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远望谷: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报告期内,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各位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合规治理、财务管理活动、内部控制建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察和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19年1月3日1、审议《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19年1月28日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19年1月30日1、审议《关于修订<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2月27日1、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会议2019年4月25日1、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19年4月29日1、审议《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年5月20日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6月11日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面向合格投资者)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8月22日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与高新投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高新投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10月22日1、审议《关于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更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10月28日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次(临时)会议2、审议《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健全治理机制、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作出了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有效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的履行权利及义务,积极出席各项会议,认真执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事项,能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在日常管理活动中,严格按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重点检查和监督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定期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4、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控制的情况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情况进行了督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治理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均得到有效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2)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用进行了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对内部控制活动的自查和评估情况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报告的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5、信息披露事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重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严格保密,未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事务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情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6、公司重大事项审议监督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交易过程遵循了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名单核实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对已履行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数量予以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其他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规章制度的要求,对非公开行债券、对外投资、资产出售、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各位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对公司的财务监督、内控监督,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承担起保护公司利益、全体股东权益与员工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