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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合规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7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的合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广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三条 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

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电运通,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可参照本制度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工作,研究审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合规管理事项,保障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司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董事会合规管理职责包括:

(一)审批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三)决定对发生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事项;

(四)合理配置合规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源;

(五)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合规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合规管理职责包括:

(一)审批年度合规与风险管理报告;

(二)审批合规管理制度的修订;

(三)决定合规管理组织的设置和职能;

(四)其他经董事会授权承担董事会的合规管理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合规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合规管理职责包括:

(一)监督董事会决策与流程的合规性;

(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履职情况;

(三)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

议;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合规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公司建立以经营班子成员为主的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公司合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二)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

(三)审批公司年度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

(五)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总法律顾问担任合规管理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推进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订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总体规划;

(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

(三)领导合规管理部门开展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四)向董事会和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五)召集和主持合规联席会议;

(六)组织起草合规与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七)领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考核;

(八)对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不合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九)指导下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下属企业合规管理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十)公司章程、董事会或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科学有效确立合规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业务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应当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首要

合规责任;合规管理的职能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二道防线,同时也是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责任部门;审计部和纪委办公室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三道防线,根据职责开展合规风险防控。

第十三条 法务风控部是公司合规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起草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方案以及合规管理制度;

(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组织开展公司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

(三)组织开展公司重大合规风险应对以及监控预警工作;

(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五)组织开展合规检查与考核,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合规性评价,督促违规整改和持续改进;

(六)指导下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七)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参与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八)组织或协助业务部门、人力资源部开展合规培训;

(九)根据具体制度的要求,参与业务部门对商业伙伴的合规调查;

(十)编制公司年度合规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十一)组织开展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合规管理部门开展合规管理工作,为公司其他部门提供合规咨询与支持;

(十三)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或合规管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纪委办公室及审计部作为监督部门在职权范围履行监督职责,具体职责包括:

(一)纪委办公室负责职权范围内的违规事件的信访举报受理、案件调查、事件处理等;

(二)审计部负责对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及评估。

第十五条 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简称“运通国际”)作为境外子公司合

规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的指导及法务风控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负责境外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境外子公司合规管理规划;

(二)制定境外子公司年度合规管理计划;

(三)对全球通用的合规重点领域制定相关管理标准;

(四)指导境外子公司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及日常合规管理工作;

(五)跟踪并及时发布涉外重大合规领域立法及执法预警信息;

(六)对境外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向合规管理负责人定期汇报境外子公司合规管理情况;

(八)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或合规管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或管理领域内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包括:

(一)指定本部门人员协助统筹本部门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按照合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职能领域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三)开展本部门职能领域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

(四)组织实施本部门职能领域重大合规风险应对,定期组织合规审查;

(五)开展本部门负责领域的合规风险监控,并发布合规风险监控预警;

(六)参与公司年度合规管理评价工作,组织本部门合规自评检查工作的开展;

(七)及时向法务风控部通报合规风险事项以及发现的违规事件;

(八)组织本部门职能合规领域内的合规专项培训,落实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工作;

(九)组织实施本领域商业伙伴合规调查工作;

(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违规事件调查工作;

(十一)就合规检查、纪检巡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整改;

(十二)指导下属企业在本职能领域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法务风控部应根据国资监管要求指导下属企业建立相应的合规管理体系,完善下属企业合规管理。其中境外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由运通国际负责监督指导。

第三章 合规管理运行

第十八条 法务风控部应协助公司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公司合规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性评估,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监管动态,提出公司制度新增或修订建议。法务风控部应指导下属企业完善合规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指导下属企业对制度进行合规性评估。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合规风险闭环管理流程为核心的合规风险管控机制,其整体框架应包含合规风险识别、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应对、合规监控检查和合规体系评估五个环节。

第二十条 法务风控部应牵头相关部门,通过对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要求的梳理,定位重点领域合规风险的潜在分布情况,并下发至各部门作为合规风险识别的依据。公司各部门负责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合规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或有的风险、诉讼案件、违规违纪、损失事故等风险事件。法务风控部应定期向各部门收集相关合规风险信息,整理汇总,全面系统梳理重点领域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

第二十一条 法务风控部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及评估,最终形成公司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清单》。

在出现合规新法颁布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时,法务风控部应组织开展不定期的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可以与公司全面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工作进行整合。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制定有效的合规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由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统筹领导,合规管理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制定风险管理预案,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法务风控部应依据公司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清单》,针对各项合规风险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梳理,明确各项风险管理措施或管控预案,形成《合规管理指引》。

第二十三条 针对采用风险减轻控制策略的重要风险及重大风险,应考虑采用合规审查机制对相关风险进行管控。对于可以采用内部控制流程管控的风险,应将合规审查作为业务流程中的必经程序,法务风控部根据项目合规风险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对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基于外部法规变动或公司内部需要,法务风控部应不定期进行合规风险管理设计及执行有效性的检查,并对发现的设计和执行缺陷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相关合规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合规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合规管控执行缺陷,法务风控部应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进行后续的整改情况跟踪。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司风险、内控及合规考核及问责机制进行考核或问责。

法务风控部应定期根据合规检查发现的设计缺陷,及时对合规管理文件进行更新。对涉及规章制度修改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合规检查工作可与公司内部控制自评、全面风险检查等工作合并开展,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出具相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违规问题反映及问责机制。法务风控部应建立有效的违规问题反映渠道,并向公司及下属企业公开相关的问题反映方式及信息。

公司及下属企业任何员工如发现合规风险事件,应及时、主动向合规管理部门汇报,或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实名或匿名的问题反映。

法务风控部在接到相关问题反映信息,应组织进行初步核查,初步核查后,属于纪委办公室或审计部职责范围的,经合规管理负责人同意后,应将相关事件移交纪委办公室或审计部,由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查及处理,相关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法务风控部。对于其他违规行为,法务风控部应进行详细调查,对违规的单位及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合规管理负责人审批后,通报相关领导及部门,并进行后续整改的跟踪及监督。

属于违反国际条约、规则等违规行为,若与国家利益相冲突,相关违规事项应及时向合规管理负责人和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事件的处理。

对于违规事项的处理结果,涉及合规管理漏洞的,法务风控部应牵头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改。

法务风控部在处理相关违反合规问题反映信息时,应采取相关保密措施,保护相关员工不受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审计部应对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评估可以从合规管理的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三个方面对合规体系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审计部可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特点,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工作方法,将对企业经营运作中对公司合法合规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风险点及业务流程纳入评价范围。合规体系评估的方法可采用抽样分析、穿行测试、系统及数据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以审计报告的方式提交公司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阅,法务风控部根据审计报告中的相关改进建议对合规管理体系进行整改及优化,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法务风控部负责后续的整改跟踪落实。

第四章 合规保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将合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把合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和二级单位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选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务风控部应当与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每年根据公司风险、内控及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外部法规变化、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的实际需求,编制年度风险、内控及合规培训计划,并根据公司培训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培训计划实施相关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司法务风控部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合规文化宣贯,帮助员工及时知晓、正确理解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

第三十条 公司应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发生较大合规风险事件,法务风控部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合规管理负责人和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法务风控部于每年年底全面总结合规管理工作情况,会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情况,编制《年度合规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提交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批。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法务风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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