满先生:男,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7月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会计系,毕业后进入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制造部任统计员、财务部成本核算员,综合岗位主管,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监、公司监事。赵赟先生:男,1968年5月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曾任南京第七棉纺织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南京市高淳县染织厂技术员、厂办主任,现在公司党委、工会任职,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芮益民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陶梅娟女士: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张益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芮益华先生:男,1974 年7 月生,中国国籍,南京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东南大学 EMBA(在读)。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1 月在南京市建邺区公证处工作;2003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南京市高淳县旅游局工作,任副局长。2012年 12 月辞去公务员职务。2013 年1 月进入红宝丽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聚氨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董事长芮敬功与芮益华为父子关系,芮益华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芮益民为兄弟关系。 姚志洪先生:男,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高分子合成材料专业,1990年至1999年,在南京树脂研究所从事精细化工合成和表面活性剂的应用和研究开发工作;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工程师和董事。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王玉生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陈洪明先生:男,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员、副科长、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芮敬功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1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提交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职务的,其薪酬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长薪酬执行《董事长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年度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评定。公司监事在公司有具体职位,从事具体工作,作为员工,其薪酬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考核发放。2020年度共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955.19万元,较上年增长15.38%。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芮敬功董事长76现任116.23
芮益民董事、总经理50现任105.26
陶梅娟董事、副总经理58现任76.91
张益军董事、副总经理50现任143.12
王玉生董事、董事会秘书54现任61.39
吴一鸣董事49现任58.44
江希和董事62现任7.8
吴建斌董事64现任7.8
崔咪芬董事57现任7.8
张书监事会主席46现任97.96
夏友满监事45现任20.72
赵赟监事52现任25.12
芮益华副总经理45现任99.07
姚志洪总工程师52现任61.27
陈洪明总会计师38现任66.3
合计--------955.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7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15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33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33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671
销售人员104
技术人员358
财务人员38
行政人员160
合计1,33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大学以上311
大专425
中专/高中521
其他74
合计1,331

2、薪酬政策

公司不断优化薪酬激励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薪酬竞争力。积极构建全面薪酬体系,在固定薪酬之外,设立专项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通过实施以正向激励为主导的绩效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的绩效文化,引导全员围绕既定目标开展工作并持续改善,积极开展绩效调薪等工作,引导员工追求高绩效;深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职业双通道建设,明晰不同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鼓励员工创新创业,激发员工创新活力;实施“筑巢计划”,助力员工实现安居梦想。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员工敬业度。

3、培训计划

公司一贯注重员工的培训,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结合战略目标和人才资源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开展的主要培训项目有:新员工入职培训、操作层技能培训、精益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培训、内训师课程培训、网络商学院学习、“全员竞赛”系列培训活动等。公司以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层次、科学化的培训活动,提高了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员工搭建适合自身的职业

发展通道,培养匹配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通过培训,培养企业后备力量、建立梯度人才队伍,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竞争力,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履其职,构建了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和披露及时性;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守重大信息保密要求,杜绝和防范发生内幕交易、操作市场及其他欺诈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符合,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治理问题。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整个过程由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司尊重股东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遇到重大事项,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并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平台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并请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充分保证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四次,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越过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大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完备的产、供、销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实业投资等,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情形,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侵占其他资产的情形。公司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长效机制,公司监事会、内控合规部门等负责监督。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选聘程序,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成员中有三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的职权和义务,公司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开展工作,规范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各自议事规则运作,各司其职,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董事积极履职,及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决策审慎、科学、合理,严格执行会议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如新《证券法》培训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监管政策的变化,了解资本市场动态,提升履职能力,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根据年报工作制度参与年报审计有关工作,在董事会决策时发挥其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设三名监事,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股东、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参加公司董事会和江苏上市协会组织的培训,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行政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和业绩考核结果获取薪酬,个人薪酬取决于本人绩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终薪酬执行《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挂钩,实行基本年薪加年终绩效考核的政策。公司董事长年终薪酬执行《董事长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长年终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评定,进行评价和分配。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展开合作,实现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员工等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加强对内部信息的管理与控制,明确了对内幕信息保密的要求与责任,发生重大事项,对因工作原因而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设立严格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三公”为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重大信息,作出投资判断。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专业报纸和网站。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和电话咨询,及时将调研记录外挂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回答投资者咨询;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参加机构举办的策略会、机构路演,与投资者交流,介绍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状况。加强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平台建设,将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平台与互动易平台连接,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及所从事行业的了解和认同。股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信息披露得到投资者、监管机构的认同,并呈现了高度的透明性。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公司第一大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了承诺。 1、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及衍生品聚氨酯硬泡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和新兴材料保温板材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重要职能完全由公司承担,与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业务上的依赖关系,公司拥有独立于其他第三方的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仅是投资性质的企业。 2、资产独立完整: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对所属资产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办公设备、知识产权等权属清晰完整。公司

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产权上有明确的界定与划分,生产经营场所相互独立,不存在占用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本公司没有发生以资产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3、人员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系统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可自主决定其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用,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层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报酬。

4、机构独立: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和独立的职能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组织能够独立运作,并根据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相应职能部门,各机构及部门分别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规章,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及隶属关系。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或公司机构从属于第一大股东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形。

5、财务独立:公司财务独立,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不存在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纳税,在社会保障、薪酬管理等方面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和财产混同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9.97%2020年04月03日2020年04月07日公告编号临2020-01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9.59%2020年08月14日2020年08月15日公告编号临2020-035、《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8.85%2020年09月29日2020年09月30日公告编号临2020-046、《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6.96%2020年12月29日2020年12月30日公告编号临2020-062、《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江希和615004
吴建斌615004
崔咪芬615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考察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现场、审阅资料,详细了解公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当前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密切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战略规划及实施情况、项目情况、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等,对公司存在的状况及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可能面对的市场风险做出及时的警示、对重大事项及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对诸如《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详细询问年报审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经营风险等,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本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的相关决策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就公司银行授信、财务预决算、项目建设等进行审议,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对公司董事长、高管2019年度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计提激励基金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制度开展相应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控合规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内控合规部部2020年第一季度审计情况汇报、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控合规部2020年第二季度审计情况汇报、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内控合规部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将有关议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控合规部是审计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合规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内控合规部对财务收支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管理审计和日常审计监督。如应收账款审计、费用报销审计、招标管理制度审计等。审计过程中,规范审计工作流程,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重视审前调查,明确审计重点,审计结束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与对策,并持续跟踪审计问题的落实改进情况,发挥了审计监督、提升管理水平的作用。内控合规部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报告等都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管。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情况

确定审计计划: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红宝丽项目审计组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了财务报表审计的时间和审计项目组人员安排,确定初步审计计划,并预约了2020年度报告披露日期。

审阅财务报表: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初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审计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程,诸如审计中遇到的问题与存在的困难、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完善财务报表,又督促要求年审会计师确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并按时完成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20年4月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收入、支出合理,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年审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也出具了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初稿。

