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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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9年9月6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 名,其中张益军先生、江希和先生、吴建斌先生和崔咪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办理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进行年度授信并获批,授信总额81,217.22万元〔其中敞口授信总额74,717.22万元(含项目)、非敞口授信总额6,500.00万元〕,其中公司授信额27,500万元,同意公司以持有的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40%股权为公司该部分授信进行质押,融资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保障泰兴化学公司项目建设和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营需要,改善公司负债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同意公司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融资追加保证担保2亿元,期限三年。同时,考虑到项目融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前期为泰兴化学公司DCP项目融资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的期限延长,即担保期限调整为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6年。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