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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通富微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332,35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6元。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3,247,808,148.86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1,701,762.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352,779.6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5,348,983.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使用人民币48,194.7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2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28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理财产品和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2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28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富微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通富微电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敬良 张欢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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