(2)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还包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出具鉴证报告。2020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0583号】,并出具了其他专项报告。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形成决议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等。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和总结,认为,在公司2020年报审计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之红宝丽项目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恰当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严谨,拥有一批较高职业素质的会计师队伍,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多年,每年均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经验,建议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并实施了《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所分管职能部门的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等进行评价与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政策,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认为: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勤勉、务实地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相关决议,面对疫情疫情发生与蔓延蔓延造成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基本完成了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终绩效合计分配280.68 万元,低于净利润增长幅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 红宝丽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包括不限于: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被公司发现;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因重大会计差错,导致被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遭到较严重的处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8%,且绝对值超过10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重大缺陷:损失金额≥1000万元; 重要缺陷:500万元≤损失金额<1000万元;一般缺陷:损失金额<500万元
额0.3% ,且绝对值超过1000万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且绝对值超过1000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8% ,以及500万元<利润总额潜在错报绝对值≤1000万元;资产总额0.1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3% ,以及5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绝对值≤1000万元;营业收入总额0.25%≤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以及500万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绝对值≤1000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5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1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500万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25% ,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500万元。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对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表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1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 红宝丽公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19日
审计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天衡审字(2021)0058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孙伟、王伟庆

审计报告正文

天衡审字(2021)00583号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宝丽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宝丽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之30所述,红宝丽股份2020年度营业收入261,081.0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9.57%。红宝丽股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组合聚醚、异丙醇胺及环氧丙烷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29所述,红宝丽股份收入实现具体确认方法为:国内销售的具体确认时点为,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签收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国外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货物已经报关出运,在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和货代公司出具的货运提单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由于营业收入为红宝丽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对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及收入变动趋势以及对重要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3)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资金收付凭证、海关记录等,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海关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结合往来款函证,对重大客户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红宝丽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红宝丽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宝丽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红宝丽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宝丽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宝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宝丽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红宝丽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伟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伟庆
2021年4月19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4,688,827.27446,643,156.2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95,286,276.31323,033,604.24
应收款项融资530,100,547.63265,088,434.89
预付款项58,396,458.6420,966,250.3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6,367,263.041,569,796.2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95,317,256.93276,083,100.9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2,415,306.41155,555,792.55
流动资产合计1,912,571,936.231,488,940,135.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750,390,248.13595,720,430.66
在建工程412,766,173.161,472,958,336.4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26,599,578.10230,820,194.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31,080,387.9729,660,198.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420,836,387.362,329,159,159.69
资产总计4,333,408,323.593,818,099,295.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94,669,701.25712,957,804.1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55,319,004.03197,016,350.08
应付账款371,016,041.58381,103,664.09
预收款项12,738,634.62
合同负债16,537,544.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1,565,710.7526,753,185.01
应交税费26,104,581.6815,181,519.95
其他应付款10,428,543.4610,808,259.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265,488.93181,464,419.26
其他流动负债2,149,880.77
流动负债合计2,007,056,496.861,538,023,836.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82,967,186.31619,137,186.3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17,386,915.2832,323,995.2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716,350.188,934,586.3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2,188,316.7145,720,094.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57,258,768.48706,115,862.05
负债合计2,664,315,265.342,244,139,698.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2,058,110.00602,058,11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98,214,621.61298,214,621.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85,043.77331,986.5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7,439,527.6990,352,413.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64,639,738.87574,907,00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62,637,041.941,565,864,135.16
少数股东权益6,456,016.318,095,461.38
所有者权益合计1,669,093,058.251,573,959,596.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333,408,323.593,818,099,295.13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9,805,093.34151,915,110.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34,338,663.80147,232,069.86
应收款项融资426,593,068.32240,369,905.50
预付款项29,314,528.6812,194,291.81
其他应收款416,914,090.91247,745,770.75
其中:应收利息172,876.72
应收股利
存货20,688,772.7136,175,683.2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242,932.96
流动资产合计1,299,897,150.72835,632,831.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679,777,455.001,679,777,45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42,051,829.68253,898,620.5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700,463.667,773,417.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8,183,374.3229,298,327.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958,713,122.661,970,747,820.61
资产总计3,258,610,273.382,806,380,651.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36,518,098.47470,887,094.52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37,446,442.57420,627,100.00
应付账款359,917,971.29223,393,096.96
预收款项261,669.43
合同负债836,831.24
应付职工薪酬13,623,324.7110,990,521.52
应交税费7,548,116.143,681,363.78
其他应付款4,496,788.933,434,068.1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0,517,553.8265,579,959.76
其他流动负债108,788.06
流动负债合计1,641,013,915.231,198,854,874.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2,500,000.0024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716,350.188,934,586.3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7,216,350.18253,934,586.34
负债合计1,858,230,265.411,452,789,460.47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2,058,110.00602,058,11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53,342,535.71353,342,535.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7,439,527.6990,352,413.58
未分配利润347,539,834.57307,838,132.05
所有者权益合计1,400,380,007.971,353,591,191.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258,610,273.382,806,380,651.81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610,810,227.922,382,800,057.56
其中:营业收入2,610,810,227.922,382,800,057.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443,663,765.302,270,307,586.46
其中:营业成本2,093,106,365.261,887,029,441.9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8,535,971.6216,137,830.96
销售费用29,061,268.27105,867,647.42
管理费用151,088,306.53142,216,623.84
研发费用70,086,477.5258,421,427.75
财务费用81,785,376.1060,634,614.53
其中:利息费用67,993,166.0756,011,861.14
利息收入2,417,066.851,663,186.55
加:其他收益8,526,966.087,936,354.2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8,424.672,449,022.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269,153.94-1,866,071.8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685,892.89-362,360.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563,546.87-18,063,510.2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7,633,259.67102,585,905.85
加:营业外收入3,892,634.211,243,596.66
减:营业外支出2,875,994.281,069,966.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8,649,899.60102,759,535.88
减:所得税费用20,095,333.2212,944,559.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8,554,566.3889,814,976.8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8,554,566.3889,814,976.8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194,011.4589,276,972.00
2.少数股东损益-1,639,445.07538,004.8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6,942.79108,245.3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6,942.79108,245.3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6,942.79108,245.3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6,942.79108,245.3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18,507,623.5989,923,222.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0,147,068.6689,385,217.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39,445.07538,004.8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0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0.200.1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2,054,057,401.981,715,220,822.59
