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重 要 提 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四、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Maanshan Fangyuan Slewing Ring CO., Ltd.
中文简称:方圆支承
英文简称:Fangyuan Slewing Ring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海军 姚妮娜
联系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
电话 0555-3506900 0555-3506900
传真 0555-3503233 0555-3503233
电子信箱 ghj@masfy.com dsh@masfy.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
公司办公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
邮政编码:24305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masfy.com
公司电子邮箱: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圆支承
股票代码:002147
七、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登记日期:
公司注册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500000003667
(三)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40502752955344
(四)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295534-4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七楼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159,038,153.26 1,014,159,421.72 1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82,908,635.12 855,130,442.84 3.25%
股本 258,521,810.00 258,521,81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42 3.31 3.3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360,050,236.31 208,697,181.12 72.52%
营业利润 81,787,895.90 44,036,614.83 85.73%
利润总额 81,778,691.85 46,871,411.41 7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556,463.78 39,992,890.47 6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6,558,721.91 37,587,419.93 77.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8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18 44.44%
净资产收益率(%) 7.6 9.44 -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272,788.07 5,530,511.44 -810.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52 0.025 -708.0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322.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6,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1,526.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007.17
所得税影响额 2,938.75
合计 -2,258.13
三、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