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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提供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外,上海朗脉与上海朗脉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符合其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医疗洁净健康工程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目标。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以有效管控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继江李育辉王则斌孙 闯

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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