减:营业成本1,935,444,947.231,582,949,670.87
税金及附加4,543,606.534,628,937.13
销售费用11,939,650.3334,106,974.41
管理费用53,034,969.0254,446,016.55
研发费用2,727,577.142,087,443.25
财务费用34,636,146.9846,502,664.19
其中:利息费用37,706,675.4941,852,354.21
利息收入1,395,871.37978,004.73
加:其他收益2,323,017.875,315,772.8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204,726.0342,125,654.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500,641.282,695,881.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99,183.841,392,405.6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2,356,791.2142,028,830.18
加:营业外收入1,773,603.3517,135.72
减:营业外支出2,156,310.91735,181.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1,974,083.6541,310,784.22
减:所得税费用1,315,537.08-14,799,291.1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658,546.5756,110,075.3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658,546.5756,110,075.3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70,658,546.5756,110,075.3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87,458,327.132,197,123,402.8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7,740,987.9464,042,423.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60,198.3311,204,021.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2,859,513.402,272,369,847.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59,306,956.821,726,292,413.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3,473,949.90129,159,995.55
支付的各项税费86,670,916.2398,456,796.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321,433.4262,222,077.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7,773,256.372,016,131,28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13,742.97256,238,564.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8,424.672,789,989.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945,928.427,281,067.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330,724,369.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4,424,353.09340,795,427.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0,139,000.05375,409,602.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236,324,369.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0,139,000.05611,733,972.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714,646.96-270,938,545.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77,171,662.701,416,941,119.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7,171,662.701,416,941,119.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88,016,061.141,188,290,076.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6,653,211.70102,603,327.3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4,669,272.841,290,893,40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502,389.86126,047,716.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24,970.402,748,200.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150,970.47114,095,935.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6,061,603.79251,965,668.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4,910,633.32366,061,603.7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10,838,232.491,544,299,260.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24,145.825,987,579.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16,762,378.311,550,286,840.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24,362,545.091,220,539,406.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156,344.6728,484,393.80
支付的各项税费22,113,138.9422,668,334.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741,260.9861,908,104.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6,373,289.681,333,600,23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389,088.63216,686,600.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98,656.2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0,204,726.0362,067,964.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39,637.172,197,700.6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416,775,156.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1,244,363.20482,439,478.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45,420.475,872,052.99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7,769,360.00189,326,397.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9,214,780.47695,198,45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970,417.27-212,758,971.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60,801,062.70861,333,450.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0,801,062.70861,333,450.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20,788,121.82720,467,85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1,837,160.6165,166,060.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2,625,282.43785,633,915.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24,219.7375,699,534.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21,040.131,129,335.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84,508.2480,756,499.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1,511,407.6330,754,908.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026,899.39111,511,407.63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2,058,110.00298,214,621.61331,986.5690,352,413.58574,907,003.411,565,864,135.168,095,461.381,573,959,596.54
加:会计政策变更21,259.45686,903.07708,162.52708,162.52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2,058,110.00298,214,621.61331,986.5690,373,673.03575,593,906.481,566,572,297.688,095,461.381,574,667,759.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6,942.797,065,854.6689,045,832.3996,064,744.26-1,639,445.0794,425,299.19
(一)综合收益总额-46,942.79120,194,011.45120,147,068.66-1,639,445.07118,507,623.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065,854.66-31,148,179.06-24,082,324.40-24,082,324.40
1.提取盈余公积7,065,854.66-7,065,854.6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4,082,324.40-24,082,324.40-24,082,324.4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2,058,110.00298,214,621.61285,043.7797,439,527.69664,639,738.871,662,637,041.946,456,016.311,669,093,058.2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2,058,110.00298,214,621.61223,741.1784,741,406.04515,033,541.401,500,271,420.227,557,456.571,507,828,876.79
加:会计政策变更289,821.95289,821.95289,821.95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2,058,110.00298,214,621.61223,741.1784,741,406.04515,323,363.351,500,561,242.177,557,456.571,508,118,698.7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8,245.395,611,007.5459,583,640.0665,302,892.99538,004.8165,840,897.80
(一)综合收益总额108,245.3989,276,972.0089,385,217.39538,004.8189,923,222.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11,007.54-29,693,331.94-24,082,324.40-24,082,324.40
1.提取盈余公积5,611,007.54-5,611,007.5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4,082,324.40-24,082,324.40-24,082,324.4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2,058,110.00298,214,621.61331,986.5690,352,413.58574,907,003.411,565,864,135.168,095,461.381,573,959,596.5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2,058,110.00353,342,535.7190,352,413.58307,838,132.051,353,591,191.34
加:会计政策变更21,259.45191,335.01212,594.46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2,058,110.00353,342,535.7190,373,673.03308,029,467.061,353,803,785.8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065,854.6639,510,367.5146,576,222.17
(一)综合收益总额70,658,546.5770,658,546.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065,854.66-31,148,179.06-24,082,324.40
1.提取盈余公积7,065,854.66-7,065,854.6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4,082,324.40-24,082,324.4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2,058,110.00353,342,535.7197,439,527.69347,539,834.571,400,380,007.9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02,058,110.00353,342,535.7184,741,406.04281,131,566.681,321,273,618.43
加:会计政策变更289,821.95289,821.95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2,058,110.00353,342,535.7184,741,406.04281,421,388.631,321,563,440.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611,007.5426,416,743.4232,027,750.96
(一)综合收益总额56,110,075.3656,110,075.3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611,007.54-29,693,331.94-24,082,324.40
1.提取盈余公积5,611,007.54-5,611,007.5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4,082,324.40-24,082,324.4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2,058,110.00353,342,535.7190,352,413.58307,838,132.051,353,591,191.34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是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字[1994]405号文批准,由原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进行整体改制,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于1994 年6月23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过历次发行新股、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205.811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97552B,注册地: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公司主要产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聚氨酯保温板系列以及环氧丙烷等。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和聚氨酯保温板属于聚氨酯行业的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子行业;异丙醇胺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环氧丙烷是生产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丙二醇的原料。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销售;塑料及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矿产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济信息咨询;环保咨询;生产安全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硬质喷涂和聚氨酯塑胶铺面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于 2021年4月 1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本报告期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2020年12 月31日止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之“11应收款项”、“19固定资产”、“29收入”等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当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①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只有在改变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②金融负债划分为以下三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C、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在满足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被指定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属于以下情况: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类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A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3)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除金融资产外,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本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依据准则规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该项会计处理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情况下,则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本准则所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则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在该部分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①、②之外的其他情

