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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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通过了《公司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公司决定设立“员工购房专项基金”(以下简称“购房基金”),购房基金总额度为2,000万元,为员工在工作地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一定的免息借款支持。为明确购房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制订本办法进行规范。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