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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凡贵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4,678,2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8.0675%。其中2名参会关联股东需要对部分议案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其他50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表决投票,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206,205 股,占公司总股份7.988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83,369,0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7.21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309,1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503%;参加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4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569,78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198%。

除公司董事林印孙先生、LIEW KENNETH THOW JIUN先生、总经理林峰先生因故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先生和雷萌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81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9%;反对32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01,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99%;反对3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00%;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618,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51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1%;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09,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29%;反对51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71%;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64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6%;反对48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0,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26%;反对4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73%;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905,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8%;反对3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4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6,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17%;反对3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6%;弃权4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97%。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81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9%;反对32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01,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99%;反对3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00%;弃权5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84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2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5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35,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702%;反对2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5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45%。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949,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5%;反对1,329,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4%;弃权1,399,2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41,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8%;反对1,329,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91%;弃权1,399,2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7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3,772,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8%;反对4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63,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66%;反对44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1%;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93%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279,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70%;反对46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6%;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4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76%;反对4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31%;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9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735,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15%;反对20,481,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002%;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26,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910%;反对20,481,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997%;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9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9,978,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9%;反对4,238,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8%;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260%;反对4,238,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647%;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9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公司及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325,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7%;反对2,891,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0%;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6,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317%;反对2,891,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90%;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9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向各商业银行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323,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6%;反对2,892,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1%;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15,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274%;反对2,892,8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2%;弃权4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93%。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先生和雷萌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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