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金融工具(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①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②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除本条③计提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的情形以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A、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B、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为确保自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在一些情况下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账款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本公司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采用下列会计政策: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账龄分析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考虑历史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后,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损失。本公司在上述基础上确定账龄分析法组合的预期损失准备率如下:

账 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
1至2年10
2至3年30
3至4年50
4至5年80
5年以上100

12、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3、存货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

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五、11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5、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6、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①对于房屋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折旧。

②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33.23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39.7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8312.12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遵守披露要求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0、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2、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B、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6、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7、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2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

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确认方法为:(1)国内销售具体确认时点: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签收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2)境外销售具体确认时点:货物已经报关出运,在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和货代公司出具的货运提单时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3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

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入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本公司第九届董
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首次施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影响数2020年1月1日
资产:
存货276,083,100.91876,318.30276,959,41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29,660,198.34-168,155.7829,492,042.56
负债:
预收账款12,738,634.62-12,738,634.62
合同负债11,273,127.9811,273,127.98
其他流动负债1,465,506.641,465,506.64
权益:
盈余公积90,352,413.5821,259.4590,373,673.03
未分配利润574,907,003.41686,903.07575,593,906.48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影响数2020年1月1日
资产:
存货36,175,683.25283,459.2836,459,142.53
递延所得税资产29,298,327.61-70,864.8229,227,462.79
负债:
预收账款261,669.43-261,669.43
合同负债231,565.87231,565.87
其他流动负债30,103.5630,103.56
权益:
盈余公积90,352,413.5821,259.4590,373,673.03
未分配利润307,838,132.05191,335.01308,029,467.06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合并母公司
报表数原准则影响数报表数原准则影响数
存货295,317,256.93294,730,649.86586,607.0720,688,772.7120,473,426.99215,345.72
递延所得税资产31,080,387.9731,198,187.99-117,800.0228,183,374.3228,237,210.75-53,836.43
预收账款18,687,425.18-18,687,425.18945,619.30-945,619.30
合同负债16,537,544.4116,537,544.41836,831.24836,831.24
其他流动负债2,149,880.772,149,880.77108,788.06108,788.06
盈余公积97,439,527.6997,423,376.7616,150.9397,439,527.6997,423,376.7616,150.93
未分配利润664,639,738.87664,187,082.75452,656.12347,539,834.57347,394,476.21145,358.36
主营业务成本2,093,106,365.262,045,262,259.7347,844,105.531,935,444,947.231,913,525,099.8421,919,847.39
销售费用29,061,268.2776,615,662.57-47,554,394.3011,939,650.3333,791,384.16-21,851,733.83
所得税费用20,095,333.2220,145,688.98-50,355.761,315,537.081,332,565.47-17,028.3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6,643,156.21446,643,156.2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23,033,604.24323,033,604.24
应收款项融资265,088,434.89265,088,434.89
预付款项20,966,250.3920,966,250.3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569,796.251,569,796.2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76,083,100.91276,959,419.21876,318.3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5,555,792.55155,555,792.55
流动资产合计1,488,940,135.441,489,816,453.74876,318.3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95,720,430.66595,720,430.66
在建工程1,472,958,336.411,472,958,336.4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30,820,194.28230,820,194.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9,660,198.3429,492,042.56-168,155.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29,159,159.692,328,991,003.91-168,155.78
资产总计3,818,099,295.133,818,807,457.65708,162.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12,957,804.13712,957,804.1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97,016,350.08197,016,350.08
应付账款381,103,664.09381,103,664.09
预收款项12,738,634.62-12,738,634.62
合同负债11,273,127.9811,273,127.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6,753,185.0126,753,185.01
应交税费15,181,519.9515,181,519.95
其他应付款10,808,259.4010,808,259.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1,464,419.26181,464,419.26
其他流动负债1,465,506.641,465,506.64
流动负债合计1,538,023,836.541,538,023,836.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619,137,186.31619,137,186.3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2,323,995.2232,323,995.2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8,934,586.348,934,586.3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5,720,094.1845,720,094.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06,115,862.05706,115,862.05
负债合计2,244,139,698.592,244,139,698.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2,058,110.00602,058,11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98,214,621.61298,214,621.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31,986.56331,986.5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0,352,413.5890,373,673.0321,259.4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74,907,003.41575,593,906.48686,903.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65,864,135.161,566,572,297.68708,162.52
少数股东权益8,095,461.388,095,461.38
所有者权益合计1,573,959,596.541,574,667,759.06708,16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18,099,295.133,818,807,457.65708,162.52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1,915,110.03151,915,110.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47,232,069.86147,232,069.86
应收款项融资240,369,905.50240,369,905.50
预付款项12,194,291.8112,194,291.81
其他应收款247,745,770.75247,745,770.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6,175,683.2536,459,142.53283,459.2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835,632,831.20835,916,290.48283,459.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679,777,455.001,679,777,45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53,898,620.50253,898,620.5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773,417.507,773,417.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9,298,327.6129,227,462.79-70,864.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970,747,820.611,970,676,955.79-70,864.82
资产总计2,806,380,651.812,806,593,246.27212,594.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70,887,094.52470,887,094.52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20,627,100.00420,627,100.00
应付账款223,393,096.96223,393,096.96
预收款项261,669.43-261,669.43
合同负债231,565.87231,565.87
应付职工薪酬10,990,521.5210,990,521.52
应交税费3,681,363.783,681,363.78
其他应付款3,434,068.163,434,068.1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5,579,959.7665,579,959.76
其他流动负债30,103.5630,103.56
流动负债合计1,198,854,874.131,198,854,874.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45,000,000.0024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8,934,586.348,934,586.3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53,934,586.34253,934,586.34
负债合计1,452,789,460.471,452,789,460.47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2,058,110.00602,058,11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53,342,535.71353,342,535.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0,352,413.5890,373,673.0321,259.45
未分配利润307,838,132.05308,029,467.06191,335.01
所有者权益合计1,353,591,191.341,353,803,785.80212,59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06,380,651.812,806,593,246.27212,594.46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6%、13%、6%、0%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7%、5%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15%、16.5%、2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子公司——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简称“醇胺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材料公司”)于2017年11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22日《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醇胺公司、新材料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分别为:GR202032001831、GR202032004944,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自取得年度起3年内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32008472),自取得年度起3年内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493,329.46101,450.76
银行存款284,417,303.86365,960,153.03
其他货币资金69,778,193.9580,581,552.42
合计354,688,827.27446,643,156.2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0,935.5344,577.08

其他说明

(2)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9,778,193.95元,无其他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1,980,612.5326,694,336.22495,286,276.31341,873,600.6818,839,996.44323,033,604.24
其中:
账龄分析法组合521,980,612.53100.00%26,694,336.225.11%495,286,276.31341,873,600.68100.00%18,839,996.445.51%323,033,604.24
合计521,980,612.53100.00%26,694,336.225.11%495,286,276.31341,873,600.68100.00%18,839,996.445.51%323,033,604.2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20,715,708.0826,035,785.415.00%
1至2年392,900.4539,290.0510.00%
2至3年12,844.003,853.2030.00%
3至4年239,734.80119,867.4050.00%
4至5年619,425.20495,540.1680.00%
合计521,980,612.5326,694,336.2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款相同账龄具有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20,715,708.08
1至2年392,900.45
2至3年12,844.00
3年以上859,160.00
3至4年239,734.80
4至5年619,425.20
合计521,980,612.5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18,839,996.449,445,087.301,504,418.64-86,328.8826,694,336.22
合计18,839,996.449,445,087.301,504,418.64-86,328.8826,694,336.2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非关联方客户A1,504,418.64
合 计1,504,418.6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154,497,135.8329.60%7,724,856.79
合计154,497,135.8329.60%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坏账准备计提其他-86,328.88元,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530,100,547.63265,088,434.89
合计530,100,547.63265,088,434.89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

种 类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18,614,310.27
合 计118,614,310.27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62,700,052.12
合 计362,700,052.12

