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2

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76 号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通飞”)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特玻”)79,67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公司为海南特玻提供了反担保。截至2020年10月28日,航空工业通飞已履行担保义务,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反担保责任,结合上述担保事项及海南特玻目前资产情况,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000.55万元。同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称,公司石岩城市更新项目有较大进展,公司预计取得资产处置收益约10亿元。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曾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拟与启迪三鑫科技园签署石岩玻璃加工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称,项目建成后,深圳市启迪三鑫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三鑫”) 向公司分配回迁物业,启迪三鑫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40个月内将回迁物业交付上市公司,且启迪三鑫取得本项目《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即视为回迁物业具备交付条件。截至目前,启迪三鑫尚未取得上述回执。请你公司说明石

岩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具体进展,当期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的时点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资产在交付时点的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曾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关于收到航空工业通飞履行对海南特玻担保责任并要求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的公告》称,在公司依法享有对石岩物业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前,航空工业通飞不得向公司主张反担保权利。请你公司结合石岩项目的最新进展,说明公司承担的反担保责任是否具备履行条件,你公司对上述反担保责任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你公司说明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你公司在海南特玻破产重整中申报债权的具体情况,向海南特玻追偿相关款项的可行性及其他措施。

4、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 2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