(4)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5,198,809.4394.53%20,738,155.4698.91%
1至2年3,152,910.255.40%112,991.320.54%
2至3年12,985.360.02%60,850.000.29%
3年以上31,753.600.05%54,253.610.26%
合计58,396,458.64--20,966,250.3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余额中账龄一年以上的预付账款3,197,649.21元,占期末预付账款余额的5.47%,系尚未与供货单位清算的货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47,259,430.96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为80.93%。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6,367,263.041,569,796.25
合计26,367,263.041,569,796.2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风险金5,624,052.001,207,078.82
其他往来款26,914,293.041,711,176.95
合计32,538,345.042,918,255.7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82,620.861,265,838.661,348,459.52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364,170.354,459,896.294,824,066.64
其他变动-1,444.16-1,444.16
2020年12月31日余额445,347.055,725,734.956,171,082.0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458,374.88
1至2年24,246,730.00
2至3年647,467.00
3年以上185,773.16
3至4年17,000.00
5年以上168,773.16
合计32,538,345.04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其他往来26,028,730.001年以内;1-2年80.00%5,500,000.00
客户二保证金2,400,000.001年以内7.38%120,000.00
客户三保证金2,054,072.001年以内6.31%102,703.60
客户四保证金200,000.001年以内0.61%10,000.00
客户五保证金200,000.001年以内0.61%10,000.00
合计--30,882,802.00--94.91%5,742,703.60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52,338,247.8810,359,641.00141,978,606.88132,179,281.35296,893.72131,882,387.63
在产品55,279,246.8155,279,246.8141,487,374.2841,487,374.28
库存商品99,279,648.771,806,852.6097,472,796.17104,063,469.691,350,130.69102,713,339.00
合同履约成本586,607.07586,607.07876,318.30876,318.30
合计307,483,750.5312,166,493.60295,317,256.93278,606,443.621,647,024.41276,959,419.21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96,893.7210,340,091.98277,344.7010,359,641.00
库存商品1,350,130.691,345,800.91889,079.001,806,852.60
合计1,647,024.4111,685,892.891,166,423.7012,166,493.60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140,254,968.75146,877,180.15
预缴企业所得税5,390,542.652,588,062.01
应收出口退税6,769,795.016,090,550.39
合计152,415,306.41155,555,792.55

其他说明: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750,390,248.13595,720,430.66
合计1,750,390,248.13595,720,430.66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73,436,810.68433,183,462.9916,649,531.521,023,269,805.19
2.本期增加金额337,921,935.51914,746,699.701,178,929.211,253,847,564.42
(1)购置4,084,506.731,178,929.215,263,435.94
(2)在建工程转入337,921,935.51910,662,192.971,248,584,128.4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24,941.1921,105,271.641,336,266.3122,866,479.14
(1)处置或报废424,941.1921,105,271.641,336,266.3122,866,479.14
4.期末余额910,933,805.001,326,824,891.0516,492,194.422,254,250,890.4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32,224,354.99285,796,526.779,528,492.77427,549,374.53
2.本期增加金额22,117,582.1559,526,661.851,112,497.5282,756,741.52
(1)计提22,117,582.1559,526,661.851,112,497.5282,756,741.52
3.本期减少金额144,866.225,018,622.551,281,984.946,445,473.71
(1)处置或报废144,866.225,018,622.551,281,984.946,445,473.71
4.期末余额154,197,070.92340,304,566.079,359,005.35503,860,642.3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56,736,734.08986,520,324.987,133,189.071,750,390,248.13
2.期初账面价值441,212,455.69147,386,936.227,121,038.75595,720,430.66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342,044,869.16正在办理流程中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9、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12,766,173.161,472,958,336.41
合计412,766,173.161,472,958,336.41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2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1,195,195,149.161,195,195,149.16
2.4万吨/年DCP项目354,599,686.33354,599,686.33262,627,522.21262,627,522.21
醇胺化学本质安全整改项目37,197,045.3937,197,045.39
其他项目20,969,441.4420,969,441.4415,135,665.0415,135,665.04
合计412,766,173.16412,766,173.161,472,958,336.411,472,958,336.4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12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1,356,920,000.001,195,195,149.16153,475,420.461,233,090,354.55115,580,215.070.00100.00%46,118,864.598,462,222.164.98%自筹及募集资金
2.4万吨/年DCP项目458,138,600.00262,627,522.2196,932,164.12359,559,686.3388.00%19,146,091.2917,123,869.074.60%自有
醇胺化学本质安全整改项目37,390,000.0037,197,045.3937,197,045.3990.00%自有
其他项目15,135,665.0416,367,550.3315,493,773.9316,009,441.44
合计1,852,448,600.001,472,958,336.41303,972,180.301,248,584,128.48115,580,215.07412,766,173.16----65,264,955.8825,586,091.23--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62,348,995.59262,348,995.59
2.本期增加金额1,135,902.641,135,902.64
(1)购置1,135,902.641,135,902.6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2,348,995.591,135,902.64263,484,898.2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1,528,801.3131,528,801.31
2.本期增加金额5,347,336.949,181.885,356,518.82
(1)计提5,347,336.949,181.885,356,518.8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6,876,138.259,181.8836,885,320.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5,472,857.341,126,720.76226,599,578.10
2.期初账面价值230,820,194.28230,820,194.2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9,256,899.809,071,315.4517,458,754.273,968,672.4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315,277.311,561.50923,314.68138,497.20
以无形资产对子公司投资增值850,531.44127,579.72868,343.60130,251.54
未弥补亏损41,620,706.6810,405,176.6758,454,063.9514,613,515.99
递延收益27,900,000.006,975,000.0029,000,000.007,250,000.00
预提费用5,929,203.541,482,300.885,302,458.191,325,614.55
员工奖金计划14,716,350.183,679,087.558,934,586.342,233,646.59
合计128,958,414.3331,742,021.77120,941,521.0329,660,198.3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合同履约成本586,607.07117,800.02876,318.30168,155.78
泰兴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2,175,335.13543,833.78
合计2,761,942.20661,633.80876,318.30168,155.78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661,633.8031,080,387.97168,155.7829,492,042.56
递延所得税负债661,633.80168,155.78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69,343,756.6371,739,826.39
资产减值准备5,775,012.024,376,726.10
递延收益14,288,316.7116,720,094.18
合计89,407,085.3692,836,646.6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2,109,493.752,394,493.75
2024年14,566,657.1315,770,660.99
2025年9,417,523.488,803,899.77
2026年9,053,377.369,053,377.36
2027年6,332,998.866,332,998.86
2028年7,068,920.8211,664,532.55
2029年16,070,708.2717,719,863.11
2030年4,724,076.96
合计69,343,756.6371,739,826.39--

其他说明:

注:根据财税[2018]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新材料2018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1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49,000,000.00221,000,000.00
保证借款11,000,000.00120,000,000.00
信用借款824,638,806.00370,889,594.82
应付利息1,030,895.251,068,209.31
质押+保证110,000,000.00
合计1,094,669,701.25712,957,804.1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13、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0,972,561.46
银行承兑汇票134,346,442.57197,016,350.08
合计155,319,004.03197,016,350.08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品、劳务款163,053,961.67192,730,567.24
工程、设备款207,962,079.91188,373,096.85
合计371,016,041.58381,103,664.09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6,537,544.4111,273,127.98
合计16,537,544.4111,273,127.98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6,695,990.61162,120,171.56157,250,451.4231,565,710.7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7,194.402,034,946.622,092,141.02
合计26,753,185.01164,155,118.18159,342,592.4431,565,710.7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306,950.31138,196,760.66133,150,729.7428,352,981.23
2、职工福利费10,173,807.6210,173,807.62
3、社会保险费5,736,259.015,736,259.01
其中:医疗保险费5,280,754.105,280,754.10
工伤保险费43,623.8143,623.81
生育保险费411,881.10411,881.10
4、住房公积金101,590.007,330,608.007,432,198.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74,720.78682,736.27757,457.05
股份支付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注)3,212,729.523,212,729.52
合计26,695,990.61162,120,171.56157,250,451.4231,565,710.7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7,194.401,974,578.502,031,772.90
2、失业保险费60,368.1260,368.12
合计57,194.402,034,946.622,092,141.02

其他说明:

注:根据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高国资经[2003]21号“关于拨付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费用核算说明的通知”,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因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补偿金及安置职工费用,待职工离开公司时按一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

1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9,250,595.668,467,530.44
企业所得税13,450,610.203,790,925.71
个人所得税232,120.82229,453.09
城市维护建设税344,656.35418,233.12
土地使用税828,105.78957,401.62
房产税1,179,947.78978,509.45
教育费附加246,183.11298,737.94
其他572,361.9840,728.58
合计26,104,581.6815,181,519.95

其他说明:

1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10,428,543.4610,808,259.40
合计10,428,543.4610,808,259.40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3,540,022.495,816,043.49
其他6,888,520.974,992,215.91
合计10,428,543.4610,808,259.4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73,670,000.00139,9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2,904,256.8939,918,871.2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1,141,739.761,313,163.8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1,549,492.28332,384.17
合计299,265,488.93181,464,419.26

其他说明:

注:明细参见本附注七之21、22。2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金2,149,880.771,465,506.64
合计2,149,880.771,465,506.6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20,000,000.00160,000,000.00
保证借款280,467,186.31374,137,186.31
信用借款82,500,000.0070,000,000.00
质押+保证借款15,000,000.00
合计482,967,186.31619,137,186.31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4.9%-6.80%

(2)借款明细情况

贷款单位起始日终止日金额(注1)担保方式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注2)
到期日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2018-12-52021-12-415,000,000.00质押+保证
2021-6-42,000,000.00
2021-12-413,000,000.00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019-5-12022-5-22160,000,000.00质押2021-6-2140,000,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2019-9-302022-9-2917,500,000.00信用2021-3-212,500,000.00
2021-9-212,500,000.00
2019-10-222022-10-2152,500,000.00信用2021-4-217,500,000.00
2021-10-217,50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2020-9-182022-9-1837,500,000.00信用2021-6-212,500,000.00
2021-12-212,5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2017-9-222022-12-17,269,014.54保证2021-6-11,660,000.00
2021-12-11,660,000.00
2017-10-92022-12-18,947,755.50保证2021-6-1800,000.00
2021-12-1800,000.00
2021-6-11,250,000.00
2021-12-11,25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2017-10-312022-12-131,985,399.40保证2021-6-17,300,000.00
2021-12-17,3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2017-11-22022-12-1731,500.00保证2021-6-1166,250.00
2021-12-1166,250.00
2017-11-92022-12-15,598,683.66保证2021-6-11,300,000.00
2021-12-11,300,000.00
2017-11-102022-12-16,353,206.48保证2021-6-11,500,000.00
2021-12-11,500,000.00
2017-11-132022-12-1281,651.24保证2021-6-165,000.00
2021-12-165,000.00
2017-11-202022-12-15,562,250.10保证2021-6-11,300,000.00
2021-12-11,300,000.00
2017-11-282022-12-13,814,570.50保证
2021-6-1875,000.00
2021-12-1875,000.00
2017-12-122022-12-113,942,500.00保证2021-6-13,168,750.00
2021-12-13,168,7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2017-12-282022-12-14,790,826.42保证2021-6-11,090,000.00
2021-12-11,090,000.00
2017-12-292022-12-116,339,649.86保证2021-6-13,000,000.00
2021-12-13,000,000.00
2021-6-1670,000.00
2021-12-167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2018-1-92022-12-11,525,016.60保证2021-6-1375,000.00
2021-12-1375,000.00
2018-1-172022-12-19,180,179.50保证2021-6-12,125,000.00
2021-12-12,125,000.00
2018-1-312022-12-11,799,060.00保证2021-6-1425,000.00
2021-12-1425,000.00
2018-3-142022-12-110,885,991.81保证2021-6-11,300,000.00
2021-12-11,300,000.00
2021-6-11,225,000.00
2021-12-11,225,000.00
2018-4-242022-12-17,582,925.74保证2021-6-11,750,000.00
2021-12-11,750,000.00
2018-4-272022-12-12,491,675.50保证2021-6-1600,000.00
2021-12-1600,000.00
2018-5-182022-12-13,959,644.24保证2021-6-1900,000.00
2021-12-1900,000.00
2018-6-292022-12-18,724,716.79保证2021-6-12,000,000.00
2021-12-12,000,000.00
2018-7-202022-12-15,360,000.00保证
2021-6-11,250,000.00
2021-12-11,250,000.00
2018-7-242022-12-112,200,000.00保证2021-6-12,780,000.00
2021-12-12,780,000.00
2018-7-302022-12-112,200,000.00保证2021-6-12,780,000.00
2021-12-12,780,000.00
2018-8-62022-12-115,260,000.00保证2021-6-13,480,000.00
2021-12-13,480,000.00
2018-8-162022-12-14,360,639.78保证
2021-6-11,000,000.00
2021-12-11,000,000.00
2018-8-302022-12-11,623,584.72保证2021-6-1380,000.00
2021-12-1380,000.00
2018-9-302022-12-11,366,743.93保证2021-6-1320,000.00
2021-12-132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2019-8-302025-8-3030,000,000.00保证
2019-9-262025-8-3050,000,000.00保证
2019-10-282025-8-3040,000,000.00保证
2019-11-222025-8-3050,000,000.00保证
合 计656,637,186.31173,670,000.00

22、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17,386,915.2832,323,995.22
合计117,386,915.2832,323,995.22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保证117,386,915.2832,323,995.22
合 计117,386,915.2832,323,995.22

其他说明:利率区间3.75%-6.235%

(2)明细情况

融资单位起始日终止日金额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注1)
到期日金额
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9-262021-8-2621,665,423.772021-1-262,455,766.72
2021-2-262,526,895.89
2021-3-262,598,406.85
2021-4-262,670,201.12
2021-5-262,742,279.83
2021-6-262,814,644.09
2021-7-262,887,395.05
2021-8-262,969,834.22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0-8-32023-7-3059,496,161.212021-1-305,392,421.91
2021-4-305,379,211.80
2021-7-305,415,789.07
2021-10-305,402,955.05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7-102022-6-1043,379,587.192021-1-74,687,339.11
2021-4-75,297,806.48
2021-7-75,967,867.07
2021-10-76,695,442.63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9-162022-9-1543,750,000.00
2021-1-156,250,000.00
2021-4-156,250,000.00
2021-7-156,250,000.00
2021-10-156,250,000.00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0-9-302023-3-3072,000,000.002021-3-208,000,000.00
2021-6-208,000,000.00
2021-9-208,000,000.00
2021-12-208,000,000.00
合 计240,291,172.17122,904,256.89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2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员工奖金计划14,716,350.188,934,586.34
合计14,716,350.188,934,586.34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2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5,720,094.183,531,777.4742,188,316.71
合计45,720,094.183,531,777.4742,188,316.7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环保型高阻燃聚氨酯建筑保温板项目12,720,094.182,431,777.4710,288,316.71与资产相关
泰兴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7,000,000.00233,333.336,766,666.67与资产相关
园区发展补助资金26,000,000.00866,666.6725,133,333.33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2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02,058,110.00602,058,110.00

其他说明:

2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91,085,035.18291,085,035.18
其他资本公积7,129,586.437,129,586.43
合计298,214,621.61298,214,621.6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31,986.56-46,942.79-46,942.79285,043.7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31,986.56-46,942.79-46,942.79285,043.7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331,986.56-46,942.79-46,942.79285,043.7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2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0,373,673.037,065,854.6697,439,527.69
合计90,373,673.037,065,854.6697,439,527.6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574,907,003.41515,033,541.4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686,903.07289,821.9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575,593,906.48515,323,363.3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194,011.4589,276,972.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65,854.665,611,007.54
应付普通股股利24,082,324.4024,082,324.40
期末未分配利润664,639,738.87574,907,003.4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570,433,208.612,053,770,274.572,307,281,495.881,820,007,484.12
其他业务40,377,019.3139,336,090.6975,518,561.6867,021,957.84
合计2,610,810,227.922,093,106,365.262,382,800,057.561,887,029,441.96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组合聚醚1,553,151,013.301,553,151,013.30
异丙醇胺839,482,043.19839,482,043.19
环氧丙烷及附属品166,875,663.36166,875,663.36
保温板材10,924,488.7610,924,488.76
贸易及其他40,377,019.3140,377,019.31
其中:
华北83,312,016.5983,312,016.59
华东1,350,720,927.171,350,720,927.17
华南248,818,902.55248,818,902.55
华中187,684,491.47187,684,491.47
西北8,900,085.888,900,085.88
西南115,467,470.40115,467,470.40
境外615,906,333.86615,906,333.86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3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3,630,049.024,205,385.71
教育费附加2,598,463.563,003,846.90
房产税5,449,525.763,887,969.67
土地使用税3,700,104.183,829,598.36
印花税1,152,672.501,167,170.40
其他2,005,156.6043,859.92
合计18,535,971.6216,137,830.96

其他说明:

3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78,007,677.12
职工薪酬12,019,660.6411,398,438.50
出口费用10,255,024.837,464,882.61
差旅费1,182,552.501,851,510.49
其他5,604,030.307,145,138.70
合计29,061,268.27105,867,647.42

其他说明:

3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2,460,751.4569,219,750.84
折旧及摊销38,672,941.5339,721,439.58
咨询服务费6,470,328.524,051,096.12
业务招待费3,406,474.703,314,175.45
办公费13,199,940.4511,237,293.22
汽车费用1,394,563.831,227,955.72
修理费4,417,811.744,144,944.16
其他11,065,494.319,299,968.75
合计151,088,306.53142,216,623.84

其他说明:

3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8,038,026.8118,422,824.46
折旧及摊销2,457,684.382,459,905.13
物料消耗45,441,741.7435,167,389.40
其他4,149,024.592,371,308.76
合计70,086,477.5258,421,427.75

其他说明:

3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7,993,166.0756,011,861.14
减:利息收入2,417,066.851,663,186.55
汇兑损益11,048,549.55-1,843,588.76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5,160,727.338,129,528.70
合计81,785,376.1060,634,614.53

其他说明:

3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环保型高阻燃聚氨酯建筑保温板项目2,431,777.471,012,331.84
半纤维聚醚制备技术研究及产业化550,000.00
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233,333.33
园区发展补助资金866,666.67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人才引进补贴775,900.00
稳岗就业补贴636,171.16
促消费专项补助586,200.00
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62,600.00
员工职业培训补贴382,850.00
2019年度经济发展考核奖励364,400.00
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补贴345,800.00
南京市江北新区科技创新补贴210,000.00500,000.00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2,600,000.00
2018年质量强省专项经费500,000.00
引智项目经费300,000.00
河西管委会出口增长奖励300,000.00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31,267.452,174,022.42
合 计8,526,966.087,936,354.26

3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478,424.672,449,022.94
合计478,424.672,449,022.94

其他说明:

3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824,066.64-45,302.9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445,087.30-1,820,768.96
合计-14,269,153.94-1,866,071.89

其他说明:

3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685,892.89-362,360.31
合计-11,685,892.89-362,360.31

其他说明:

4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12,563,546.87-18,063,510.25
合 计-12,563,546.87-18,063,510.25

4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固定资产报废收益15,079.5715,079.57
核销往来3,668,372.051,131,245.903,668,372.05
其他209,182.59112,350.76209,182.59
合计3,892,634.211,243,596.663,892,634.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4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745,000.00705,000.00745,000.00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429,884.5920,186.071,429,884.59
综合基金380,664.18284,942.71380,664.18
其 他320,445.5159,837.85320,445.51
合计2,875,994.281,069,966.632,875,994.28

其他说明:

4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1,683,678.6323,618,759.26
递延所得税费用-1,588,345.41-10,674,200.19
合计20,095,333.2212,944,559.0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38,649,899.6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4,662,474.9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370,585.7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957,662.5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92,037.4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234,872.47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9,365,803.34
所得税费用20,095,333.22

其他说明

4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

4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4,995,188.619,374,022.42
利息收入2,417,066.851,663,186.55
保证金及其他247,942.87166,812.08
合计7,660,198.3311,204,021.0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各项期间费用59,330,965.2751,645,975.26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5,160,727.338,129,528.70
支付的其他往来3,829,740.822,446,573.14
合计68,321,433.4262,222,077.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投资100,000,000.00330,724,369.64
合计100,000,000.00330,724,369.6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100,000,000.00236,324,369.64
合计100,000,000.00236,324,369.6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18,554,566.3889,814,976.81
加:资产减值准备25,955,046.832,228,432.2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2,756,741.5261,500,100.45
使用权资产折旧
信用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5,356,518.825,444,843.7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563,546.8718,063,510.2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14,805.0220,186.0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7,993,166.0755,976,777.3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8,424.67-2,449,022.9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81,823.43-10,623,055.1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93,478.02-51,145.0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0,240,510.1017,914,206.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7,446,138.0357,361,080.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3,747,827.14-36,671,104.86
其他3,993,110.87-2,291,22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13,742.97256,238,564.2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84,910,633.32366,061,603.7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66,061,603.79251,965,668.6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150,970.47114,095,935.15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84,910,633.32366,061,603.79
其中:库存现金493,329.46101,450.7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84,417,303.86365,960,153.0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4,910,633.32366,061,603.79

其他说明:

4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9,778,193.95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334,743,040.18抵押用于长期应付款
子公司的股权(注)877,833,830.87用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应收款项融资118,614,310.27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1,400,969,375.27--

其他说明:

注:公司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子公司醇胺化学2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

4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3,955,278.666.524991,056,797.71
欧元220,739.448.02501,771,434.00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20,778,971.546.5249135,580,711.40
欧元368,300.008.02502,955,607.50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短期借款
其中:美元11,940,000.006.524977,907,306.00
欧元10,060,000.008.025080,731,500.00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279,630.096.52498,349,458.37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342,473.006.52492,234,602.08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美元经营业务主要以该货币计价和结算

4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995,188.61人才引进补贴等4,995,188.61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0、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

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南京南京制造100.00%设立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南京南京贸易100.00%设立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贸易100.00%设立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南京南京制造100.00%设立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南京贸易50.00%50.00%设立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南京制造100.00%设立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泰兴泰兴制造100.00%设立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南京贸易75.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3、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不存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4、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银行存款、以美元或欧元结算的购销业务有关,由于美元或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银行存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项 目资产(原币)负债(原币)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美元34,734,250.2039,911,257.0313,562,103.0915,124,602.09
欧元589,039.44246,445.7610,060,000.0010,050,000.00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或欧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 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本年利润增加/减少美元影响欧元影响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若人民币对外币贬值5%5,669,944.676,484,445.37-2,826,535.33-3,265,963.60
若人民币对外币升值5%-5,669,944.67-6,484,445.372,826,535.333,265,963.60

(2)利率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详见附注七、12,附注七、19、附注七、21及附注七、22)。由于固定利率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因此本公司认为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于浮动利率计息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上述浮动利率计息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可以继续循环借款、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25/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升25 个基点/下降50 个基点的情况下,经测算后,市场利率变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甚微,本公司认为,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大。

2、信用风险

2020年12 月31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此外,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094,669,701.251,094,669,701.25
应付票据155,319,004.03155,319,004.03
应付账款371,016,041.58371,016,041.58
应付职工薪酬31,565,710.7531,565,710.75
其他应付款10,428,543.4610,428,543.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265,488.93299,265,488.93
长期借款332,967,186.3150,000,000.00100,000,000.00482,967,186.31
长期应付款93,061,235.1824,325,680.10117,386,915.2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12,451.0915,197,586.5216,610,037.61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0,597.91万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截止2020年12月31 日,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芮敬功、芮益民、芮益华(注)1.34%28.34%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实业投资1158.1392万元27.00%27.0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0年7月22日,芮敬功与芮益民、芮益华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芮敬功将其持有的宝源投资

308.34875 万元股权股权(占宝源投资注册资本的26.6244%)转让给芮益民、芮益华,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芮敬功变更为芮敬功与芮益民、芮益华父子三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芮敬功及芮益民、芮益华。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无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77,500,000.002019年07月22日2021年07月21日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19年09月29日2020年09月29日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650,000.002018年12月05日2021年12月04日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000,000.002020年8月31日2021年8月30日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000,000.002019年07月23日2020年07月22日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000,000.002020年07月23日2021年07月22日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2019年12月06日2020年12月05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项目担保余额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付票据190,000,000.00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5,000,000.00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短期借款30,000,000.00
合 计235,000,000.00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955.19827.83

(3)其他关联交易

5、关联方承诺

6、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事 项借款担保方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长期借款280,467,186.31保证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93,670,000.00保证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长期应付款77,386,915.28保证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90,904,256.89保证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长期应付款40,000,000.00保证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2,000,000.00保证
合 计614,428,358.48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180,617,433股(含本数,每股面值1.00元),募0.00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发行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886.88万元(含本数),用于“年产12万吨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项目,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共同享有,此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9日出具了《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09号)。
重要的对外投资
重要的债务重组
自然灾害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0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将其持有的8,015.75万股公司股票用于融资质押。上述质押股份占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49.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1%。

2、分部信息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实,无需划分报告分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将其持有的8,015.75万股公司股票用于融资质押。上述质押股份占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49.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1%。

2、分部信息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实,无需划分报告分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6,683,109.15100.00%12,344,445.355.00%234,338,663.80155,015,846.18100.00%7,783,776.325.02%147,232,069.86
其中:
账龄分析法组合246,683,109.15100.00%12,344,445.355.00%234,338,663.80155,015,846.18100.00%7,783,776.325.02%147,232,069.86
合计246,683,109.1512,344,445.35234,338,663.80155,015,846.187,783,776.32147,232,069.8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6,659,676.5112,332,983.835.00%
1至2年65.006.5010.00%
2至3年1,144.00343.2030.00%
3至4年22,223.6411,111.8250.00%
合计246,683,109.1512,344,445.3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款相同账龄具有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46,659,676.51
1至2年65.00
2至3年1,144.00
3年以上22,223.64
3至4年22,223.64
合计246,683,109.1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7,783,776.324,560,669.0312,344,445.35
合计7,783,776.324,560,669.0312,344,445.3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151,860,180.3961.56%7,593,009.02
合计151,860,180.3961.56%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72,876.72
其他应收款416,741,214.19247,745,770.75
合计416,914,090.91247,745,770.7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172,876.72
合计172,876.72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子公司资金往来款437,925,182.02260,166,744.81
其他应收及暂付款666,096.071,289,117.59
保证金及押金348,780.00548,780.00
合计438,940,058.09262,004,642.4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3,039,251.091,219,620.5614,258,871.65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9,010,812.81-1,070,840.567,939,972.25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2,050,063.90148,780.0022,198,843.9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38,325,278.09
1至2年30,000.00
2至3年436,000.00
3年以上148,780.00
5年以上148,780.00
合计438,940,058.0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坏账准备14,258,871.657,939,972.2522,198,843.90
合计14,258,871.657,939,972.2522,198,843.90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198,112,473.631年以内45.13%9,905,623.68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138,139,863.461年以内31.47%6,906,993.17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91,672,844.931年以内20.89%4,583,642.25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往来10,172,876.721年以内2.32%500,000.00
公司员工其他往来186,000.002-3年0.04%55,800.00
合计--438,284,058.74--99.85%21,952,059.1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737,537,455.0057,760,000.001,679,777,455.001,737,537,455.0057,760,000.001,679,777,455.00
合计1,737,537,455.0057,760,000.001,679,777,455.001,737,537,455.0057,760,000.001,679,777,455.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401,000,000.00401,000,000.00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95,000.00495,000.00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110,800,000.00110,800,000.00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39,982,455.0039,982,455.0057,760,000.00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1,000,000,000.001,000,000,000.00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2,500,000.0022,500,000.00
合计1,679,777,455.001,679,777,455.0057,760,000.00

(2)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55,511,772.171,072,238,282.81876,287,746.27769,201,442.58
其他业务898,545,629.81863,206,664.42838,933,076.32813,748,228.29
合计2,054,057,401.981,935,444,947.231,715,220,822.591,582,949,670.87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组合聚醚947,171,712.37947,171,712.37
环氧丙烷208,340,059.80676,488,904.21
贸易收入898,545,629.8120,185,393.08
382,882,884.67
27,101,840.99
226,666.66
其中:
华北20,830,991.1920,830,991.19
华东1,739,149,912.281,739,149,912.28
华南150,853,604.58150,853,604.58
华中136,505,059.39136,505,059.39
西北116,946.90116,946.90
西南6,600,887.646,600,887.64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0,000,000.0040,398,656.23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04,726.031,726,997.78
合计70,204,726.0342,125,654.01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978,351.89新材料公司生产设备处置损失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526,966.0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78,424.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31,444.95
减:所得税影响额1,767,081.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7,009.77
合计-4,325,607.1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46%0.20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3%0.210.2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芮益民2021 年 4 月 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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